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形部件以及可嵌入的电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8926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

外侧表面包括至少一个肋(6),所述肋从表面凸出,通过螺旋通路而横过外表面延伸;以及

它的内部部分包括用于拧入的支承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支承装置是纵向布置的至少两个槽道(3)。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它的下边缘是锯齿形边缘(11)。

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螺钉插入槽道(3)中。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管形结构包括在它的下部部分中的内部凸起(7),槽道(3)具有比管形部件(1)短的长度。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形部件由绝缘材料来制造。

7.一种可嵌入的电盒,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管形部件(1);以及

接收器(2),所述接收器与管形部件(1)配合,所述接收器(2)包括在它的上部部分中的外部凸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嵌入的电盒,其特征在于:接收器(2)包括在它的基部上的破裂点(4)。

9.一种由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管形部件和具有矩形基部(9)的平部件(8)形成的工具包,所述矩形基部的侧部等于管形部件(1)的内径,并设有抓住点(10)。

10.一种由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可嵌入的电盒和用于钻孔器的连接部件(12)形成的工具包,所述连接部件由以下形成:

柄(15),用于与钻头卡盘相连;

定心导向钻头(14),所述定心导向钻头标记和固定钻孔点;以及

它包括用于支承管形部件的支承装置(13),所述支承装置由径向臂形成。

11.根据权利要求2和3所述的管形部件(1),其特征在于:有眼螺栓、钩钉或钩插入槽道(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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