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包括封隔器和筛管,所述封隔器的第一接头与所述筛管的第一端连接;
所述封隔器坐封于技术套管的预设位置处,所述筛管位于裸眼井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柱还包括:丢手工具,所述丢手工具的第一接头与所述封隔器的第二接头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砂管柱还包括具有多个通孔的旁通阀;
所述丢手工具的第一接头与所述旁通阀的第一端与连接,所述旁通阀的第二端与所述封隔器的第二接头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砂管柱还包括尾管,所述封隔器的第一接头与所述尾管的第一端连接,所述尾管的第二端与所述筛管的第一端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砂管柱还包括引鞋,所述引鞋与所述筛管的第二端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为皮碗封隔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为双皮碗封隔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隔器的第一皮碗和第二皮碗的方向相同。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砂管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引鞋为圆头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