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5420阅读:138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便捷式移动终端的普及,人们在要求手机具有良好的通话上网功能的同时,还希望手机的外观永远保持着美观,现手机电池盖天线槽使用灰色或金色料原料注塑后天线槽容易出现白线问题,分析原因是由于塑胶原料含35%纤维导致容易发白,原来方案注塑产品天线槽位置有30%~80%白线不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包括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所述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由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组成,所述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的四周设置有卡槽,卡槽与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一体固定连接, 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的表面上下两端设置有圆柱孔, 圆柱孔由第一圆柱孔、第二圆柱孔、第三圆柱孔、第四圆柱孔、第五圆柱孔和第六圆柱孔组成,第一圆柱孔、第二圆柱孔和第五圆柱孔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的上端,第三圆柱孔、第四圆柱孔和第六圆柱孔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的下端,第四圆柱孔和第六圆柱孔之间还设置有一小圆孔,小圆孔设置在靠近第四圆柱孔的一端,所述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四周设置有卡扣,卡槽与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一体固定连接,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表面上下两端设置有螺栓,螺栓由第一螺栓、第二螺栓、第三螺栓、第四螺栓、第五螺栓和第六螺栓组成,第一螺栓、第二螺栓和第五螺栓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上端,第三螺栓、第四螺栓和第六螺栓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下端,第四螺栓和第六螺栓之间还设置有一小螺栓,小螺栓靠近第四螺栓的一端,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内腔设置有天线槽,天线槽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右端边缘,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合并固定在一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扣与卡槽轮廓尺寸相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上的圆柱孔分别与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上的螺栓相对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天线槽处塑胶加工余量为0.4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通过在注塑模具上天线槽位置做盗肉处理,使成品天线槽处塑胶加工余量只留0.4mm,实验证明注塑后纤维靠近位置0.5mm以内保证不容易发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新型实用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新型实用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新型实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新型实用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新型实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新型实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小圆孔、2-圆柱孔、21-第一圆柱孔、22-第二圆柱孔、23-第三圆柱孔、24-第四圆柱孔、25-第五圆柱孔、26-第六圆柱孔、3-螺栓、31-第一螺栓、32-第二螺栓、33-第三螺栓、34-第四螺栓、35-第五螺栓、36-第六螺栓、4-小螺栓、5-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6-卡槽、7-卡扣、8-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9-天线槽、10-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池盖注塑天线槽白线装置,包括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5,天线槽注塑模具本体5由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组成,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的四周设置有卡槽6,卡槽6与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一体固定连接,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的表面上下两端设置有圆柱孔2,圆柱孔2由第一圆柱孔21、第二圆柱孔22、第三圆柱孔23、第四圆柱孔24、第五圆柱孔25和第六圆柱孔26组成,第一圆柱孔21、第二圆柱孔22和第五圆柱孔25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的上端,第三圆柱孔23、第四圆柱孔24和第六圆柱孔26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的下端,第四圆柱孔24和第六圆柱孔26之间还设置有一小圆孔1,小圆孔1设置在靠近第四圆柱孔24的一端,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的四周设置有卡扣7,卡扣7与卡槽6轮廓尺寸相匹配,保证了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能够很好的吻合固定在一起;卡槽6与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一体固定连接,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的表面上下两端设置有螺栓3,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上的圆柱孔2分别与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上的螺栓3相对应,通过螺母将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固定起来;螺栓3由第一螺栓31、第二螺栓32、第三螺栓33、第四螺栓34、第五螺栓35和第六螺栓36组成,第一螺栓31、第二螺栓32和第五螺栓35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的上端,第三螺栓33、第四螺栓34和第六螺栓36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的下端,第四螺栓34和第六螺栓36之间还设置有一小螺栓4,小螺栓4靠近第四螺栓34的一端,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内腔设置有天线槽9,天线槽9处塑胶加工余量只留0.4mm,在注塑模具上天线槽位置做盗肉处理,使成品天线槽处塑胶加工余量只留0.4mm,实验证明注塑后纤维靠近位置0.5mm以内保证不容易发白;天线槽9设置在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的右端边缘,天线槽注塑模具上盖10和天线槽注塑模具底座8合并固定在一起。

综上所述:通过在注塑模具上天线槽9的位置做盗肉处理,使成品天线槽9处塑胶加工余量只留0.4mm,实验证明注塑后纤维靠近位置0.5mm以内保证不容易发白,从而有效降低天线槽9的白线不良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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