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33917发布日期:2018-06-19 20:04阅读:140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门锁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锁定结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主要包括锁叉和锁爪,此外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和用于锁定元件的驱动装置,其中锁定元件撞击锁定杆,锁定杆进而将致动杆转向到相对于锁定机构的无效锁定位置并进入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



背景技术:

具有至少一个锁定元件的机动车门锁的许多设计是已知的。因此,锁定元件通常可以是根据DE 195 30 726 A1或US 5 802 894 A的现有技术中描述的闩锁元件或中心闩锁元件。在这种情况下,驱动装置被设计为闩锁驱动或中心闩锁驱动。然而,锁定元件也可以被设计为防盗装置或防盗装置元件。那么所述驱动装置是防盗装置驱动器。

最后,在机动车门锁的现有技术中,通常也已知被设计为儿童锁或儿童锁元件的锁定元件。那么所述驱动装置是儿童锁驱动装置。根据DE 195 30 726 A1或根据US 5 802 894A的现有技术描述了一种中心锁定系统,该中心锁定系统示出了所有这些锁定元件。这意味着,已知的机动车门锁或相关的机动车门锁既配备有闩锁又配备有防盗装置和最后的儿童锁。

通常,“锁定”功能位置对应于在冲击期间外部致动杆链空运行。相反,内部致动杆链仍然有效。相反,如果机动车门锁处于“解锁”位置,则外部致动杆链的关闭方式与内部致动杆链和相关机动车门打开的方式相同。

在“防盗装置开启”功能位置,通常不仅外部致动杆链被中断,而且内部致动杆链也被中断。因此,即使当玻璃板被粉碎时,相关的机动车门也不能被致动。在“防盗装置关闭”功能位置,至少内部致动杆链是有效的,因为机动车门锁处于其“锁定”位置。解锁位置再次对应于外部致动杆链和内部致动杆链两者都闭合,因此锁定机构能够被打开。

“儿童锁开启”功能位置通常仅用在相关机动车辆的后侧门上。事实上,“儿童锁开启”位置对应于相关的后侧门不能从内部打开,因此内部致动杆链被中断。这在无论机动车门锁处于“解锁”或“锁定”位置的情况下都适用。相反,如果儿童锁处于“儿童锁关闭”位置,则相关的后侧门可以打开。公知的是,参考前面描述了这些功能的DE 195 30 726 A1或相应的US 5 802 894 A.

在根据DE 20 2011 005 086 U1或根据US 2014/0091580 A1的特定类别现有技术中,描述了一种锁系统,其实现或可以实现中央锁定、防盗装置或儿童锁的功能。已知的锁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杆或锁定元件和用于杆的位置锁定单元。位置锁定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弹性元件,并且设置成限定杆的至少稳定位置。为了保证功能安全性,弹性元件在开口的区域中穿过杆。开口允许杆相对于弹性元件在指定的摆动角度区域中的摆动/枢转。

为此目的,详细地,杆中的开口配备有用于相关弹性元件的两个相邻表面,这两个支承表面主要彼此相对且彼此间隔开一定距离。弹性元件是线性的并且确保设立杆的两个稳定位置。这些对应于锁定和解锁位置。根据DE 20 2011 005 086 U1或根据US 2014/0091580 A1的现有技术已被基本上证明。然而,用于锁定元件的这种驱动装置所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存在并且观察到相对较大的质量来回移动。

事实上,通常以这样的方式进行,即驱动装置通过小齿轮轴作用在蜗轮上,涡轮进而撞击锁定元件。除了包括锁定元件的蜗轮的相对较大的质量之外,观察和设定马达的轻微制动效果,以便于例如当发动机故障时手动调节锁定元件。全部这些导致或可以导致例如在碰撞的情况下和在力撞击机动车门锁的情况下锁定元件从其锁定位置转移到其解锁位置。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即在碰撞的情况下观察到致动杆链的意外运动,则可能无意地打开配备有相关的机动车门锁的机动车门。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在碰撞中撞击力最初或同时确保锁定元件处于其解锁位置,并且致动杆系统最初或随后被意外撞击。由于致动杆系统在锁定元件的解锁位置中的撞击导致机动车门打开,通常在机动车门中的安全装置,例如侧面安全气囊、横向碰撞保护等不再有效。因此,机动车乘客的事故保护大大减少。这是本发明作为一个整体希望提供帮助的地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基于进一步开发机动车门锁的技术问题,使得尤其是碰撞安全性得到改进,并且在发生特别是外部的力的所有情况下都防止锁定元件意外移动到解锁位置。

