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保险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1527阅读: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的保险杠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设有灯体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
背景技术
在车辆的保险杠装置中,有的将形成外观的保险杠皮分割成上部、下部。该保险杠皮通过凹凸卡合部而将成为上部的上部保险杠和成为下部的下部保险杠结合。凹凸卡合部由于将下部保险杠的卡定爪沿车身前后方向嵌合在上部保险杠的卡定孔中所以被定位,是能够削減零件数量和组装エ时的结构(例如,參照专利文献I)。此外,还有这样的结构,即将成为下部的第二保险杠部件的正面部分沿水平方向 移动并由此嵌合在成为上部的第一保险杠部件的正面部分,并使与正面部相连的各自的侧部分沿上下方向移动并由此嵌合,因此,提高了作业性(例如,參照专利文献2)。而且,还有在车身的支承部件上安装保险杠皮以及灯体的结构。一旦该支承部件在发生对保险杠皮的碰撞时被推入,卡合爪就从灯体脱离,因此,不会从支承部件向灯体传递碰撞荷载(例如,參照专利文献3)。另外,还看见在车身和保险杠皮之间配置冲击缓冲材料的结构(例如,參照专利文献4)。另ー方面,有能够安装在保险杠皮上的灯体。该灯体被安装在车身上,并设有灯座保护肋,以便该灯体在拆下时向侧面方向移动的时候不会与车身抵接,因此能够保护灯体(例如,參照专利文献5)。但是,在现有技术(专利文献1、2)中,虽没有安装灯体,但存在不得不安装灯体的情况,若将雾灯等的灯体安装在保险杠皮上,则被认为在碰撞时灯体会被推入而受到破坏。关于专利文献3,虽然在车身的支承部件上安装有灯体,但是对于因设计以及法律的限制等条件而要在保险杠皮上安装灯体的情况却无法采用。如果在保险杠皮上安装灯体,则由于在碰撞时灯体会与保险杠皮一起被推入,所以被认为会与车身抵接而受到破坏,因此需要用于保护的其他部件。关于专利文献4,如果在保险杠皮上安装灯体,则需要专用的冲击缓冲材料以便在碰撞时灯体不会被推入而被破坏。关于专用的冲击缓冲材料,若例如设置发泡苯こ烯,则制造会变得复杂。S卩,需要制造发泡苯こ烯制的冲击缓冲材料的树脂成形用金属模,零件数量増加,另外,会产生对发泡苯こ烯制的冲击缓冲材料的管理,而且还需要设置组装发泡苯こ烯制的冲击缓冲材料的エ序。也就是说,制造变得复杂。在专利文献5中,在车身上安装有灯体,如果将设有该灯座保护肋的灯体安装在保险杠皮上,则灯体在因输入到保险杠皮的碰撞荷载而向侧面方向(车宽方向的外側)移动时能够由灯座保护肋进行保护,但是,不具有在向车身前后方向被推入时进行保护的保护肋,因此需要在灯体上安装应对向车身前后方向的荷载的结构。专利文献I :日本特开2006-315553号公报
专利文献2 :日本特开平8-258646号公报专利文献3 日本特开2008-049859号公报专利文献4 :日本特开2009-255858号公报
专利文献5 :日本实开平6-065090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制造简单,且能够在有荷载从车辆的外侧向保险杠皮输入时防止设在保险杠皮上的灯体与保险杠皮一起被推入而与车身碰撞,能够保护灯体。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技术方案I的发明为一种车辆的保险杠装置,是设在车辆的前端部或后端部上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沿车辆的车宽方向延伸的保险杠皮;和配置在保险杠皮的内侧的骨架部件,保险杠皮上下分割而设置,保险杠皮具有成为上部的保险杠皮上部件;成为下部的保险杠皮下部件;以及通过将保险杠皮上部件接合在保险杠皮下部件上而形成的边界线,保险杠皮上部件具有沿着边界线的上方设置的灯体;和设在灯体与所述骨架部件之间的减震器部,保险杠装置具有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根据需要使保险杠皮下部件从固定灯体的灯体固定部附近脱离。在技术方案2的发明中,其特征在于灯体固定部在保险杠皮上部件上设有多个,减震器部包括在多个灯体固定部之间以覆盖灯体的下方的方式延伸的减震器主体部;立设在减震器主体部中的朝向骨架部件的边缘上的纵壁部。在技术方案3的发明中,其特征在于纵壁部呈波型形状。