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操作聚烯烃反应器系统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
使铬类催化剂经过内联还原系统馈入至聚合反应器;
在所述内联还原系统中添加还原剂至所述铬类催化剂以还原所述铬类催化剂中的至少一部分铬的氧化态;以及
在所述聚合反应器中在所述铬类催化剂存在下将烯烃聚合成聚烯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馈入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使所述铬类催化剂基本上连续经过所述内联还原系统馈入至所述聚合反应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联还原系统包含使所述铬类催化剂和所述还原剂接触的混合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器包含静态混合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器包含搅拌混合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还原剂包含有机铝化合物,并且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氧化铬催化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还原剂包含稀释于溶剂中的有机铝化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还原剂包含二乙基乙醇铝(DEAlE)。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还原剂包含三乙基铝(TEAL)。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还原剂包含DEAlE和TEAL。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在经过所述内联还原系统馈入所述铬类催化剂之前,使所述铬类催化剂与额外还原剂在另一系统中接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另一系统中接触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所述额外还原剂与在所述内联还原系统中接触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所述还原剂不同。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经过所述内联还原系统馈入所述铬类催化剂之前,所述铬类催化剂并未与还原剂接触。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孔隙体积为约1.1至约1.8立方厘米(cm3)/g并且表面积为约245至约375平方米(m2)/g的无机氧化物负载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孔隙体积为约2.4至约3.7cm3/g并且表面积为约410至约620m2/g的无机氧化物负载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孔隙体积为约0.9至约1.4cm3/g并且表面积为约390至约590m2/g的无机氧化物负载物。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规定经过所述内联还原系统的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比率,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回应于所测量的所述聚烯烃的流动指数调节经过所述内联还原系统的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比率。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经由所述内联还原系统调节所述铬类催化剂上的铝浓度或所述铬类催化剂上的铝比铬摩尔比,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回应于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变化调节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以维持铝比铬摩尔比或所述铬类催化剂上的铝浓度,从而维持所述聚烯烃的流动指数。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调节溶剂到所述内联还原系统的添加速率以调节所述铬类催化剂与所述还原剂的接触滞留时间。
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回应于所述聚合反应器的操作条件或回应于所测量的所述聚烯烃的流动指数调节溶剂到所述内联还原系统的添加速率。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烯烃包含乙烯,所述聚烯烃包含聚乙烯,并且所述聚合反应器包含气相反应器。
24.一种操作聚烯烃反应器系统的方法,其包含:
使铬类催化剂经过混合器馈入至聚合反应器;
经过所述混合器向所述聚合反应器添加还原剂以接触所述铬类催化剂;以及
在所述聚合反应器中在所述铬类催化剂存在下将烯烃聚合成聚烯烃。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馈入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使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浆液经过所述混合器馈入至所述聚合反应器。
2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还原剂包含在所述混合器或所述混合器上游或其组合添加所述还原剂至所述铬类催化剂。
27.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调变所述还原剂到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添加速率。
28.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调节所述还原剂到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以维持经过所述混合器的所述还原剂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规定摩尔比,从而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29.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还原剂包含调节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以维持经过所述混合器的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所需比率。
30.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调节经过所述混合器的所述还原剂的馈入速率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比率,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31.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回应于所述聚合反应器的操作条件调节所述还原剂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摩尔比。
32.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经过所述混合器向所述聚合反应器添加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溶剂以维持或调节所述铬类催化剂与所述还原剂的接触滞留时间。
33.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和还原剂在所述混合器中的接触滞留时间在2分钟至120分钟范围内。
34.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器包含内联混合器。
3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包含回应于所述聚合反应器的操作条件调节所述混合器的搅拌器的搅拌速度。
36.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孔隙体积为约0.5至约6.0立方厘米(cm3)/克(g)并且表面积为约200至约600平方米(m2)/g的无机氧化物负载物。
37.一种聚合反应器系统,其包含:
混合器,使到聚合反应器的基本上连续的铬类催化剂馈料与还原剂接触以形成包含所述铬类催化剂的催化剂馈料组合物;
聚合反应器,接收所述催化剂馈料组合物并且使烯烃在所述铬类催化剂存在下聚合成聚烯烃;以及
控制系统,调节所述还原剂到混合器的添加速率以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聚合反应器包含气相反应器,并且其中所述混合器包含静态混合器或搅拌混合器或其组合。
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系统被配置成调节所述还原剂的添加速率以维持所述还原剂比所述铬类催化剂的摩尔比,从而获得所述聚烯烃的所需流动指数。
40.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系统被配置成调变溶剂至所述混合器的添加速率,并且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经过所述混合器的滞留时间在2分钟至120分钟范围内。
41.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铬类催化剂包含表面积为50至1000平方米/克并且平均粒度为20至300微米的无机负载物。
42.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系统被配置成回应于所述聚合反应器的操作条件或回应于所测量的所述聚烯烃的流动指数调节溶剂到所述混合器的添加速率。
43.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控制系统被配置成回应于所述铬类催化剂的馈入速率的变化调节溶剂到所述混合器的添加速率,以使得所述铬类催化剂经过所述混合器的滞留时间维持基本上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