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特定种类的门锁在本发明的范围内的特征在于,锁定元件经由转动杆作用在锁定杆上,由此转动杆将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的转动或摆动/枢转。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门锁的解锁位置和锁定位置被采用并且限定为使得驱动装置以线性方式移动锁定元件。为此,锁定元件通常被设计为主要以线性方式移动的传动杆。因此,所讨论的驱动装置使锁定元件或传动杆在至少锁定和解锁位置中转向。

随着线性移动的锁定元件(间接地经由插入的转动杆)撞击锁定杆,和因此将致动杆转向到其相对于锁定机构的无效锁定位置并且进入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锁定元件的线性移动转变成锁定杆的相关转动或摆动。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到锁定杆的转动或摆动的变换在本发明的范围内通过转动杆进行。即,转动杆主要确保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转换为转动杆的期望的转动,由此转动杆进而使锁定杆转动或摆动。由于锁定杆的这种转动或摆动的结果,致动杆也采取锁定或解锁位置。

在锁定位置,与锁定杆相互作用的致动杆以其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锁定杆的凹部中。相反,致动杆的解锁位置对应于致动杆通过其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凹部相距一定距离。

也就是说,致动杆和锁定杆首先形成组合杆。锁定杆安装在致动杆上或附接到致动杆,并且可相对于致动杆移动或摆动。致动杆的总体锁定位置以及因此还有包括致动杆和安装的锁定杆的组合杆对应于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缩回位置。因为在该锁定位置中,致动杆以其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锁定杆的凹部中。由此实现的包括致动杆和锁定杆的杆因此示出了用于锁定机构的触发杆的空行程对应的距离。即由于执行空运行,致动杆在打开方向上的撞击不会导致触发杆借助于组合杆或致动杆被撞击。相反,执行的距离确保空运行。因此,锁定机构保持在锁定位置不被撞击。

相反,致动杆的解锁位置对应于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暴露位置。因为在该解锁位置中,致动杆的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已经参考的凹部间隔开。因此,包括致动杆和锁定杆的组合杆由于锁定杆的缩回位置而相对于致动杆伸长。因此,组合杆和触发杆之间的距离也减小。因此,在解锁位置,组合杆可以与触发杆相互作用。致动杆的撞击以及因此由致动杆和锁定杆构成的组合杆的撞击由此自动地导致锁定机构能够通过被撞击的触发杆打开。

由于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施用到转动杆的转动以及最终转动杆的转动施用到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转动或摆动,总体设计可以使得在碰撞力被施加到锁定元件上的情况下不会自动导致锁定杆相对于致动杆的转动或摆动。即,例如通过触发侧端部完全接合到致动杆的锁定杆的凹部中而可处于锁定位置的组合杆不离开所采取的锁定位置。代替地,在所示的碰撞情况下,锁定元件在某些情况下移动,但是转动杆在转动方面没有碰撞或几乎没有碰撞。然而,碰撞力不足以将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转移到其暴露位置,在该暴露位置中,致动杆的触发侧端部与锁定杆的凹部相距一定距离。

因为从锁定位置到解锁位置的这种移动需要借助于转动杆的特定且增大的力撞击,以便通过延伸所述组合杆将连接到致动杆的锁定杆从其在锁定位置的实际完全附接位置转移到远离位置。即,与现有技术相比,碰撞安全性显着增加。

在锁定元件配备有用于销的致动开口的情况下观察到进一步的改进。销被驱动装置依次撞击或者在从解锁位置到锁定位置的过渡和沿着所讨论的致动开口返回期间与驱动装置一起移动。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弹性元件设置用于作为驱动装置的相对运动的一部分,允许锁定元件的致动打开。

由于这些附加措施,在特定情况下的碰撞的事件中,位于致动开口的锁定端位置中的销另外克服弹性元件的力沿着致动开口延伸。锁定元件仍然保持其锁定位置,因为弹性元件确保这种或相对运动被允许到一定程度,相关的致动杆系统或致动杆相对于锁定机构仍然空运行。即,销可以与致动开口相比在一定程度上移动,而这样的锁定元件在这种情况下不会离开锁定位置。因此,锁定机构不会意外打开。这些都是关键的优势。

根据另一有利的设计,转动杆配备有输入销和输出销。输入销通常连接到升起部。此外,锁定元件具有用于此处接合的转动杆的输入销的相关升起部。因此,锁定元件的线性运动被转换成转动杆围绕其轴线的相关转动。

