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及其用途和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600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该化合物具有如下结构式(Ⅰ):

其中,Ar1和Ar2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氢、C6-C9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C3-C9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

其中,R1至R12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C1-C30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烯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炔基、C3-C30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烷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环烷基、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或者,R1至R4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脂环、单环或多环芳环,和/或R5至R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脂环、单环或多环芳环;

所述杂环烷基和/或杂芳基包含一个或多个选自B、N、O、S、P、P(=O)、Si和Se的杂原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或C5-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R1至R12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氢、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或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或者,R1至R4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 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脂环、单环或多环芳环,和/或R5至R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脂环、单环或多环芳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R1至R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氢、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或者,R1至R4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脂环、单环或多环芳环,和/或R5至R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通过具有稠环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亚烷基连接形成单环芳环或多环芳环;R9至R12均为氢。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杂环烷基和/或杂芳基包含一个或多个选自N、O和S的杂原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烷基选自由C1-C10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烯基选自由C2-C10取代或未取代的烯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炔基选自由C2-C10取代或未取代的炔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环烷基选自由C3-C6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烷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杂环烷基选自由C3-C1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环烷基所组成的组中。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芳基选自由苯基、联苯基、三联苯基、萘基、蒽基、菲基、茚基、芴基及其衍生物、荧蒽基、三亚苯基、芘基、苝基、基和并四苯基所组成的组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联苯基选自由2-联苯基、3-联苯基和4-联苯基,所述三联苯基包括对-三联苯基-4-基、对-三 联苯基-3-基、对-三联苯基-2-基、间-三联苯基-4-基、间-三联苯基-3-基和间-三联苯基-2-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萘基为1-萘基和/或2-萘基;所述蒽基选自由1-蒽基、2-蒽基和9-蒽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芴基选自由1-芴基、2-芴基、3-芴基、4-芴基和9-芴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芴基衍生物选自由9,9’-二烷基芴,9,9’-螺二芴和茚并芴所组成的组中;所述芘基选自由1-芘基、2-芘基和4-芘基所组成的组中;所述并四苯基选自由1-并四苯基、2-并四苯基和9-并四苯基所组成的组中。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杂芳基选自呋喃基、噻吩基、吡咯基、苯并呋喃基、苯并噻吩基、异苯并呋喃基、吲哚基、二苯并呋喃基、二苯并噻吩基、咔唑基及其衍生物和苯并间二氧杂环戊烯基所组成的组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Ar1和Ar2相同,R9-R12均为氢。

11.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化合物具有如下结构式(Ⅱ):

其中,Ar3和Ar4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C2-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基,或者Ar3和Ar4稠合成环;L表示C6-C30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芳基,或C3-C30取代或未取代的杂亚芳基;

所述杂芳基和/或杂亚芳基包含一个或多个选自N、O和S的杂原子。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由结构式(Ⅰ)表示的化合物选自以下化合物:

13.权利要求1-1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在制备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中的用途。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途,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用作空穴注入材料和/或空穴传输材料和/或发光主体材料。

15.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该器件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和插入所述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的一层或多成有机层,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层包含权利要求1-1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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