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包括背板、发光部件和透光部件,所述发光部件收容于所述背板和所述透光部件之间,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散热器和后壳,其中:
所述第一散热器位于所述背板远离所述发光部件的一侧,所述第一散热器为侧边折弯为波浪形的板材结构,且所述第一散热器的一个侧边朝向顶部,另一个侧边朝向底部;
所述后壳位于所述第一散热器远离所述背板的一侧,所述后壳和所述背板之间形成收容所述第一散热器的容置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空间内还设置有第二散热器,所述第二散热器包括第一折弯板和第二折弯板,所述第一折弯板固定于所述背板上,所述后壳上朝向所述第二折弯板的位置上设置有开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上的开口为梯形结构,邻近第二散热器引导气流的为所述梯形结构的小端,远离第二散热器引导气流的为所述梯形结构的大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散热器为侧边折弯为方波的板材结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散热器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在所述背板朝向所述后壳方向上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二部分在所述背板朝向所述后壳方向上的高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空间内还设置有第三散热器,所述第三散热器包括基板、与基板邻接的两相对侧的立板,以及与各立板邻接的外延板。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主板和电源板,所述第三散热器的数量为两个,其中一个第三散热器设置于所述主板和所述后壳之间,另一个第三散热器设置于所述电源板和所述后壳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空间内还设置有:
第二散热器,所述第二散热器包括第一折弯板和第二折弯板,所述第一折弯板固定于所述背板上,所述后壳上朝向所述第二折弯板的位置上设置有开口;
第三散热器,所述第三散热器包括基板、与基板邻接的两相对侧的立板,以及与各立板邻接的外延板。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散热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