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以及可移除的车辆行李箱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90593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以及可移除的车辆行李箱推车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模块化行李箱系统。



背景技术:

驾驶员经常将最近购买的物品存储在其车辆的行李箱内。携带购置物品(包括购物袋和超市袋)是使人精疲力尽的并且给老年人和残疾人带来挑战。通常情况下,需要几次去向车辆才能完全装载和卸载购置物品。为了避免多次走向车辆,驾驶员可使用推车或货车来向车辆和从车辆携带购置物品。然而,这些推车和货车难以装载和卸载进车辆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以及可移除的车辆行李箱推车,以至少实现在车辆的行李箱内可布置至少一个推车,从而在不需要用户将推车提升进行李箱内的情况下,推车可从行李箱中移除。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包括:车辆行李箱,车辆行李箱具有限定开口的行李箱底板以及围绕开口延伸的唇缘;以及推车,推车包括隔室和轮式基座,其中,唇缘构造成在车辆行李箱内接收推车的隔室的底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推车包括一对可延伸的支腿,支腿从隔室的底部延伸并将隔室连接至轮式基座,支腿构造成在延伸状态中降低轮式基座并在收缩状态中缩回轮式基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第一部分、以及构造成安装在第一部分内的第二部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锁定机构,锁定机构构造成:在收缩状态中将第二部分保持在第一部分内并且在延伸状态中保持第二部分从第一部分延伸。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一步包括一对保险杠门,保险杠门构造成打开车辆行李箱,其中,处于延伸状态中的推车构造成通过保险杠门从车辆行李箱移除。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一步包括底板门,底板门构造成覆盖行李箱底板的开口,其中,当推车处于延伸状态中并在车辆的外部时,底板门形成完整的行李箱底板,并且其中,当推车在车辆行李箱内处于收缩状态时,推车的隔室的底部形成完整的行李箱底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轮式基座包括一对车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推车包括一对推车。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移除的车辆行李箱推车,包括:隔室,隔室具有顶部和底部;以及一对可延伸的支腿,支腿从隔室的底部延伸并将隔室连接至轮式基座,支腿构造成在延伸状态中降低轮式基座并在收缩状态中缩回轮式基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第一部分、以及构造成安装在第一部分内的第二部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锁定机构,锁定机构构造成:在收缩状态中将第二部分保持在第一部分内并且在延伸状态中保持第二部分从第一部分延伸。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车辆行李箱推车构造成以收缩状态布置在车辆行李箱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当车辆行李箱推车在车辆行李箱内处于收缩状态时,车辆行李箱推车的隔室的底部形成完整的行李箱底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当车辆行李箱推车在车辆内处于收缩状态时,轮式基座通过收缩的支腿由隔室悬挂。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包括:车辆行李箱,车辆行李箱具有限定开口的行李箱底板以及围绕开口延伸的唇缘;以及推车,推车包括隔室和轮式基座,其中,唇缘构造成在车辆行李箱内接收推车的隔室的底部,其中,推车包括一对可延伸的支腿,支腿从隔室的底部延伸并将隔室连接至轮式基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第一部分、以及构造成安装在第一部分内的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支腿构造成在延伸状态中降低轮式基座并在收缩状态中缩回轮式基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支腿包括锁定机构,锁定机构构造成:在收缩状态中将第二部分保持在第一部分内并且在延伸状态中保持第二部分从第一部分延伸。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一步包括一对保险杠门,保险杠门构造成打开车辆行李箱,其中,处于延伸状态中的推车构造成通过保险杠门从车辆行李箱移除。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一步包括底板门,底板门构造成覆盖行李箱底板的开口,其中,当推车处于延伸状态中并在车辆的外部时,底板门形成完整的行李箱底板,并且其中,当推车在车辆行李箱内处于收缩状态时,推车的隔室的底部形成完整的行李箱底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底板门可在由行李箱底板限定的狭槽内伸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所提供的车辆行李箱存储系统以及可移除的车辆行李箱推车能够实现在车辆的行李箱内可布置至少一个推车,从而在不需要用户将推车提升进行李箱内的情况下,推车可从行李箱中移除。

附图说明

本公开的实施例在随附权利要求中具体指出。然而,通过结合附图参考下面详细说明,各种实施例的其他特征将变得更加明显且将能更好理解,其中:

图1示出了示例性模块化行李箱系统;

图2示出了模块化行李箱系统的示例性推车;

