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126430阅读:来源:国知局
一端穿过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伸入第二管段32内,从而实现内排气管20与排气管30的连接。由此,通过将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形成为开口逐渐增大的喇叭口,可以起到导向的作用,从而方便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与排气管30的第二管段32的连接。
[0041]有利地,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伸入第二管段32内,第二管段32的内侧壁设有限位凸起322,内排气管20与限位凸起322止抵相连。如图2和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第二管段32的外侧壁的一部分向第二管段32内凹以在第二管段32的外壁面上形成凹槽321,并在第二管段32的内壁面上形成限位凸起322,其中限位凸起322与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的端口之间的轴向距离为L,当内排气管20插入第二管段32内时,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的端面止抵在限位凸起322上,通过第二管段32的内壁面上的限位凸起322,限制内排气管20插入排气管30内的长度,从而起到限位的作用。
[0042]另外,如图5至图7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焊接件40设在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上且沿其轴向可活动。优选地,焊接件40形成为环状。换言之,若焊接件40形成环形,可以套设在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上,其中,焊接件40的内径尺寸大于内排气管20的外径尺寸,焊接件40可以在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上活动。
[0043]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焊接件40的最小内径尺寸大于排气管30的第一端的最小内径尺寸,焊接件40的最大外径尺寸小于排气管30的第一端的最大内径尺寸。
[0044]具体地,如图4所示,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的最小内径尺寸为al,第一管段31的最大内径尺寸为a2,而如图5所示,焊接件40的最小内径尺寸为bl,焊接件40的最大外径尺寸为b2,并且,焊接件40的最大外径尺寸b2小于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的最大内径尺寸a2,焊接件40的最小内径尺寸bl大于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的最小内径尺寸al。
[0045]当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插入排气管30的第二管段32内时,由于焊接件40相对于内排气管20可活动,焊接件40会沿着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向下运动,并且落入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与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之间,然后通过高频加热、高温熔化焊接件40,达到排气管30与内排气管20叠加处焊料的填充,实现了内排气管20与排气管30之间的密封。
[0046]由此,通过在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处设置焊接件40,方便作业员对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与排气管30的第一管段31的高频焊接,从而降低火焰钎焊对作业员技能的高要求,避免发生断管、焊接泄漏等现象,改善了高频焊接的工作环境,大大地提高了内排气管20与排气管30的焊接质量,该焊接件40可以提高压缩机100的安全性,降低了焊接成本和人工劳动成本。
[0047]当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焊接件40的形状并不限于此,只要保证焊接件40通过高频加热、高温熔化后,能够填充在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与排气管30之间,实现二者的密封焊接相连即可,方便作业员的操作。
[0048]其中,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形成为直管段,焊接件40的轴向尺寸小于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的轴向尺寸。
[0049]具体地,如图5所示,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形成为沿竖直方向(如图5所示的上下方向)延伸的直管段,该位置处的管段的轴向长度为L2,而焊接件40的轴向长度为L1,LI < L2,从而使得内排气管20的第一端插入排气管30内时,焊接件40仍可以在内排气管20上活动,然后通过高频加热、高温熔化焊接件40,方便焊接件40的安装、焊接。
[0050]优选地,排气管30为一体形成。由此,一体形成的结构不仅可以保证排气管30的结构、性能稳定性,并且方便成型、制造简单,而且省去了多余的装配件以及连接工序,大大提高了压缩机100的装配效率,保证压缩机100的连接可靠性,再者,一体形成的结构的整体强度和稳定性较高,组装更方便,寿命更长。
[0051]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压缩机100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005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53]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5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5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6]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57]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压缩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壳,所述机壳内限定有容纳腔,所述机壳具有与所述容纳腔导通的排气口 ; 内排气管,所述内排气管设在所述容纳腔内; 排气管,所述排气管设在所述机壳外,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穿过所述排气口伸入所述容纳腔且与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连通,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的内径尺寸大于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的外径尺寸,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的至少一部分伸入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内; 焊接件,所述焊接件设在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与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之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形成为开口逐渐增大的喇叭口。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的母线与其轴线形成的夹角为α,30° < α < 70°。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包括第一管段、第二管段和第三管段,所述第二管段分别与所述第一管段和第三管段连通,所述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均设在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第一管段形成为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伸入所述第二管段内。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伸入所述第二管段内,所述第二管段的内侧壁设有限位凸起,所述内排气管与所述限位凸起止抵相连。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件设在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上且沿其轴向可活动。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件形成为环状。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焊接件的最小内径尺寸大于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的最小内径尺寸,所述焊接件的最大外径尺寸小于所述排气管的第一端的最大内径尺寸。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压缩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形成为直管段,所述焊接件的轴向尺寸小于所述内排气管的第一端的轴向尺寸。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压缩机,包括:机壳,机壳内限定有容纳腔,机壳具有与容纳腔导通的排气口;内排气管,内排气管设在容纳腔内;排气管,排气管设在机壳外,排气管的第一端穿过排气口伸入容纳腔且与内排气管的第一端连通,排气管的第一端的内径尺寸大于内排气管的第一端的外径尺寸,内排气管的第一端的至少一部分伸入排气管的第一端内;焊接件,焊接件设在内排气管的第一端与排气管的第一端之间。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压缩机,方便作业员对内排气管与排气管的高频焊接,降低火焰钎焊对作业员技能的高要求,避免发生断管、焊接泄漏等现象,大大地提高了焊接质量,该压缩机的结构简单,焊接泄漏率低、安全性高,焊接成本和人工劳动成本低。
【IPC分类】F04B39/00, F04B39/12
【公开号】CN205036530
【申请号】CN201520796693
【发明人】杜艳平, 任阔
【申请人】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7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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