在技术方案4的发明中,其特征在于灯体包括灯体主体部、设在灯体主体部内部的灯泡、使灯泡的光向车辆的外侧透过的透镜部,纵壁部从灯体主体部以及灯泡仅以所希望的距离分开地形成在技术方案5的发明中,其特征在于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包括卡合部,立设在保险杠皮下部件上并开设有卡合孔;卡定爪,形成有从前端向车辆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前端为了从车辆的外侧卡定在卡合部上而与保险杠皮上部件相连并向着车身突出。发明的效果在技术方案I的发明中,具有保险杠皮和骨架部件,保险杠皮具有保险杠皮上部件、保险杠皮下部件和边界线,保险杠皮上部件具有沿着边界线的上方设置的灯体、和设在灯体与骨架部件之间的减震器部,保险杠装置具有根据需要使保险杠皮下部件从固定灯体的灯体固定部附近脱离的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因此,当在保险杠皮下部件上有碰撞荷载输入时,保险杠皮下部件被向车身推入而吸收碰撞荷载,且能够防止与被推入的保险杠皮上部件一体地移动的灯体的损伤。具体而言,若在保险杠皮下部件上有碰撞荷载输入,则保险杠皮上部件也追随着移动,以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为支点产生朝向车辆侧斜上方的カ矩。另ー方面,若移动的灯体靠近骨架部件,则减震器部抵接在骨架部件上而吸收碰撞荷载,与此同时,由于处在中间,所以灯体固定部的移动被抑制,灯体不会碰撞骨架部件,能够防止灯体的损伤。而且,在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中,相对于被限制了移动的保险杠皮上部件,继续移动的保险杠皮下部件从保险杠皮上部件分离,所以,保险杠皮上部件不会进一歩追随,灯体不会进一歩与骨架部件接近,能够防止接触、保护灯体。在技术方案2的发明中,由于灯体固定部在保险杠皮上部件上设有多个,减震器部包括在多个灯体固定部之间以覆盖灯体的下方的方式延伸的减震器主体部;立设在减震器主体部中的朝向骨架部件的缘上的纵壁部,所以,若因碰撞荷载导致减震器部抵接在骨架部件上,则减震器主体部以及纵壁部发生弹性变形,由此能够适当(确保灯体的功能)地限制灯体向车身侧的移动。另外,能够兼作为搬运保险杠皮(保险杠皮上部件和保险杠皮下部件接合的状态)时的保护部件。在技术方案3的发明中,由于纵壁部呈波型形状,所以,若因碰撞荷载导致减震器部抵接在骨架部件上,则能够以波型形状的凹凸延伸的方式变形,由此吸收冲击,从而能够适当(确保灯体的功能)地限制灯体向车身侧的移动。 另外,能够兼作为搬运保险杠皮(保险杠皮上部件和保险杠皮下部件接合的状态)时的保护部件。在技术方案4的发明中,由于灯体包括灯体主体部、设在灯体主体部的内部的灯泡、使灯泡的光向车辆的外侧透过的透镜部,纵壁部从灯体主体部以及灯泡仅以所希望的距离分开地形成,所以,即使因来自车辆的外侧的碰撞荷载使减震器部与骨架部件接触,也能够通过纵壁部确保吸收荷载的适当的行程量(设定的所希望的距离),碰撞荷载不会传递到灯体,因此,能够更可靠地保护灯体。在技术方案5的发明中,由于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包括卡合部,立设在保险杠皮下部件上并开设有卡合孔;卡定爪,形成有从前端向车辆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该前端为了从车辆的外方卡定在该卡合部上而与保险杠皮上部件相连并向着车身突出,所以,能够确保維持了支承保险杠皮下部件以防止行驶振动时的保险杠皮下部件振动的功能、在输入碰撞荷载时产生力矩的功能的強度,与此同时,在减震器部与骨架部件接触后,能够适当(在灯体损伤之前)地解除保险杠皮上部件和保险杠皮下部件的卡合。


图I是采用了本发明实施例的保险杠装置的车辆的后部立体图。图2是表示车辆的后部的立体图,图2(a)是车身的后部的立体图,图2 (b)是保险杠装置的立体图。图3是图2 (b)的3-3线剖视图。图4是图3的4部详细图。图5是实施例的保险杠皮的分解图。图6是图5的6向视图,图6(a)是立体图,图6(b)是图6(a)的b部详细图。图7是图5的7向视图。图8是实施例的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的立体图。图9是说明对实施例的保险杠装置的灯体进行保护的机构的作用说明图。