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43680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聚合物电池制造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
【背景技术】
[0002]目前聚合物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更小型化、超薄化、轻量化,以及高安全性高等特性,是一种新型电池。
[0003]在形状上,聚合物电池具有超薄化特征,可以配合各种产品的需要,制作成任何形状与容量的电池,由于这些优点聚合物电池不仅在便携式电子设备上如移动电话,数码摄像机和手提电脑得到广泛应用,而且也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工具等大型电动设备上面因此对聚合物电池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0004]目前电池的生产需要将一层保护胶带粘贴在电池表面以保护电池不被损坏避免电池存在安全隐患。
[0005]粘贴胶带工序分为两个工步一个是将胶带粘贴在电池表面,另一个工步是将突出电池顶端的胶带弯折覆盖在电池顶端,并且压平防止翘起。

【发明内容】

[0006]由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具体解决方案为当电池表面贴好胶带之后,本实用新型仿形压板(8)在水平气缸(4)作用下压紧电池随后折胶板(9)伸出将突出电池顶端的胶带折弯覆盖在电池顶端,此时胶带已成功折弯并覆盖在电池顶端,随后水平气缸(4)缩回折胶板
(9)及仿形压板(8)先后离开电池,为防止翘起,此时竖直气缸(13)伸出,压板(10)会再次对覆盖电池顶端的胶带施压使胶带贴的更加牢固。
[0007]通过本实用新型可以很好的解决折胶过程中人员需求量大,人员劳动强度大以及产能有限等问题。对扩大电池产能提高电池质量开拓电池应用市场有很大意义。
【附图说明】
[0008]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09]图2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0010]图3为本实用新型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为了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2]如附图1~3所示,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包括固定整个机构的底座(I)支撑两个气缸的支撑侧板(2)、支撑水平气缸(4)的气缸支撑板(3)、水平气缸(4)、用于弹簧支持柱(7)滑动的直线轴承(5)、给仿形压板(8)施加压力的弹簧(6)、用于弯折胶带的折胶板(9)、给胶带加压的压板(10)、给压板施加力的压缩弹簧(12)、弹簧定位柱(11)以及竖直气缸(13)。
[0013]当电池侧面贴好胶带后移至本实用新型前端,水平气缸(4 )伸出,仿形压板(8 )向前移动,压住电池防止电池移动,水平气缸(4)继续向前移动,此时弹簧(6)开始压缩,仿形压板(8)由于已压住电池且电池另一端为固定料盒,此时仿形压板(8)位移不再改变,折胶板(9)向前移动直到将前方竖直的胶带弯折并覆盖在电池顶端,此时水平气缸(4)行程达到最大。
[0014]随后水平气缸(4)缩回,在弹簧(6)的作用力下折胶板(9)与仿形压板(8)依次回到原点。
[0015]为防止贴在电池顶端的胶带翘起,此时竖直气缸(13)伸出压板(10)下行压住电池顶端的胶带,随后气缸继续下行弹簧开始压缩,压板(10)的位移不再移动,当气缸行程到底后气缸开始缩回到初始位置,压板(10)也随之返回初始位置,整个机构运动结束。
【主权项】
1.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支持侧板(2)、气缸支撑板(3)、用于压紧电池的仿形压板(8)、用于推动仿形压板(8)的水平气缸(4)、弹簧(6)、弹簧支持柱(7)、滑动轴承(5)、用于弯折胶带的折胶板(9)、用于加压胶带的压板(10)、用于带动压板(10)的竖直气缸(13)、压缩弹簧(12)、弹簧定位柱(1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其特征在于实现了单气缸伸出仿形压板(8)压住电池后位移不动,折胶板(9)继续前行至到将胶带折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生产过程中的折胶带工序,特别涉及一种聚合物电池自动折胶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支持侧板(2)、气缸支撑板(3)、仿形压板(8)、水平气缸(4)、弹簧(6)、弹簧支持柱(7)、滑动轴承(5)、折胶板(9)、压板(10)、竖直气缸(13)、压缩弹簧(12)、弹簧定位柱(11)。通过水平气缸(4)与竖直气缸(13)的伸出实现了压紧电池,折弯胶带及给折弯胶带加压。目前聚合物电池生产过程中基本使用人工折胶带,本实用新型可有效解决电池生产过程中,手工折胶劳动强度大,人工成本较高,胶带弯折贴在电池表面后不牢固易翘起等问题。可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电池稳定性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IPC分类】H01M10/04
【公开号】CN204696200
【申请号】CN201520397571
【发明人】王庆文
【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宏斯特机电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7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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