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式煞车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554317阅读:1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鼓式煞车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鼓式煞车机构,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可增进煞车制动效果的鼓式煞车机构。
背景技术
请参阅图1A、图1B及图2,一种现有的鼓式煞车机构I主要包括有一轮毂10、一煞
车盘20、一煞车臂30及一煞车导线40。轮毂10可以是连接于一车轮的一轮框(未显示)或为轮框的一部分。煞车盘20是套设于轮毂10之中,并且煞车盘20具有一盘体21、一煞车凸轮22、一固定销23、一螺帽24、一第一煞车蹄片25a、一第二煞车蹄片25b及两拉伸弹簧26。如图2所示,盘体21具有一第一透孔21a及一第二透孔21b。煞车凸轮22是以转动的方式穿设于盘体21的第一透孔21a之中。固定销23是压配于盘体21的第二透孔21b之中,并且固定销23具有一第一端部23a及一第二端部23b。在此,第一端部23a是相对于第二端部23b。螺帽24锁附于固定销23的第一端部23a,并且螺帽24是抵紧于盘体21,如此一来,固定销23乃是与盘体21固定在一起。如图1A、图1B及图2所示,第一煞车蹄片25a的两端是分别抵接于煞车凸轮22及固定销23的第二端部23b,以及第二煞车蹄片25b的两端亦是分别抵接于煞车凸轮22及固定销23的第二端部23b。如上所述,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可以固定销23为旋转支点来进行旋转,因而可根据操作需要来抵接摩擦轮毂10,进而可达成对轮毂10 (或车轮)的煞车制动效果。两拉伸弹簧26是连接于第一煞车蹄片25a与第二煞车蹄片25b之间,其可使得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的两端分别保持抵接于煞车凸轮22及固定销23的第二端部23b。煞车臂30是连接于煞车凸轮22,其可用来驱使煞车凸轮22转动。煞车导线40是连接于煞车臂30,其可用来驱使煞车臂30转动。当煞车导线40拉动煞车臂30而驱使煞车凸轮22动作时,煞车凸轮22会旋转一角度,如图1B所示。此时,煞车凸轮22会以转动的方式抵推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因而迫使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以固定销23为支点转动而撑开以摩擦轮毂10,进而可达成对轮毂10 (或车轮)的煞车制动效果。然而,在固定销23是与盘体21是固定在一起的情形下,当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被煞车凸轮22抵推撑开时,由于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分别与煞车凸轮22接触的位置点不同,故第一煞车蹄片25a及第二煞车蹄片25b被煞车凸轮22所撑开的角度亦会不同。更详细的来说,如图3及图4所示,当第二煞车蹄片25b已经与轮毂10接触时,第一煞车蹄片25a与轮毂10之间仍会存在有一间隙G,此即表示第一煞车蹄片25a在新品使用初期无法确实与轮毂10做有效的接触,因而会使得鼓式煞车机构I的整体煞车力无法被有效展现。

实用新型内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鼓式煞车机构,其可让第一煞车蹄片及第二煞车蹄片皆完整摩擦轮毂,以提升整体煞车制动效果。本实用新型基本上采用如下所详述的特征以为了要解决上述的问题。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包括一轮毂;一煞车盘,套设于该轮毂之中,并且具有一盘体、一煞车凸轮、一活动销、一螺帽、一弹簧垫片、一油封、一第一煞车蹄片及一第二煞车蹄片,其中,该盘体具有一第一透孔及一第二透孔,该煞车凸轮以转动的方式穿设于该盘体的该第一透孔之中,该活动销穿设于该盘体的该第二透孔之中,并且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该第一端部相对于该第二端部,该螺帽锁附于该活动销的该第一端部,该弹簧垫片设置于该螺帽与该盘体之间,该油封设置于该活动销与该盘体的该第二透孔的一内壁之间,该第一煞车蹄片的两端分别抵接于该煞车凸轮及该活动销的该第二端部,以及该第二煞车蹄片的两端分别抵接于该煞车凸轮及该活动销的该第二端部;一煞车臂,连接于该煞车凸轮;以及一煞车导线,连接于该煞车臂,其中,当该煞车导线拉动该煞车臂而驱使该煞车凸轮动作时,该煞车凸轮以转动的方式抵推该第一煞车蹄片及该第二煞车蹄片,以迫使该第一煞车蹄片及该第二煞车蹄片以该活动销为支点转动而抵紧摩擦该轮毂。