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4606阅读:647来源:国知局
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能源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锂离子电池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众所周知在电动车领域锂离子电池以其体积小、重量轻、绿色环保能重复利用的优点正在逐步取代铅酸类镍铬类电池的主导地位。为满足工艺要求,降低材料成本,提升装配效率,很多LEV电池盒壳体采用超声焊连接方式,但是当产品出现故障需要返修时,电池壳体必须进行破拆。

传统的破拆方式,无论是选择电锯还是小工具都有破拆中损伤电芯的风险,效率低,操作风险高。

为满足返修要求,现急需一种满足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要求的新装置,保证LEV电池盒壳体返修的安全性,防止划伤电池组及内部结构,提升操作效率。目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无法保证作业的安全性,生产效率低,不便于返修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包括主体、伸缩柄、限位台和破拆头;

所述主体为一端较粗且另一端较细的长条状锥形台结构;

所述伸缩柄可伸缩连接于主体较粗的一端,限位台固定于主体较细的一端,破拆头固定于限位台上;

所述破拆头为三角体结构,该三角体结构有五个面,其中:与限位台的接触面为矩形,其余在外部裸露的四个面分别为两个位置相对的等腰三角形面和两个位置相对的矩形面。

进一步,所述伸缩柄包括一体成型的柄身和柄头。

进一步,所述柄身的横截面为正方形,柄头的横截面为半圆形。

进一步,所述柄头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柄身的横截面边长。

进一步,所述破拆头的尖端处夹角为16~19°。

进一步,所述限位台为圆柱体。

进一步,所述破拆头的尖端处夹角为18°55′,破拆头的长度为3mm。

进一步,所述主体的长度大于伸缩柄的长度。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有以下优势:解决LEV电池盒壳体返修中的破拆作业,操作简单,安全性高,同时在装置端部增加扩展连接柄,保证LEV电池盒壳体返修破拆的安全性,防止损伤电池组及内部结构,并能在后续电动工具上连接扩展。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伸缩柄;11-柄头;12-柄身;2-主体;3-限位台;4-破拆头。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5所示,一种LEV电池盒壳体破拆装置,包括主体2、伸缩柄1、限位台3和破拆头4;所述主体2为一端较粗且另一端较细的长条状锥形台结构;所述伸缩柄1可伸缩连接于主体2较粗的一端,限位台3固定于主体2较细的一端,破拆头4固定于限位台3上。根据LEV电池盒壳体的结构特点,对壳体返修作业的受力和风险进行分析,在破拆装置的典型位置增加限位台3。

所述破拆头4为三角体结构,该三角体结构有五个面,其中:与限位台3的接触面为矩形,其余在外部裸露的四个面分别为两个位置相对的等腰三角形面和两个位置相对的矩形面。

所述伸缩柄1包括一体成型的柄身12和柄头11。在本装置的端部增加伸缩柄1,扩展与电动工具的连接功能。使伸缩柄1可伸缩连接于主体2的伸缩装置可以为现有技术中的任意一种,在此不赘述,不是本案所保护的重点。

所述主体2的长度大于伸缩柄1的长度。所述柄身12的横截面为正方形,柄头11的横截面为半圆形。所述柄头11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柄身12的横截面边长。所述限位台3为圆柱体。

所述破拆头4的尖端处夹角β为18°55′,破拆头4的长度为3mm,便于破拆作业。

使用时,当需要连接电动工具时,使伸缩柄1伸出;当使用手动工具时,就使伸缩柄1缩回主体2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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