图3示出了第一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

图4示出了第二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

图5示出了第三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

图6示出了模块化行李箱系统的行李箱;以及

图7示出了模块化行李箱系统的截面侧视图,其显示了一组锁定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按要求在此公开;然而,应当理解,在此公开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其能够以各种替代方式实施。附图不一定是具体设计;可对一些图表放大或缩小以显示功能概况。因此,在此公开的具体结构和功能细节不应视为限定,而仅作为用于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以各种方式应用本实用新型的代表性基础。

通常情况下,用户从车辆装载和卸载物品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为了避免在车辆和目的地(例如,用户的家、杂货店等)之间进行多次来回,用户可利用推车或货车。然而,当完成装载或卸载时,用户随后会需要送回推车或将推车折叠并将推车本身提升进车辆内。这会使用户感到不方便,且对于一些用户来说身体上可能无法做到。进一步地,折叠的推车会占用车辆行李箱内有价值的空间,且在已装载购置的物品之后将其装载进行李箱会损坏物品。

本文描述了一种用于车辆行李箱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从而在车辆的行李箱内可布置至少一个推车。在不需要用户将推车提升进行李箱内的情况下,推车可从行李箱中移除。替代地,可布置可伸缩的车轮,以便将推车直接推进行李箱内。在不需要用户将推车内的物品卸载或提起推车的任何部分的情况下,可类似地从行李箱中拉出推车。

图1示出了示例性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100。系统100可包括车辆行李箱102和至少一个构造成布置在其内的推车106。在图1所示示例中,示出了一对推车106。然而,可在车辆行李箱102内布置一个或多个推车,包括三个推车106。车辆行李箱102可通过行李箱门108以及可通过一对保险杠门112进入。下面参照图3更详细说明了保险杠门112。

推车106可布置在车辆行李箱102内,以使得当推车106布置在行李箱102中时行李箱门108可完全关闭。推车106可构造成携带任意数量的物品,比如杂货、运动器材、垃圾、行李等。

图2示出了模块化行李箱系统100的一个示例性推车106。推车106可包括至少一个构造成携带各种物品的隔室116。如通过附图中示例方式所示的隔室116可包括开放顶部以使物品可放置在隔室116内。在另一个示例中,可打开隔室116的侧边的一部分。此外,虽然未示出,但隔室116可包括盖子,其构造成能够打开以允许对其中的存储区域进行使用。当推车106在行李箱102内运送时,盖子可关闭。

虽然附图中所示隔室116形成为立方体形状,但可使用其他形状和尺寸来形成隔室116。隔室116的尺寸可设定成配合在车辆行李箱102内,且该尺寸对于车辆品牌和型号可以是特有的。隔室116可由塑料或聚合物材料制成,以在使推车106保持相对轻便的同时可保证稳定性和坚固性。

一对支腿122可从隔室116的底部延伸,以将隔室116与基座120连接。基座120可布置在隔室116的下面,且可具有类似于隔室116的长度和宽度的尺寸。可在基座上布置两对车轮130,使得推车106在延伸状态中可轻易移动。

支腿122可包括第一部分122A和构造成安装在第一部分122A内的第二部分122B。如图2所示,在延伸状态中,第二部分122B可从第一部分122A中延伸出。在收缩状态中,第二部分122B可布置在第一部分122A内。这将在下面参照图3和图4进行更详细说明。虽然示出了两个部分122A、122B,但可使用多个部分来创造伸缩效果以用于收缩和扩展支腿122。支腿122可包括锁定机构(比如锁销124),其构造成通过防止第一部分122A和第二部分122B的移动来将支腿122锁定在固定位置。

通过使支腿122可延伸和可伸缩,基座120可相对于隔室116移动。在收缩状态中,推车106可布置在车辆行李箱102内。在基座已降低并远离隔室116的扩展状态中,推车106可从行李箱102中移除以在购物等期间使用。

图3示出了第一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其中,保险杠门112和行李箱门108都是打开的。保险杠门112可在其每个外侧处铰接,以使得门112可在保险杠的中心处打开。在第一状态中或在存储或收缩状态中,推车106布置在车辆行李箱102内。推车106的隔室116的底部118可形成行李箱102的底板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底部118将行李箱102与外部路面隔开。当推车存储在行李箱102内时,基座120可悬挂在隔室116的底部118的正下方。

图4示出了第二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100,其中,推车106处于延伸状态。在延伸状态中,如上面参照图2所述,推车106的支腿122被延伸以便可降低基座120。在本文所述的示例中,可通过移除锁定机构124并使第一部分122A从第二部分122B中滑出以延伸支腿122。随后,可将锁定机构124复位以防止支腿122在使用中收缩。一旦完全降低基座,则基座120上的车轮130可与地面接触。