同时,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鼓式煞车机构,该煞车盘更具有至少一拉伸弹簧,以及该拉伸弹簧连接于该第一煞车蹄片与该第二煞车蹄片之间。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做详细说明。图1A系显示一种现有的鼓式煞车机构于一种运作状态下的平面示意图;图1B系显示现有的鼓式煞车机构于另一种运作状态下的平面示意图;图2系显示根据图1A的X-X剖面示意图;图3系显示根据图1B的A部分的放大示意图;图4系显示根据图1B的B部分的放大示意图;图5A系显示本实用新型的鼓式煞车机构于一种运作状态下的平面示意图;图5B系显示本实用新型的鼓式煞车机构于另一种运作状态下的平面示意图;图5C系显示本实用新型的鼓式煞车机构于再一种运作状态下的平面示意图;图6系显示根据图5A的V -V剖面示意图;图7系显示根据图5B的C部分的放大示意图;以及图8系显示根据图5B的D部分的放大示意图。[0030]主要组件符号说明1,100 鼓式煞车机构10、110 轮毂2OU2O 煞车盘21、121 盘体[0035]21a、121a 第一透孔21b、121b 第二透孔22、122 煞车凸轮23 固定销23a、123a 第一端部23b、l23b 第二端部24、124 螺帽25a、127a 第一煞车蹄片25b、127b 第二煞车蹄片26、I28 拉伸弹簧3OU3O 煞车臂40、140 煞车导线123 活动销125 弹簧垫片126 油封G、G, 间隙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本实用新型,现结合附图描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请参阅图5A、图5B、图5C及图6,本实施例的鼓式煞车机构100主要包括有一轮毂110、一煞车盘120、一煞车臂130及一煞车导线140。轮毂110可以是连接于一车轮的一轮框(未显示)或为轮框的一部分。煞车盘120是套设于轮毂110之中,并且煞车盘120具有一盘体121、一煞车凸轮122、一活动销123、一螺帽124、一弹簧垫片125、一油封126、一第一煞车蹄片127a、一第二煞车蹄片127b及两拉伸弹簧128。如图6所示,盘体121具有一第一透孔121a及一第二透孔121b。煞车凸轮122是以转动的方式穿设于盘体121的第一透孔121a之中。活动销123是穿设于盘体121的第二透孔121b之中,并且活动销123具有一第一端部123a及一第二端部123b。在此,第一端部123a是相对于第二端部123b。螺帽124是锁附于活动销123的第一端部123a。在本实施例之中,螺帽124并未抵紧于盘体121。弹簧垫片125是设置于螺帽124与盘体121之间。在此,通过弹簧垫片125的配置,活动销123的位置可以适度地被固定。油封126是设置于活动销123与盘体121的第二透孔121b的一内壁之间。在此,活动销123在常态下是不与第二透孔121b的内壁接触以及螺帽124不是抵紧于盘体121,如此一来,活动销123与盘体121并非是固定在一起。换言之,活动销123可以相对于盘体121或第二透孔121b进行移动。如图5A、图5B、图5C及图6所示,第一煞车蹄片127a的两端是分别抵接于煞车凸轮122及活动销123的第二端部123b,以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的两端亦是分别抵接于煞车凸轮122及活动销123的第二端部123b。在此,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可以活动销123为旋转支点来进行旋转,因而可根据操作需要来抵接摩擦轮毂110,进而可达成对轮毂110 (或车轮)的煞车制动效果。两拉伸弹簧128是连接于第一煞车蹄片127a与第二煞车蹄片127b之间,其可使得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的两端分别保持抵接于煞车凸轮122及活动销123的第二端部123b。煞车臂130是连接于煞车凸轮122,其可用来驱使煞车凸轮122转动。煞车导线140是连接于煞车臂130,其可用来驱使煞车臂130转动。如图5B所示,在鼓式煞车机构100进行煞车操作的初期,当煞车导线140拉动煞车臂130而驱使煞车凸轮122转动时,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会被转动的煞车凸轮122所抵推撑开。此时,由于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分别与煞车凸轮122接触的位置点不同,故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被煞车凸轮122所撑开的角度亦会不同。