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41719发布日期:2019-10-09 07:17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机械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现代织机上多处应用到带传动和链传动,由于织机工作时间长,尤其在带传动中,由于带长期受到拉力作用,工作一个时期后,会产生变形,使长度增加,因此需要一个张紧轮,目前张紧轮多为固定设置,长时间工作随着皮带进一步变形,张紧效果变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该调节装置可以调节张紧轮的位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张紧轮、底座、滑动架、调节杆,所述张紧轮转动连接在所述滑动架上,所述滑动架的上、下两端均与所述底座滑动连接,所述调节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滑动架的左侧或右侧,所述调节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底座螺栓连接,松紧所述螺栓连接的螺母,所述调节杆带动所述滑动架向左或向右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呈回形,回形的边缘设置有多个连接孔,所述底座与机架采用螺栓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的上下两侧具有一对互相平行的导轨,所述滑动架的上下两端具有相对应的导轨槽,所述导轨槽与所述导轨滑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滑动架上固定有转动轴,所述张紧轮与所述转动轴间设置有滚动轴承,所述转动轴上具有轴肩,所述滚动轴承一端与所述轴肩相抵,另一端与设置在转动轴末端的轴端螺母相抵。

进一步地,所述调节杆焊接在所述滑动架的中部。

进一步地,所述张紧轮本体的圆周面上设置有多条环形皮带槽,所述皮带槽呈V形。

进一步地,所述张紧轮本体为皮带轮或链轮。

进一步地,所述滑动架与所述底座间还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与所述调节杆相对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与所述滑动架的材质为低碳钢。

进一步地,所述滑动架纵向截面呈工形。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张紧轮设置在滑动架上,可以调整调节杆使滑动架在底座上滑动,方便调整带轮张力;同时,滑动架与底座间设置弹簧,可以有效缓解张紧轮的振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座;2-张紧轮;3-滑动架;4-调节杆;5-螺母;11-连接孔;12-导轨;13-弹簧;21-转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由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纺织机的张紧轮调节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张紧轮2、滑动架3、调节杆4,张紧轮2转动连接在滑动架3上,滑动架3的上、下两端均与底座1滑动连接,进一步地,底座1的上下两侧设置有一对互相平行的导轨12,滑动架3的上下两端设置有相对应的导轨槽,导轨槽与导轨12滑动连接。调节杆4的一端固定连接滑动架3的左侧或右侧,调节杆4的另一端与底座1螺栓连接,松紧螺栓连接的螺母5,调节杆4带动滑动架3向左或向右滑动,从而调整张紧轮2的位置,进而调节张力。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底座1呈回形,回形的边缘设置有多个连接孔11,以便将底座1固定到机架上,底座1与机架采用螺栓连接,连接简单可靠。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所述滑动架3上固定有转动轴21,所述张紧轮2与所述转动轴21间设置有滚动轴承,所述转动轴21上具有轴肩,所述滚动轴承一端与所述轴肩相抵,另一端与设置在转动轴末端的轴端螺母相抵,张紧轮与转动轴21间设置轴承,张紧轮2转动灵活。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调节杆4焊接在滑动架3的中部,滑动架3与底座1间还连接有弹簧13,弹簧13与调节杆4相对设置,调节杆4居中设置,滑动架3受力较为均衡,导轨12和导轨槽的磨损较小,同时,在滑动架3的另一侧设置弹簧,可以有效缓解张力轮2的震动,可以减小噪声。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底座1与滑动架3的材质为低碳钢,韧性和强度较高;滑动架3纵向截面呈工形,工字的中部隆起,可以防止滑动架3的底部在移动过程中碰撞其他部件,安装较为方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张紧轮本体为皮带轮或链轮,依据需要张紧的主体是皮带,还是链轮来决定,如若是皮带轮,那么张紧轮的本体也为皮带轮,并且张紧轮本体的圆周面上设置有多条环形皮带槽,皮带槽呈V形,以便和需要张紧的皮带类型和数目相匹配。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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