相反,转动杆上的输出销接合在锁定杆上的引导件中以用于其撞击。即借助于输出销,转动杆的转动通过输出销啮合到锁定杆上的引导件中而转换成锁定杆的相关转动或摆动。因此,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可以采取前述的缩回和暴露位置。

为了具体实现该目的,转动杆有利地设计为爪形或U形。输入销和输出销都设置在两个U形支腿上。转动杆的轴线由连接两个U形支腿的U形基底限定。此外,所述设计使得设计为爪形或U形的转动杆通过其轴线到达致动杆的下方。因此,经由锁定元件在转动杆或其输入销上传递的转动在致动杆下方进行,并且在相对侧转换成输出销的期望的转动。然后,锁定杆以预定方式借助于接合到锁定杆上的引导件中的输出销转动或摆动。

最后,已经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有利的是,设置致动元件,该致动元件穿过转动杆并且接合到锁定杆中。借助于致动元件,独立于驱动装置执行并转换锁定杆的手动致动。即由通过驱动装置的任何故障,由于致动元件的相关冲击,操作者能够手动地将锁定杆转移到至少其解锁或锁定位置中。所谓的“超控”功能,即马达致动的规避,对应于此。

因此,提供了一种机动车门锁,其中不存在意外发生锁定元件或致动杆从锁定位置移动到非锁定位置的风险。相反,在碰撞情况下产生的力对应于驱动装置执行移动,如果需要的话。但是,因此锁定元件维持其通常的假定位置或锁定位置。即使在碰撞情况下锁定杆的轻微移动不对应于致动杆或安装在致动杆上的锁定杆从其锁定位置被移动或摆动到解锁位置。因此,致动杆或组合杆的任何移动仍可导致锁定机构的空运行。因此有效避免了配备有相关机动车门锁的机动车门意外打开。

锁定元件通常是儿童锁元件。因此,驱动装置通常被设计为儿童锁驱动装置。当然,这仅用作示例,并且不能以任何方式被理解为限制。

附图说明

在下文中,将基于仅示出一个实施例的附图更详细地解释本发明。在图中示出:

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的局部分解图,

图2示出了从解锁位置转移到锁定位置期间的根据图1的物体,

图3示出了从锁定位置转移到解锁位置期间的根据图1的物体,和

图4以详细再现方式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门锁的各个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在附图中示出了通常配备有未示出的锁定机构的机动车门锁,所述锁定机构主要由锁叉和锁爪构成。实际上,锁定机构与相关机动车门锁在图1示出的锁壳体1相比通常垂直伸展。为了撞击锁定机构,触发杆2设置用于在锁定机构关闭且处于解锁位置时提起锁爪远离锁叉。因此,锁叉能够借助于弹簧打开。这是用于打开锁定机构以及机动车门锁的常用功能。

对于本发明特别重要的是,下面更详细地描述的作用在锁定杆4上的锁定元件3。锁定元件3是能够很大程度地线性移动的传动杆3。传动杆3的线性运动在图1中通过双箭头示出。传动杆3在此与被撞击的锁定杆4整体结合,限定了儿童锁装置3、4、5、6、7。当然,这仅是示例。因为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以及锁定杆4可以容易地形成闩锁装置如机动车门锁中的中央锁定装置、防盗装置或任何其它可想到的锁定装置的一部分,但未示出。

根据实施例,除了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以线性方式移动并且锁定杆4因此可撞击之外,儿童锁装置3、4、5、6、7包括驱动装置或儿童锁驱动装置5、6、7。驱动装置5、6、7包括具有小齿轮轴或小齿轮蜗轮7的电马达6。小齿轮蜗轮7作用在蜗轮齿轮5上。马达或电马达6的转动现在对应于蜗轮齿轮5围绕其安装轴线8执行摆动,该安装轴线锚定在锁壳体1中。现在电马达6对应于蜗轮齿轮5绕其安装轴线8执行摆动,该安装轴线锚定在锁壳体1中。

蜗轮齿轮5沿逆时针方向或顺时针方向的摆动借助于安装在蜗轮齿轮5中的小齿轮销Z传递到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上,其因此根据图1中所示的双箭头执行已述的锁壳体1的线性运动。因此,同时还安装在蜗轮齿轮5中的销9执行与致动开口10相比的相对运动。

为此,驱动装置5、6、7的销9接合到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的致动开口10中。致动开口10在当前情况下被设计为狭缝,并且具有纵向延伸部,该狭缝大致对应于锁定元件3的期望的线性运动。一旦锁定元件3移动,销9在致动开口10内来回移动。