附图标记的说明1L···车辆,12···保险杠装置,27···保险杠皮,28…骨架部件,31···灯体,33···后端部,35···保险杠皮上部件,36···保险杠皮下部件,37···边界线,41···减震器部,43···灯体固定部,45…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6…减震器主体部,47…减震器主体部的边缘,51···纵壁部,55…灯体主体部,56…灯泡,57…透镜部,61···卡合孔,62…卡合部,64···前端,65···卡定台阶部,66···卡定爪。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实施例如图I所示,车辆11采用实施例中的保险杠装置12。该保险杠装置12是用于车辆11后部的后保险杠装置。如图I、图2所示,车辆11具有后轮13、车身14的侧车身15、后车身16、背门17、尾灯18、保险杠装置12。 侧车身15具有图I、图2所示的侧外面板21。后车身16具有后面板23和背门开ロ部24。在后面板23以及侧外面板21上(參照图2(a))安装有保险杠装置12。保险杠装置12 (后保险杠装置),如图I 图5所示那样,具有保险杠皮27,其覆盖后面板23的下部以及侧外面板21的后下部的表面;后车身16所包含的骨架部件28 ;灯体31 (例如,后雾灯)。而且,保险杠装置12以车辆11的车宽方向(X轴方向)的中心C为基准左右大致对称。下面,利用图I 图8说明车辆11的保险杠装置12的主要构成。车辆11的保险杠装置12是设在车辆11的前端部(图中未示出)或后端部33的某一个上的装置。而且,保险杠装置12具有沿车辆11的车宽方向(X轴方向)延伸的保险杠皮27 ;和配置在保险杠皮27的内侧(图2(b)、图3的箭头al方向)的骨架部件28。此外,将设在车辆11的前端部的保险杠装置作为前保险杠装置。保险杠皮27上下分割地设置,并具有成为上部的保险杠皮上部件35 ;成为下部的保险杠皮下部件36 ;和通过将保险杠皮上部件35接合在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上而形成的边界线37。保险杠皮上部件35具有沿边界线37的上方设置的灯体31 (左后雾灯、右后雾灯);设在灯体31和骨架部件28之间的减震器部41。保险杠装置12具有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该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根据需要使保险杠皮下部件36从固定着灯体31的灯体固定部43的附近脱离。灯体固定部43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上设有多个。“设有多个”是指,设在一端(左)的第一灯体固定部43a和设在另一端(右)的第二灯体固定部43b合计两个。如图5、图6所示,减震器部41包括减震器主体部46,其在多个灯体固定部43之间、具体而言在左侧的第一灯体固定部43a和右侧的第二灯体固定部43b之间以覆盖灯体31的下方的方式延伸;和纵壁部51,其立设在减震器主体部46中的朝向骨架部件28(箭头a2的方向)的边缘47上。纵壁部51呈波型形状。換言之,纵壁部51沿车辆前后方向(Y轴方向)形成山部52、谷部53。此外,山部52的数量、谷部53的数量是任意的。如图3所示,灯体31包括灯体主体部55 ;设在灯体主体部55的内部的灯泡56 ;使灯泡56的光向车辆11的外侧透过的透镜部57。纵壁部51从灯体主体部55仅离开希望的距离而形成,并从灯泡56 (的端子部58)仅离开希望的距离S而形成。“希望的距离”是指,例如当以希望的车速(例如,15km/h)发生后表面碰撞时灯体主体部55以及灯泡56的端子部58不会与车身14以及骨架部件28接触的距离。此外,距离S是距灯泡56的端子部58的距离,距端子部58的距离以外的距离根据使灯体主体部55平滑地连续的半径以及纵壁部51的波型形状而变化。如图4、图5所示,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包括立设在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上 并开有卡合孔61的卡合部62 ;卡定爪66,其形成有从前端64向车辆11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65,所述前端64为了从车辆11的外侧(箭头a3的方向)卡定在卡合部62上而与保险杠皮上部件35相连地向车身14突出。