图5示出了第三状态中的模块化行李箱系统100,其中,推车106处于可移除的延伸状态以从车辆行李箱102中移除并构造成用于购物等。也就是说,一旦已将推车106的支腿122延伸并将基座120降低至地面,那么用户即可从行李箱中拉出推车106而无需提起或以其他方式操纵推车。由于保险杠门112在保险杠的中心处打开,所以推车106可以容易地从行李箱102中滑出。另外,通过将移除步骤反转进行,即可轻易地将推车106返回至行李箱102中。虽然未示出,但保险杠门112可包括内部多螺栓锁定机构,其构造成将门112保持锁定到位以在车辆使用期间保证保险杠的功能。该螺栓锁定机构可将保险杠保持在一起并维持其功能。

行李箱102可包括限定开口134的行李箱底板132,该开口构造成接收推车106。可围绕开口134的周界限定唇缘136。如图3和图4所示,唇缘136可构造成在系统100处于图3和图4所示的第一和第二状态时接收隔室116的底部118的周界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第一和第二状态期间隔室116可搁置在唇缘136上。隔室116可牢固地安装在行李箱102内,以便在车辆使用期间限制移动。

虽然未示出,但可实施各种锁定机构以进一步防止推车106在车辆使用期间移动。这将在下面参照图7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在第三状态期间,隔室116可从唇缘136滑出。

在使用之后,用户可通过打开保险杠门112并将推车推进开口134中来使推车106返回至车辆行李箱102中。隔室116的底部118可搁置在唇缘136上。一旦推车106布置在开口134内,则用户可从支腿122上移除锁定机构124并向上推动基座120。一旦支腿122完全收缩,则用户可复位锁定机构124以将支腿122保持在收缩状态。因此,支腿122可在推车106搁置在唇缘136上时收缩,防止用户对推车和其中物品的任何提起操作。

图6示出了模块化行李箱系统100的行李箱102。行李箱底板132可包括底板门138,其构造成在推车106从行李箱102中移除时来覆盖开口134。门138可类似于天窗封闭件,其中门138可沿唇缘136滑动并覆盖开口134。门138可通过电机驱动,也可手动进行滑动。在推车106未存储在行李箱102内时,门138可搁置在唇缘136上并防止灰尘、水、动物等进入行李箱102。

图7是车辆行李箱102的截面侧视图,其示出了一组锁定机构140、142。第一锁定机构140可包括具有弹簧加载可关闭闩锁的可释放的闩锁机构146(类似于挂钩),构造成与布置在推车106后面的锁眼144附接。闩锁机构146可在作用力施加在其上时与锁眼144连接并附接。也就是说,当将推车106推入行李箱102中时,锁眼144可将压力施加至闩锁机构的可关闭闩锁并打开闩锁,以便闩锁机构可与锁眼144附接。当使用一定量的作用力将推车106从闩锁机构146拉出时,闩锁机构146可释放锁眼144。也就是说,虽然闩锁机构146可与锁眼144接合以防止推车106在运输期间显著地移动,但是闩锁机构146可在施加一定量的作用力时释放。也可通过用户从锁眼144中手动解锁闩锁机构146来手动释放闩锁机构146。

第二锁定机构142可布置在保险杠112的内侧罩板上。第二锁定机构142可构造成在保险杠112位于关闭位置中时邻接推车106,从而将推车106保持在行李箱内的固定位置。类似于以上关于第一锁定机构140所描述的,第二锁定机构142可包括挂钩和可关闭的闩锁系统。额外地或替代性地,第二锁定机构142可包括突起部148,其构造成由通过推车106限定的凹槽(未单独标出)来接收。

因此,模块化行李箱系统可构造成使推车可轻易地存储在车辆行李箱中以及从车辆行李箱中移除,而无需用户的任何提起或折叠操作。在不需要从行李箱中装载和卸载物品的情况下,可将推车的隔室内的物体保持在其中,这使得商店、家庭等之间物品的运输有效率并且简便。此外,推车的基座可形成车辆行李箱的底部。推车可包括一对可扩展的支腿,使得推车能够轻易调整以安装在行李箱内并能够在车辆外面使用,同时使得推车能够在使用之后轻易地滑回行李箱中的位置。

尽管上面描述了示例实施例,但是这些实施例并不旨在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可能形式。相反,在说明书中所用的措词是用于说明而不是用于限制的词语,且应当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情况下,可以进行多种改变。此外,各种实施实施例的特征可加以组合以形成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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