在根据图2的“解锁”与根据图3的“锁定”位置的功能设置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狭缝形致动开口10配备有两个纵向止挡壁10a和两个横向止挡壁10b。接合到致动开口10中的驱动装置5、6、7的销9在两个横向止挡壁10b之间相对来回移动,即沿着与其相邻的相应的纵向止挡壁10a。因此,小齿轮销9在相应的横向止挡壁10b上的止动一方面对应于根据图2的解锁位置,另一方面对应于根据图3的锁定位置。

为了将机动车门锁或锁定元件3从解锁位置转移到锁定位置,有必要使销9或锁定元件3被撞击超过其在相关的横向止挡壁10b上的邻接,如图2中的相关箭头所示。销9的这种附加的相对运动借助于驱动装置5、6、7这样实现,即蜗轮齿轮5围绕其轴线或安装轴线8在图2所示范围内执行顺时针方向的运动。因此,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在根据图2的图示中向右移动。

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的、与其接合到致动开口10中的销9相对的、用于接合转动杆12的输入销12a的端部配备有升起部11。如图4中可见,这里详细示出的转动杆12还具有输出销12b,该输出销12b将转动杆12围绕其水平对准的轴13并在图2中可见的转动传递到锁定杆4。一旦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在从解锁位置到锁定位置的过渡期间在根据图2的图示中借助于驱动装置5、6、7移动到右侧,在图2所示的箭头方向上的这种线性运动确保了借助于接合到转动杆12的锁定元件3的升起部11的输入销12a沿顺时针方向绕其轴线13摆动,如图2中的另一箭头所示。

此外,转动杆12的这种摆动确保其输出销12b在该转动中也牵引锁定杆4。在该过程结束时的结束位置或“锁定位置”在图2的放大图中示出。基于该视图可见,与锁定杆4相互作用的致动杆14通过其触发侧端部14a完全接合到锁定杆4的凹部4a中。因此,组合杆14、4包括致动杆或内部致动杆14,并且锁定杆4与触发杆2具有图2所示的距离A。

因此,致动杆或内部致动杆14沿图2所示的箭头方向的冲击相对于触发杆2空运行。因此,以期望的方式不打开锁定机构。非限制性地,内部致动杆14是该实施例中涉及的致动杆,因此相关的机动车门锁不能从内部打开。这是用于机动车门锁的儿童锁的通常期望的功能,其通常设置在后侧门上。

在图3的范围内,从图2中的放大图示的锁定位置到解锁位置的相反功能顺序现在以图像再现并在下文中描述。事实上,对于从锁定位置开始的解锁位置的假设必须的是,驱动装置5、6、7再次撞击锁定元件3。然而,与图2中所示的功能顺序相反,蜗轮齿轮5现在不沿顺时针方向撞击,而是沿逆时针方向撞击,如图3中相关箭头所示。因此,现在与致动开口10的左横向止挡壁10b相邻的销9抵靠着锁定元件或传动杆10向左移动,如相关的箭头所示。

因此,转动杆12还沿逆时针方向撞击,并且进而沿逆时针方向牵拉锁定杆4。因此,致动杆或内部致动杆14与锁定杆4的凹部4a之间的距离被扩大。因此,先前在图2中示出的已描述的由致动杆14和锁定杆4组成的组合杆14、4的距离A被减小,因此由图3的放大图中的内部致动杆14在所示解锁位置如箭头所示的致动对应于相关的内部致动杆14能够通过中间的/插入的锁定杆4与触发杆2相互作用,触发杆2进而能够打开锁定机构。“儿童锁关闭”位置中的常用功能对应于此,也就是说,配备有相关机动车门锁的机动车辆的后侧门可以通过内部致动杆14从内部打开。

现在对于本发明特别重要的另一情况是,已经在其两个所述稳定位置即锁定位置和解锁位置中广泛描述的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借助于弹性元件15被保持,弹性元件15尤其在图1中的放大图中可见。实际上,弹性元件15构成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的部件。

在实施例中,传动杆或锁定元件3被设计为注塑件,特别是塑料注塑件。因此,弹性元件15可以容易地限定在其中或其上作为锁定元件3的集成的部分。这同样适用于与传感器17相互作用的锁定元件3的轮廓16。实施例中的传感器17是一个开关。轮廓16根据锁定元件3所处的位置撞击开关17。这意味着,锁定元件3被传感器或开关17查询。为此,传感器17与锁定元件3上的轮廓16相互作用,以便记录其相应的位置。为此,传感器17连接到控制单元18,该控制单元不仅查询锁定元件3的位置,而且控制驱动装置5、6、7。