接下来,详细说明保险杠皮上部件35、保险杠皮下部件36、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为树脂制,形成有与背门17的下缘71接近并沿车辆11的车宽方向延伸的保险杠上部件门侧部72,并形成有与保险杠上部件门侧部72相连的保险杠上部件角部73。在该保险杠上部件角部73 (图5)上,利用注塑成型机一体地形成有灯体固定部43,该灯体固定部43是以比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厚度厚的厚度形成的。如图3、图5、图6所示,灯体固定部43中,向着车身14(的骨架部件28)大致水平地形成有板状的伸出顶部74,与该伸出顶部74的前端相连并向车辆11下方大致垂直地形成有板状的壁部75。而且,与壁部75的下缘相连并大致水平地形成有底部(减震器主体部46)该底部(减震器主体部46)相对于伸出顶部74大致并行。如图6所示,伸出顶部74及壁部75中,中央(顶部中央部76、壁中央部(纵壁部51))比两端(灯体固定部43)突出得更大。而且,在中央(顶部中央部76、壁中央部51),以允许灯体31 (图3)贯穿的大小形成灯安装开ロ部77。此外,壁中央部为纵壁部51。壁部75的两端(一方、另一方)为灯体固定部43,在灯体固定部43上开设有用于卡定灯体31的卡定方孔78。与灯体固定部43的下缘相连地形成有向车身14 (的骨架部件28)突出的卡定爪66 ( 一方的第—^定爪66a、另一方的第二卡定爪66b)。卡定爪66形成有已说明的卡定台阶部65、前端64。另外,如图6 (b)所示,伸出主体部81从灯体固定部43的下缘以所希望的宽度W伸出。而且,由于与伸出主体部81连续地且以比伸出主体部81的宽度W窄的宽度Wl形成端部82,所以,形成了止挡部83。端部82包括卡定台阶部65、前端64。下面说明保险杠皮下部件36。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为树脂制,并且图5、图7所示的保险杠皮下部件36的上缘86连接到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下缘87上(图2 (b))。而且,形成有与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保险杠上部件门侧部72连接的保险杠下部件主体部91,并形成有与保险杠上部件角部73连接的保险杠下部件角部92。
使保险杠下部件主体部91沿车辆11的车宽方向延伸,并与保险杠下部件主体部91相连地形成有保险杠下部件角部92。在该保险杠下部件角部92上形成有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的下部连结部93(图3 图5、图7、图8)。利用注塑成型机将下部连结部93 —体地形成在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上,下部基座部95与保险杠下部件角部92的上缘86相连并向 着车身14 (的骨架部件28)大致水平地形成为板状。与该下部基座部95的前端96相连地向车辆11下方、上方大致垂直地形成有卡合部62。卡合部62中,卡合孔61的宽度Wh以相对于卡定爪66的端部82 (包括前端64和卡定台阶部65)的宽度Wl (图6(b))形成有微小间隙的大小形成。而且,在卡合孔61中嵌合卡定爪66后,由于比卡合孔61的宽度Wh大的伸出主体部81 (的止挡部83)与卡合部62的面抵接,所以,能够进行保险杠皮上部件35以及保险杠皮下部件36的定位。另外,如图4所示,在卡合部62中嵌合有卡定爪66的状态下,将卡合部62与卡定爪66的上表面98之间的间隙设定成当有荷载如箭头a4那样施加在卡定台阶部65上吋,卡合部62能够如箭头a5、箭头a6所示那样移动的间隙。也就是说,卡合部62以能够从卡定爪66脱离的方式形成并组装。下面,简单说明保险杠装置12的组装要领。首先,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左右的灯体固定部43上分別安装左右的灯体31。如图5所示,从斜下方向着灯安装开ロ部77如箭头a7所示插入。接下来,如图8所示,将灯体爪101钩挂在灯体固定部43(—端(左)的第一灯体固定部43a、另一端(右)的第二灯体固定部43b)的卡定方孔78中。然后,通过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将保险杠皮下部件36接合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上,且通过未图示的接合部将彼此的边缘(上缘86、下缘87)接合。