更详细的来说,如图7及图8所示,当第二煞车蹄片127b已经与轮毂110接触时,第一煞车蹄片127a与轮毂110之间仍会存在有一间隙G’,此即表示第一煞车蹄片127a在新品使用初期无法确实与轮毂110做有效的接触。将着,如图5C所示,当煞车凸轮122继续转动时,活动销123会在盘体121的第二透孔121b中移动到适当位置处,因而可以使得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更确实地与轮毂110接触,进而可以完全克服鼓式煞车机构100于煞车操作初期所面临的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与轮毂110接触不均等问题。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当活动销123在盘体121的第二透孔121b中移动到适当位置处时,设置于螺帽124与盘体121间的弹簧垫片125可以适度地将活动销123的位置固定,如此一来,当鼓式煞车机构100再次进行煞车操作时,活动销123即可不需再次移动,因而可以使得鼓式煞车机构100能迅速灵敏地提供完全的煞车制动效果。此外,在鼓式煞车机构100之中,活动销123的配置除了可以吸收煞车盘120的第二透孔121b的成型公差外,其还能吸收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在以一治具(未显示)研磨时所产生的公差。如上所述,在本实施例所揭露的鼓式煞车机构100之中,通过活动销123在煞车盘120中的配置或通过活动销123相对于煞车盘120的盘体121的移动,第一煞车蹄片127a及第二煞车蹄片127b与轮毂110之间的接触可以更为完整确实,因而可以有效提升整体煞车制动效果。虽然通过实施例描绘了本实用新型,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道,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就可使本实用新型有许多变形和变化,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权利要求1.一种鼓式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轮毂; 一煞车盘,套设于该轮毂之中,并且具有一盘体、一煞车凸轮、一活动销、一螺帽、一弹簧垫片、一油封、一第一煞车蹄片及一第二煞车蹄片,其中,该盘体具有一第一透孔及一第二透孔,该煞车凸轮以转动的方式穿设于该盘体的该第一透孔之中,该活动销穿设于该盘体的该第二透孔之中,并且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该第一端部相对于该第二端部,该螺帽锁附于该活动销的该第一端部,该弹簧垫片设置于该螺帽与该盘体之间,该油封设置于该活动销与该盘体的该第二透孔的一内壁之间,该第一煞车蹄片的两端分别抵接于该煞车凸轮及该活动销的该第二端部,以及该第二煞车蹄片的两端分别抵接于该煞车凸轮及该活动销的该第二端部; 一煞车臂,连接于该煞车凸轮;以及 一煞车导线,连接于该煞车臂,其中,当该煞车导线拉动该煞车臂而驱使该煞车凸轮动作时,该煞车凸轮以转动的方式抵推该第一煞车蹄片及该第二煞车蹄片,以迫使该第一煞车蹄片及该第二煞车蹄片以该活动销为支点转动而抵紧摩擦该轮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式煞车机构,其特征在于,该煞车盘更具有至少一拉伸弹簧,以及该拉伸弹簧连接于该第一煞车蹄片与该第二煞车蹄片之间。
专利摘要一种鼓式煞车机构,包括一轮毂、一煞车盘、一煞车臂及一煞车导线。煞车盘套设于轮毂中,并具有一盘体、一煞车凸轮、一活动销、一螺帽、一弹簧垫片、一油封、一第一煞车蹄片及一第二煞车蹄片。盘体具有一第一透孔及一第二透孔。煞车凸轮以转动的方式穿设于第一透孔中。活动销穿设于第二透孔中,并具有一第一端部及一第二端部。螺帽锁附于第一端部。弹簧垫片设置于螺帽与盘体之间。油封设置于活动销与第二透孔的一内壁之间。第一煞车蹄片及第二煞车蹄片的两端分别抵接于煞车凸轮及第二端部。煞车臂连接于煞车凸轮。煞车导线连接于煞车臂。
文档编号F16D65/14GK203035811SQ20132001939
公开日2013年7月3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1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15日
发明者郭荣彬 申请人: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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