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3727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叉车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性能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然而,很多叉车操作员缺乏安全意识,不喜欢系安全带,这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目前,现有的内燃叉车普遍缺乏安全带的检测和安全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能够避免叉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包括蓄电池、安全继电器、安全继电器的常闭触点,钥匙开关、启动继电器、启动继电器的常开触点、燃油泵、启动机和安全带常闭开关,所述钥匙开关具有定触点、第一动触点、第二动触点和第三动触点,所述钥匙开关的第一动触点开路,所述蓄电池的正极连接所述钥匙开关的定触点,所述蓄电池的负极、所述安全继电器、所述安全带常闭开关和所述钥匙开关的第二动触点依次相连,所述蓄电池的负极、所述燃油泵、所述安全继电器的常闭触点和所述钥匙开关的第二动触点依次相连,所述启动机的一端连接所述蓄电池的负极且通过所述启动继电器连接所述钥匙开关的第三动触点,所述启动机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启动继电器的常开触点连接所述蓄电池的正极,所述安全带常闭开关在安全带扣合时断开。

优选地,还包括发电机,所述发电机与所述蓄电池的正极、负极构成回路。

优选地,还包括喇叭模组和灯光模组,所述喇叭模组和所述灯光模组相并联后接入在所述蓄电池的负极和所述钥匙开关的第二动触点之间。

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情况,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将安全带常闭开关断开作为燃油泵工作的限制条件,使得叉车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给内燃机供给燃油,并且在行驶中若叉车驾驶员解开安全带则叉车自动熄火停车,从而能够避免叉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阅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安全控制装置包括蓄电池1、安全继电器2、安全继电器2的常闭触点KA1,钥匙开关3、启动继电器4、启动继电器4的常开触点KA2、燃油泵5、启动机6和安全带常闭开关7。

钥匙开关3具有定触点D、第一动触点K1、第二动触点K2和第三动触点K3,钥匙开关3的第一动触点K1开路,蓄电池1的正极连接钥匙开关3的定触点D,蓄电池1的负极、安全继电器2、安全带常闭开关7和钥匙开关3的第二动触点K2依次相连,蓄电池1的负极、燃油泵5、安全继电器2的常闭触点KA1和钥匙开关3的第二动触点K2依次相连,启动机6的一端连接蓄电池1的负极且通过启动继电器4连接钥匙开关3的第三动触点K3,启动机6的另一端通过启动继电器4的常开触点KA2连接蓄电池1的正极,安全带常闭开关7在安全带扣合时断开。

本实施例的安全控制装置在工作时,由于安全带常闭开关7在安全带扣合时断开,如果叉车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常闭开关7保持闭合,当叉车驾驶员插入钥匙后,将钥匙开关3转动至第三动触点K3,启动继电器4得电,启动继电器4的常开触点KA2闭合,启动机6接通电源,开始启动内燃机,内燃机启动以后,钥匙开关3自动转动至第二动触点K2,由于安全带常闭开关7保持闭合,安全继电器2得电,从而安全继电器2的常闭触点KA1断开,燃油泵5不会启动,所以内燃机没有燃油供给也会自动熄火,叉车驾驶员无法对叉车进行任何操作。

只有当驾驶员系好安全带后,安全带常闭开关7断开,钥匙开关3从第三动触点K3转动到第二动触点K2后,安全继电器2不会得电,安全继电器2的常闭触点KA1保持闭合,燃油泵5接通电源向内燃机供给燃油,从而驾驶员可对叉车进行操作。当然,如果驾驶员在叉车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那么安全继电器2得电,安全继电器2的常闭触点KA1断开,从而会自动熄火停车。

在本实施例中,安全控制装置还包括发电机8、喇叭模组9和灯光模组10。发电机8与蓄电池1的正极、负极构成回路,喇叭模组9和灯光模组10相并联后接入在蓄电池1的负极和钥匙开关3的第二动触点K2之间。

通过上述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内燃叉车的安全控制装置由于将安全带常闭开关断开作为燃油泵工作的限制条件,使得叉车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给内燃机供给燃油,并且在行驶中若叉车驾驶员解开安全带则叉车自动熄火停车,从而能够避免叉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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