此时,在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中,如图5、图7所示,将卡定爪66如箭头a8嵌入在卡合孔61中(也參照图8)。嵌入后,卡定爪66的卡定台阶部65钩在卡合孔61的边缘(前端96)。至此形成保险杠皮27。最后,将保险杠皮27组装在图2 (a)所示的后车身16上。安装在左右的保险杠安装部以及保险杠横梁上。接下来,说明车辆11的保险杠装置12的作用。利用图3、图9说明保护保险杠装置12的灯体31的机构。图9(a)是剖视图,相当于图3,图9(b)为图9(a)的b部详细图。在保险杠装置(后保险杠装置)12中,若车辆11发生后表面碰撞,则保险杠皮27上下分离,因此,因后表面碰撞产生的压缩荷载不容易传递到残留的保险杠皮上部件35以及灯体31上,能够对灯体31进行保护。具体而言,若物体104 (例如,其他车辆或障碍物)碰撞在图3、图9 (a)所示的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上而如箭头bl所示施加碰撞荷载,则保险杠皮27从双点划线所示的位置如实线所示那样向着车身14如箭头b2那样被推入。S卩,由于将保险杠皮下部件36的多个位置接合(上缘86、下缘87)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上,所以,保险杠皮上部件35也追随着移动,产生以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为大致中心的向斜前上方(箭头a5的方向)的力(カ矩)(也參照图4)。通过该力,卡定爪66容易拆下。
如图9(a)所示,一旦被推入的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减震器部41与车身14(的骨架部件28)抵接,保险杠皮上部件35向车身14的(箭头b2的方向)移动就受到限制。由于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的移动被限制后,保险杠皮下部件36还继续地如箭头b2那样被向车身14推入,所以,如图9(b)所示,卡合部62的卡合孔61从卡定爪66的卡定台阶部65上脱离。此时,由于卡定爪66向车辆11上方弹性变形而挠曲,所以,卡合部62容易拆下。而且,由于卡合部62从卡定爪66脱离,卡合部62成为自由状态,所以,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不会进ー步追随保险杠皮下部件36,从而能够在灯体31与车身14 (的骨架部件28)之间确保从距离S(图3)减去减震器部41的压缩行程量As (未图示)后的距离Sa (Sa=S-As),因此,灯体31不会与车身14(的骨架部件28)碰撞。减震器部41,如图9所不,一旦在发生后表面碰撞时与车身14 (的骨架部件28)抵 接,则减震器主体部46压缩变形,纵壁部51挠曲地延伸并由此仅以所希望的行程量变形,因此,能够吸收碰撞荷载,确保灯体31的功能。在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中,由于减震器主体部46以及卡定爪66同时且ー体地成形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上,并且卡合部62同时且一体地成形在保险杠皮下部件36上,所以,具有不增加树脂成形用金属模、不增加零件数量、无需对减震器主体部46、卡定爪66、卡合部62单独进行管理和组装的优点。也就是说,制造变得简単。此外,本发明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在实施方式中用于车辆11的后端部33,但还能够用于车辆11的前端部而作为前保险杠装置。在前保险杠装置中,当发生正面碰撞吋,发挥同样的效果。当然,需要改变保险杠皮的外观。エ业实用性本发明的车辆11的保险杠装置12十分适用于汽车。