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1124阅读:16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悬挂技术领域,具体说来是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



背景技术:

板簧是汽车悬架系统中重要的弹性部件,在悬架系统中除了起缓冲作用而外,当它在汽车纵向安置,并且一端与车架作固定铰链连接时,即可担负起传递所有各向的力和力矩,以及决定车轮运动的轨迹,起导向的作用。由于其可靠性好、结构简单、制造工艺流程短、成本低而且结构能大大简化等优点,从而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板簧工作环境恶劣时,如汽车震动时,阻尼效果不好,震动大,长时间使用易造成钢板疲劳断裂,并且板簧数量较多,重量较大。

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提高板簧的减震效果,减轻自重增加承载量,降低噪音,并且使簧片固定紧固。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采用3+1主副簧片结构,由上到下依次由第一主簧片、第二主簧片、第三主簧片和副簧片叠加而成,主簧片的两端通过夹箍铆接,所述三片主簧片完全贴合,且主簧片向上弯曲度大于副簧片,所述副簧片的厚度大于每片主簧片的厚度,所述簧片均为中间厚,沿长度方向厚度逐渐变小的变截面结构,每片簧片的中部为中心平直段,中心平直段两端延伸设有弧形段,弧形段两端延伸设有平直段,所述第二主簧片的端部设有通孔,硫化橡胶防噪垫通过通孔贴覆在第二主簧片的上、下表面,所述第一主簧片和副簧片中央分别设有两个定位槽,U型螺栓通过定位槽紧固主簧片,所述主、副簧片两端留有间隙,所述副簧片的两端设有橡胶缓冲块。

进一步地,所述簧片两端均压制成“Z字形”。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主簧片的两端设有卷耳,第二主簧片的两端全包卷耳,所述第三主簧片两端均切边半包卷耳,所述卷耳内设有衬套。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主簧片耳孔中心线接近簧片中心线。

进一步地,所述副簧片的两端端部与第三主簧片的端部切边。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槽的数量为四个,由八个U型焊件焊接组成,所述U型焊件内穿有垫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高板簧的减震效果,减轻自重增加承载量,降低噪音,并且通过定位槽固定U型螺栓,使簧片的固定更加紧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板簧中心平直段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主簧片和通孔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硫化橡胶防噪垫结构示意图。

图中 1. 卷耳, 2. 第一主簧片, 3. 第二主簧片, 4. 副簧片, 5. U型螺栓,

6. 垫块, 7. 第三主簧片, 8. 夹箍, 9. 橡胶缓冲块, 10. 硫化橡胶防噪垫,

11. U型焊件,12. 定位槽, 13. 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4所示的一种变截面钢板弹簧总成,采用3+1主副簧片结构,由上到下依次由第一主簧片(2)、第二主簧片(3)、第三主簧片(7)和副簧片(4)叠加而成,主簧片的两端通过夹箍(8)铆接,所述三片主簧片完全贴合,且主簧片向上弯曲度大于副簧片(4),所述副簧片(4)的厚度大于每片主簧片的厚度,所述簧片均为中间厚,沿长度方向厚度逐渐变小的变截面结构,每片簧片的中部为中心平直段,中心平直段两端延伸设有弧形段,弧形段两端延伸设有平直段,所述第二主簧片(3)的端部设有通孔(13),硫化橡胶防噪垫(10)通过通孔(13)贴覆在第二主簧片(3)的上、下表面,所述主簧片、副簧片(4)两端留有间隙,所述副簧片(4)的两端设有橡胶缓冲块(9),减少簧片之间的磨损,提高其使用寿命。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簧片两端均压制成“Z字形”。

进一步地,为了提高卷耳(1)的应力能力,增强其抗压性,在所述的第一主簧片(2)两端设有卷耳(1),第二主簧片(3)的两端全包卷耳(1),所述的第三主簧片(7)两端均切边半包卷耳(1),所述卷耳(1)内设有衬套。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主簧片(2)耳孔中心线接近簧片中心线。

进一步地,所述副簧片(4)的两端端部与第三主簧片(7)的端部切边。

更进一步地,为了使簧片固定紧固,在第一主簧片(2)和副簧片(4)的中央分别设有两个定位槽(12),对U型螺栓(5)进行限制,防止螺丝稍有松动,使U型螺栓(5)的固定位置发生偏动,所述定位槽(12)的数量为四个,由八个U型焊件(11)两两焊接组成,所述U型焊件(11)内穿有垫块(6),防止固定簧片时对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降低簧片的使用性能。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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