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5040发布日期:2018-08-08 00:13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轨道交通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



背景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指在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定导轨上运行并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在中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通常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

现有的轨道交通用的接线端子都是直接与导线连接的,从而导致当导线受力时,容易使导线与接线端子脱离,从而导致接触不良,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包括底板和限位装置,所述限位装置包括金属板、导电螺柱、压紧螺母、侧板、顶盖、固定管、支撑爪、螺套和导线,所述金属板的底部固定在底板的上表面,所述金属板的顶部等距固定有多个导电螺柱,所述导电螺柱的外侧通过螺纹连接有压紧螺母,所述底板的两侧安装有侧板,所述侧板的顶部固定有顶盖,所述顶盖的顶部设有与导电螺柱相配合的通孔,且通孔内固定有固定管,且固定管的内壁与通孔连通,所述固定管的顶部固定有三个支撑爪,且支撑爪的外侧设有外螺纹,所述螺套的内圈设有支撑爪相配合的内螺纹,且内螺纹成锥形,所述导线的一端穿过固定管与导电螺柱连接,且导线通过螺套与固定管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支撑爪的内圈均匀分布有多个防滑凸起。

优选的,所述顶盖的顶部等距设有多个通孔,且侧板的顶部设有与顶盖相配合的螺纹孔,且顶盖通过螺钉与侧板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侧板的两侧底部对称固定有定位杆,所述侧板的顶部设有与定位杆相配合的定位槽,且定位杆嵌入在定位槽内。

优选的,所述固定管、支撑爪和螺套均为不导电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把导线穿过螺套和固定管,然后通过压紧螺母对导线进行固定,由于螺套成锥形,从而可以通过旋拧螺套可以使支撑爪向内侧弯曲,通过支撑爪对导线进行固定,增加固定的稳定性,当导线受力后,通过支撑爪对导线的固定可以防止导线与导电螺柱分离。

2、本实用新型支撑爪的内侧固定有防滑凸起,通过防滑凸起可以增加对导线固定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撑爪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顶盖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限位装置;3-金属板;4-导电螺柱;5-压紧螺母;6-侧板;7-顶盖;8-固定管;9-支撑爪;10-螺套;11-导线;12-防滑凸起;13-定位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轨道交通用新型接线端子,包括底板1和限位装置2,所述限位装置2包括金属板3、导电螺柱4、压紧螺母5、侧板6、顶盖7、固定管8、支撑爪9、螺套10和导线11,所述金属板3的底部固定在底板1的上表面,所述金属板3的顶部等距固定有多个导电螺柱4,所述导电螺柱4的外侧通过螺纹连接有压紧螺母5,所述底板1的两侧安装有侧板6,所述侧板6的顶部固定有顶盖7,所述顶盖7的顶部设有与导电螺柱4相配合的通孔,且通孔内固定有固定管8,且固定管8的内壁与通孔连通,所述固定管8的顶部固定有三个支撑爪9,且支撑爪9的外侧设有外螺纹,所述螺套10的内圈设有支撑爪9相配合的内螺纹,且内螺纹成锥形,所述导线11的一端穿过固定管8与导电螺柱4连接,且导线11通过螺套10与固定管8固定连接。

所述支撑爪9的内圈均匀分布有多个防滑凸起12。

所述顶盖7的顶部等距设有多个通孔,且侧板6的顶部设有与顶盖7相配合的螺纹孔,且顶盖7通过螺钉与侧板6固定连接。

所述侧板6的两侧底部对称固定有定位杆13,所述侧板6的顶部设有与定位杆13相配合的定位槽,且定位杆13嵌入在定位槽内。

所述固定管8、支撑爪9和螺套10均为不导电材质。

工作原理:在使用时,首先把导线11穿过螺套10和固定管8,然后通过压紧螺母5对导线11进行固定,由于螺套10成锥形,从而可以通过旋拧螺套10可以使支撑爪9向内侧弯曲,通过支撑爪9对导线11进行固定,增加固定的稳定性,当导线11受力后,通过支撑爪9对导线11的固定可以防止导线11与导电螺柱4分离,并且支撑爪9的内侧固定有防滑凸起12,通过防滑凸起12可以增加对导线11固定的稳定性。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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