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的保险杠装置,是设在车辆的前端部或后端部上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干, 具有沿所述车辆的车宽方向延伸的保险杠皮;和配置在该保险杠皮的内侧的骨架部件,所述保险杠皮上下分割而设置,所述保险杠皮具有成为上部的保险杠皮上部件;成为下部的保险杠皮下部件;以及通过将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接合在该保险杠皮下部件上而形成的边界线,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具有沿着所述边界线的上方设置的灯体;和设在该灯体与所述骨架部件之间的减震器部,所述保险杠装置具有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所述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根据需要使所述保险杠皮下部件从固定所述灯体的灯体固定部附近脱离。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固定部在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上设有多个,所述减震器部包括在所述多个灯体固定部之间以覆盖所述灯体的下方的方式延伸的减震器主体部;立设在该减震器主体部中的朝向所述骨架部件的边缘上的纵壁部。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壁部呈波型形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包括灯体主体部、设在该灯体主体部内部的灯泡、使所述灯泡的光向车辆的外侧透过的透镜部,所述纵壁部从所述灯体主体部以及所述灯泡仅以所希望的距离分开地形成。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包括灯体主体部、设在该灯体主体部内部的灯泡、使所述灯泡的光向车辆的外侧透过的透镜部,所述纵壁部从所述灯体主体部以及所述灯泡仅以所希望的距离分开地形成。
6.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包括卡合部,立设在所述保险杠皮下部件上并开设有卡合孔;卡定爪,形成有从前端向车辆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所述前端为了从车辆的外侧卡定在该卡合部上而与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相连并向着车身突出。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包括卡合部,立设在所述保险杠皮下部件上并开设有卡合孔;卡定爪,形成有从前端向车辆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所述前端为了从车辆的外侧卡定在该卡合部上而与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相连并向着车身突出。
8.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包括卡合部,立设在所述保险杠皮下部件上并开设有卡合孔;卡定爪,形成有从前端向车辆下方鼓出的卡定台阶部,所述前端为了从车辆的外侧卡定在该卡合部上而与所述保险杠皮上部件相连并向着车身突出。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的保险杠装置,在有荷载从车辆的外侧向保险杠皮输入时,能够防止设在保险杠皮上的灯体与车身碰撞,保护灯体。车辆的保险杠装置(12)具有保险杠皮(27)和骨架部件(28)。保险杠皮(27)上下分割而具有成为上部的保险杠皮上部件(35)和成为下部的保险杠皮下部件(36)。保险杠皮上部件(35)具有灯体(31)和设在灯体(31)与骨架部件(28)之间的减震器部(41)。保险杠皮下部件(36)由根据需要使固定灯体(31)的灯体固定部(43)的附近脱离的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来支承。保险杠下部件脱离机构(45)包括开设了卡合孔(61)的卡合部(62);卡定爪(66),为了卡定在卡合部(62)上而形成有设在保险杠皮上部件(35)上的卡定台阶部(65)。
文档编号B60R19/50GK102862534SQ20121018114
公开日2013年1月9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7日
发明者伊藤直树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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