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88367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分离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



背景技术:

蒸汽凝结水除铁系统运行一定时间,除铁过滤罐内经过滤棒拦截及吸附的铁离子和悬浮物逐渐增多,会堵塞滤棒孔隙,除铁过滤罐内压强逐渐增大,当压差增大至150KPa以上时,除铁过滤罐进行反冲洗程序,用压力为0.4MPa的软化水和0.5MPa的压缩空气交替对滤棒进行反洗、清吹过程,以保证滤棒的清洁;反洗、清吹后除铁过滤罐中形成具有较大压力的气液两相混合介质,需要对形成的气液两相混合介质进行减压才可以安全排放,否则会造成高温高压的气液排水飞溅,易造成人员灼伤以及设备受损。

针对灌装设备中高压的气液混合介质大多采用旋流分散的方式对气液两相进行减压分离。公开号为CN102923815A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旋流分离器,包括分离器壳体、出液管、进液管和逆力体,分离器上体上端连接出液管;含有压力的混合介质通过进液管切向进入分离器上体,并在其内高速旋转产生离心力场,利用不同介质密度不同的远离进行离心分离,此项专利所述旋流分离器能够实现旋流分离的效果,但是由于切向的进液口是水平进入的,所以混合介质进入分离器体内的阻力较大影响分离的效果,分离效率有待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主要解决高压气液两相混合介质减压分离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其包括旋流圆筒和引入管;所述旋流圆筒竖直设置,旋流圆筒底端开口;旋流圆筒顶端设有与旋流圆筒一体成型的圆形盖,圆形盖中间设有竖直连接的气体泄压管,气体泄压管为一体成型倒U形不锈钢管;所述引入管出料端与旋流圆筒侧壁相连通,引入管进料端设有法兰,且引入管出料端的出料方向沿旋流圆筒侧壁切向设置,用以切向进料。

具体的,所述引入管中心线相对于水平线的倾斜角度为锐角,引入管与旋流圆筒的连接方式可以使进入引入管的混合介质斜向上切向进入旋流圆筒,一方面有利于减小混合介质进入时阻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带有压力的气液混合介质进入旋流圆筒后向上进行旋流运动。

本实用新型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利用气液两种不互溶介质的密度差进而对其进行分离,从而降低排出介质的压力,起到分离减压的作用,旋流圆筒内壁光滑有利于流体运动,当液体与气体的混合介质通过切向方向的引入管斜向上进入减压分离装置后,在压力的作用下,沿着圆形内壁做高速旋转运动,旋流过程中产生离心力,将密度较大的液相离心至旋流圆筒内壁,并沿着旋流圆筒内壁流出,而密度较小的气相经过旋流圆筒中间高速旋转的涡流进入气体泄压管排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所述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主要用于将除铁过滤罐内经过反洗、清吹后的具有一定压力的混合介质通过旋流的方式将气相和液相进行减压分离;引入管的设置有利于气液混合介质进入,且可以减小进入阻力,旋流锥筒的设置有利于液体经旋流后向下流动并收集;本实用新型所述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结构合理、设计巧妙、使用简便,可以连接于需要排出高压气液混合物的设备,同时设有排气结构,能有效保证对高压气液混合介质进行减压分离,并进行分别排气和排液。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一种气、液两相旋流减压装置,其包括旋流圆筒1和引入管4;所述旋流圆筒1竖直设置,旋流圆筒1底端开口;旋流圆筒1顶端设有与旋流圆筒1一体成型的圆形盖2,圆形盖2中间设有竖直连接的气体泄压管3,气体泄压管3为一体成型倒U形不锈钢管;所述引入管4出料端与旋流圆筒侧壁相连通,引入管4进料端设有法兰5,且引入管4出料端的出料方向沿旋流圆筒侧壁切向设置,用以切向进料。

所述引入管4中心线相对于水平线的倾斜角度为45°,引入管4与旋流圆筒1的连接方式可以使进入引入管4的混合介质斜向上切向进入旋流圆筒1,一方面有利于减小混合介质进入时阻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带有压力的气液混合介质进入旋流圆筒1后向上进行旋流运动。

高压气液混合介质经过引入管4切线引入旋流圆筒1,在离心力作用下,沿旋流圆筒1的内壁做回旋式运动,由于引入管4出料方向是倾斜向上的,所以进入旋流圆筒1的气液混合介质同时做圆周离心运动和上升运动,密度较大的液相由于所受离心力较大分离至旋流圆筒1内壁,顺着旋流圆筒1内壁周围向下流出;而密度较小的气相由于所受离心力较小所以在旋流圆筒1中心做涡流运动,气相由于惯性上升至气体泄压管3排出。本实用新型所述装置在降低进气混合介质压力的同时进行了气液两相的分离。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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