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炉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52389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炉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除尘装置技术领域,涉及一种锅炉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在锅炉燃烧燃料时会产生大量的烟气,若直接排出室外,易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为了实现对烟气的稀释及对烟气中的颗粒物的过滤,目前常在锅炉的烟气排放管的末端连接除尘装置,目前的除尘装置一般包括箱体,箱体中储存有水,箱体上连接有箱盖,箱盖上连接有出气管,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伸入在水箱中且开口浸没在箱体中的水中,这样一来,烟气被箱体中的水过滤后,再通过出气管排出;然而目前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是单根插入在箱体中的水中的,这样一来,烟气会来不及与水箱中的水进行充分接触,从而存在烟气稀释效果差和颗粒物过滤效果差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锅炉除尘装置,其具有烟气稀释效果好和颗粒物过滤效果好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锅炉除尘装置,包括用于存放水体的水箱,水箱的上端密封连接有箱盖,箱盖上连通有出气管和进水管,水箱的底部连通有排污管,排污管上设置有排污阀,水箱底部固定有支撑脚,水箱内部设置有分气箱,分气箱内部设置有空腔,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伸入在水箱中且与水箱中的空腔连通,分气箱的下端面上设置有若干个呈阵列状分布的排气支管,排气支管与分气箱内部的空腔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锅炉除尘装置,其中,分气箱一侧的水箱的侧壁上设置有观察口,观察口中嵌设有用于透光的玻璃板,观察口的侧壁上设置有可供玻璃板嵌入的环形台阶,观察口的外端部上固定有环形状的端盖,端盖朝向观察口一侧的端面上设置有用于压紧玻璃板的环形凸台,玻璃板与环形台阶和环形凸台之间均嵌设有第一密封圈;通过观察口的设置,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查看水箱中是否缺水。

本实用新型的锅炉除尘装置,其中,水箱下端由外向内逐渐收缩成一倒圆台状结构;这样设置,废气中的固体颗粒在过滤后能够积附在水箱底部,且方便后期从排污管中排出。

本实用新型的锅炉除尘装置,其中,箱盖通过螺栓固定在水箱上,箱盖与水箱之间嵌设有第二密封圈;这样设置,能够避免水箱与箱盖之间出现漏气的现象。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通过进水管向水箱中注入水,且保证水面的高度高于分气箱,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水箱内部设置分气箱,分气箱内部设置有空腔,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伸入在水箱中且与水箱中的空腔连通,分气箱的下端面上设置有若干个呈阵列状分布的排气支管,排气支管与分气箱内部的空腔连通;通过采用这种结构,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中的烟气会进入刀分气箱中,然后通过设置在分气箱下端面上的若干个排气支管进行分流,从排气支管出来的烟气与水箱中的水接触,水箱中的水实现对烟气的稀释以及对烟气中颗粒物的过滤;由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分气箱和排气支管对烟气进行了分流,这样一来,从每个排气支管中出来的烟气能够充分与水进行接触,从而能够提高水箱中的水对烟气的稀释效果和对颗粒物的过滤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B处放大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一种锅炉除尘装置,包括用于存放水体的水箱1,水箱1的上端密封连接有箱盖2,箱盖2上连通有出气管21和进水管22,水箱1的底部连通有排污管11,排污管11上设置有排污阀12,水箱1底部固定有支撑脚15,水箱1内部设置有分气箱3,分气箱3内部设置有空腔31,来自锅炉侧的烟气排放管4伸入在水箱1中且与水箱1中的空腔31连通,分气箱3的下端面上设置有若干个呈阵列状分布的排气支管32,排气支管32与分气箱3内部的空腔31连通。

分气箱3一侧的水箱1的侧壁上设置有观察口13,观察口13中嵌设有用于透光的玻璃板5,观察口13的侧壁上设置有可供玻璃板5嵌入的环形台阶14,观察口13的外端部上固定有环形状的端盖6,端盖6朝向观察口13一侧的端面上设置有用于压紧玻璃板5的环形凸台61,玻璃板5与环形台阶14和环形凸台61之间均嵌设有第一密封圈7;通过观察口的设置,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查看水箱中是否缺水。

水箱1下端由外向内逐渐收缩成一倒圆台状结构;这样设置,废气中的固体颗粒在过滤后能够积附在水箱底部,且方便后期从排污管中排出。

箱盖2通过螺栓8固定在水箱1上,箱盖2与水箱1之间嵌设有第二密封圈9;这样设置,能够避免水箱与箱盖之间出现漏气的现象。

需要说明的是,在以上实施例中,只要不矛盾的技术方案都能够进行排列组合,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排列组合的数学知识穷尽所有可能,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再对排列组合后的技术方案进行一一说明,但应该理解为排列组合后的技术方案已经被本实用新型所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例。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

总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导出或联想到的所有变形,均应认为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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