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84975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冲孔工装领域,具体是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



背景技术:

钣金,钣金至今为止尚未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根据国外某专业期刊上的一则定义,可以将其定义为:钣金是针对金属薄板(通常在6mm以下)一种综合冷加工工艺,包括剪、冲/切/复合、折、焊接、铆接、拼接、成型(如汽车车身)等。其显著的特征就是同一零件厚度一致,钣金有时也作扳金,这个词来源于英文platemetal,一般是将一些金属薄板通过手工或模具冲压使其产生塑性变形,形成所希望的形状和尺寸,并可进一步通过焊接或少量的机械加工形成更复杂的零件,比如家庭中常用的烟囱,铁皮炉,还有汽车外壳都是钣金件。

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的出现大大方便了汽车钣金件冲孔,但是目前阶段的冲孔工装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不方便携带,无法对工件进行多孔加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方便携带,无法对工件进行多孔加工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顶部安装有手提把手,所述固定架的一侧安装有手握把手,所述固定架的顶部的一侧安装有凸槽,所述凸槽上安装有气压缸,所述气压缸与凸槽通过滑块滑动连接,所述气压缸上安装有控制盘,所述控制盘上安装有控制按钮,所述气压缸的底部安装有固定套,所述固定套的底部安装有气压装置,所述气压装置的下方安装有冲孔头,所述固定架的底部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的上方安装有垫块,所述垫块的内部设置有冲孔槽,所述底座的一侧安装有夹具。

优选的,所述控制按钮和冲孔头均设置有十一个,且十一个控制按钮分别对应控制十一个冲孔头。

优选的,所述冲孔槽共设置有十一个,且十一个冲孔槽与十一个冲孔头位于同一直线上。

优选的,所述控制盘输出端与气压装置输入端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较为小巧,专门对小型汽车钣金工件进行冲孔加工,且在固定架上安装有手提把手和手握把手,通过其大大方便了装置的携带,的气压装置的底部安装有十一个冲孔头,且十一个冲孔头分别通过控制盘上的十一个控制按钮进行控制,通过此种设计使此装置可以对同一工件,在不移动工件时,对其进行多孔加工,且冲孔的位置可以精密控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气压装置的仰视图。

图中:1-气压缸、2-控制盘、3-控制按钮、4-固定套、5-气压装置、6-冲孔头、7-夹具、8-冲孔槽、9-垫块、10-底座、11-手提把手、12-固定架、13-手握把手、14-滑块、15-凸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汽车钣金件冲孔工装,包括固定架12,固定架12的顶部安装有手提把手11,固定架12用来固定气压缸1,手提把手11和手握把手13均方便装置的携带,固定架12的一侧安装有手握把手13,固定架12的顶部的一侧安装有凸槽15,凸槽15方便控制气压缸1滑动,凸槽15上安装有气压缸1,气压缸1用来对气压装置5提供动力,气压缸1与凸槽15通过滑块14滑动连接,气压缸1上安装有控制盘2,控制盘2用来控制气压装置5,控制盘2上安装有控制按钮3,控制按钮3用来选择气压装置5控制的冲孔头6,气压缸1的底部安装有固定套4,固定套4用来气压装置5,固定套4的底部安装有气压装置5,气压装置5可以控制冲孔头6伸缩,气压装置5的下方安装有冲孔头6,冲孔头6用来对钣金进行冲孔,固定架12的底部安装有底座10,底座10用来安装垫块9,底座10的上方安装有垫块9,垫块9用来放置钣金件,垫块9的内部设置有冲孔槽8,冲孔槽8用来与冲孔头6对接,底座10的一侧安装有夹具7,控制按钮3和冲孔头6均设置有十一个,且十一个控制按钮3分别对应控制十一个冲孔头6,冲孔槽8共设置有十一个,且十一个冲孔槽8与十一个冲孔头6位于同一直线上,控制盘2输出端与气压装置5输入端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将钣金工件固定在垫块9的顶部,然后通过夹具7对其进行固定,通过控制气压缸1在固定架12的一侧的凸槽15上滑动,使气压缸1移动至钣金件的正上方,然后通过控制盘2上的控制按钮3控制气压装置5向对应位置的冲孔头6对钣金件进行冲孔,在冲孔过程,冲孔头6插入垫块9上的冲孔槽8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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