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32109发布日期:2019-08-03 12:33阅读:75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显示屏研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



背景技术:

传统的对显示屏研磨,都是直接对显示屏研磨,不做任何保护措施,而且在研磨的过程中,由于研磨机与显示屏之间的摩擦力过大,很容易导致显示屏直接破裂,导致显示屏损坏,所以我们提出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具体步骤如下:

S1、固定:将待加工的显示屏,平整的固定在固定夹具上,显示屏放置下固定在工台上,底部用微弹固定块支撑,微弹固定块的面积大于显示屏的面积,将待加工面朝上;

S2、涂抹润滑油:将固定好的显示屏的加工面洒一些水和润滑油;

S3、研磨:将待加工面用研磨机研磨,研磨路线为S形往复运动,研磨过程中每隔2min洒一次水;

S4、吹灰:研磨完成后,用小型吹风机从显示屏的一端吹向另一端,吹灰过程中,用毛刷不停在加工面扫动;

S5、洒水:将S4中的加工面清扫干净后,再次向加工面洒水;

S6、二次研磨:观察加工面上不平整的地方,用研磨机对其研磨,研磨过程中依然洒水;

S7、清洗:将S6中研磨完成后的显示屏,放置去油清洗箱内清洗,用毛刷不断的对加工面清洗,清洗时间为2min;

S8、晾干:最后清洗后的显示屏放置在晾晒架上,晾晒架放置在阴凉通风处即可,晾晒完成后便可收集起来储存放置。

优选的,所述S2中加入润滑油,用毛刷将润滑油刷满整个加工面且润滑油先倒在加工面上其次再洒水。

优选的,所述S4中毛刷清扫的方向和小型吹风机吹动的方向一致。

优选的,所述S2中的润滑油选用高燃点绝缘油、酯型变压汽油、硅型变压汽油、I型变压汽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优选的,所述S6中的二次研磨之后和S3研磨之后重复S4的步骤,对加工面清扫干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可以将显示屏的背面研磨光滑,通过在研磨前在显示屏的背部洒一些水,可以在研磨的过程中,降低显示屏的温度,通过涂抹润滑油,可以方便研磨机在加工面上移动,还可以降低研磨机与加工面之间的摩擦力,同时还能降低研磨过程中灰尘四处飘散,通过二次研磨,可以对显示屏第一次研磨后的一些不平整的地方磨平,以达到显示屏完全的平整和光亮,本发明还可以对显示屏很好的保护,确保在研磨过程中,不会出现显示屏开裂的情况发生,操作简单,方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一种液晶显示屏研磨处理工艺,具体步骤如下:

S1、固定:将待加工的显示屏,平整的固定在固定夹具上,显示屏放置下固定在工台上,底部用微弹固定块支撑,微弹固定块的面积大于显示屏的面积,将待加工面朝上;

S2、涂抹润滑油:将固定好的显示屏的加工面洒一些水和润滑油;

S3、研磨:将待加工面用研磨机研磨,研磨路线为S形往复运动,研磨过程中每隔2min洒一次水;

S4、吹灰:研磨完成后,用小型吹风机从显示屏的一端吹向另一端,吹灰过程中,用毛刷不停在加工面扫动;

S5、洒水:将S4中的加工面清扫干净后,再次向加工面洒水;

S6、二次研磨:观察加工面上不平整的地方,用研磨机对其研磨,研磨过程中依然洒水;

S7、清洗:将S6中研磨完成后的显示屏,放置去油清洗箱内清洗,用毛刷不断的对加工面清洗,清洗时间为2min;

S8、晾干:最后清洗后的显示屏放置在晾晒架上,晾晒架放置在阴凉通风处即可,晾晒完成后便可收集起来储存放置。

具体的,所述S2中加入润滑油,用毛刷将润滑油刷满整个加工面且润滑油先倒在加工面上其次再洒水。

具体的,所述S4中毛刷清扫的方向和小型吹风机吹动的方向一致。

具体的,所述S2中的润滑油选用高燃点绝缘油。

具体的,所述S6中的二次研磨之后和S3研磨之后重复S4的步骤,对加工面清扫干净。

本发明可以方便对显示屏的背面研磨光滑,通过在研磨前在显示屏的背部洒一些水,可以在研磨的过程中,降低显示屏的温度,通过涂抹润滑油,可以方便研磨机在加工面上移动,还可以降低研磨机与加工面之间的摩擦力,通过二次研磨,可以对显示屏第一次研磨后的一些不平整的地方磨平,以达到显示屏完全的平整和光亮,本发明还可以对显示屏很好的保护,确保在研磨过程中,不会出现显示屏开裂的情况发生,本发明不仅能够操作简单,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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