基于图1中的放大图,可见弹性元件15被设计为致动开口10的止挡壁10a。这意味着致动开口10的两个止挡壁10a中的一者或者两个纵向止挡壁10a中的一者被同时设计作为弹性元件15。为此,弹性元件15是板簧,其朝向槽形的致动开口10突出并且进入销9的路径中,销9可以在其长度方向上随其弯曲部分移动。因此,弹性元件15确保销9保持在其两个端部位置中,分别邻接于致动开口10的横向止挡壁10b。如已经说明的,驱动装置5、6、7的销9接合到致动开口10内,以便控制锁定元件3。

锁定元件3经由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如先前参考图2和3所解释的。因此,转动杆12将锁定元件3的线性运动转换成锁定杆4的转动。最后,提供用于穿过转动杆12的致动元件19。致动元件19不仅穿过转动杆12,而且接合到锁定杆4中。因此,借助于致动元件19,固定杆4被转移到图2和3所示的两个位置,“锁定”和“解锁”,独立于驱动装置5、6、7。因此如果驱动装置5、6、7故障,则可以借助于致动元件19通过操作员将锁定杆4手动地转换到期望的“解锁”或“锁定”位置,独立于驱动装置5、6、7。

应当认识到,驱动装置5、6、7的销9在其变得邻近相关的横向止挡壁10b之前和随后在其进一步移动期间必须首先在致动开口10内完成特定路径,然后在该进一步移动期间牵引且能够牵引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因此,获得一种类型的“触发效果”。同时,该设计确保,例如,从图2中的放大图中所示的锁定位置开始,驱动装置5、6、7的任何运动不能锁死锁定元件3。

因此,如果在根据图3的锁定位置,驱动装置5、6、7例如通过在事故期间施加的力被移动,或者其蜗轮5在解锁位置的方向上移动,则允许销9在致动开口10内相对运动直到一定程度,并且可能的是,由此弹性元件15也阻碍这种运动。因此,通过销9的这种接受的运动,锁定元件3不会离开其锁定位置并转移到解锁位置。因此,获得了在开头描述的碰撞安全性。

本发明的方案指向相同的方向,根据所述方法,在碰撞的情况下,锁定元件3的任何运动不会导致安装在致动杆14上的锁定杆4从图2所示具有距离A的锁定位置转移到根据未示出距离A的图3中可见的解锁位置。因为这不仅需要锁定杆4相对于致动杆14的相关摆动,而且还需要在碰撞情况下未观察到的相应的力冲击。

如已经解释的,以线性方式移动的锁定元件或者传动杆3撞击锁定杆4,锁定杆4进而将致动杆14控制到相对于锁定机构的无效锁定位置和图2所示的位置,并且根据图3进入与锁定机构相互作用的解锁位置。为此,锁定元件3经由图4中所示的转动杆12作用在锁定杆4上。进而,锁定杆4附接到致动杆14,并且可以从如图2所示其缩回位置转移到解锁位置,进入暴露位置和根据图3的关于锁定位置的位置。

为了具体执行锁定杆4相对于致动杆14的这些摆动或转动,转动杆12借助于锁定元件3绕其轴线13摆动。为此,转动杆12通过其输入销12a接合到锁定元件或传动杆3上的升起部11中。相反,转动杆12的输出销12b接合在锁定杆4上的引导件20中,用于撞击锁定杆4。相关的引导件20特别在图4中示出。输出销12b的两个端部位置也在相关的引导件20中示出。实际上,输出销12b在引导件20中的拉穿位置对应于根据图2的锁定位置。相反,输出销12b的虚线位置涉及根据图1的解锁位置。

在图1中,在相关锁定杆4上识别出另一个引导件21,致动元件19接合在该引导件中,以便独立于驱动装置5、6、7将锁定杆4转换到锁定或解锁位置。

已经参考图4清楚地表明,转动杆12整体上是爪状的或U形的。因此,输入销12a位于U形支腿上,而另一个U形支腿配备有输出销12b。U形基底限定轴线13,转动杆12在其被锁定元件3撞击时围绕该轴线摆动。应当认识到,两个销12a、12b在相同的方向上延伸。此外,该设计使得转动杆12通过其轴线13到达致动杆14的下方,特别如图2和3中的侧视图所示。

因此,输入销12a的转动经由轴线13传递到输出销12b,由于其接合到锁定杆4上的引导件20中而确保了锁定杆4的相关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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