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9601896阅读:来源:国知局
4相比配置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且与连杆机构5的下端LD相比配置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下方,则警音器70也可以与左前轮31的左支承轴314以及右前轮32的右支承轴324相比配置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
[0150]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警音器70的声音发生面朝向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但是,警音器70的声音发生面也可以构成为朝向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以及上下方向的斜前下方。
[0151]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左缓冲机构33和右缓冲机构34分别包括一对伸缩机构。但是,根据车辆1的规格,左缓冲机构33和右缓冲机构34分别具备的伸缩机构的数量可以为一个。
[0152]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车辆1包括一个后轮4。但是,后轮的数量可以为多个。
[0153]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后轮4的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心与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左前轮31和右前轮32的间隔的中心一致。尽管这样的构成是优选的,但后轮4的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心与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左前轮31和右前轮32的间隔的中心可以不一致。
[0154]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连杆机构5包括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但是,连杆机构5可以包括除了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以外的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和“下横向部件”仅仅是基于相对的上下关系而命名的。上横向部件并不是指连杆机构5中的最上面的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是指与位于其下方的其他横向部件相比处于上方的横向部件。下横向部件并不是指连杆机构5中的最下面的横向部件。下横向部件是指与位于其上方的其他横向部件相比处于下方的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中的至少一者可以由右横向部件和左横向部件的两个部件构成。如此,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在具有连杆功能的范围内可以由多个横向部件构成。
[0155]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连杆机构5构成所谓的平行四连杆。平行四连杆与所谓的双横臂方式的连杆机构相比,容易将构成连杆机构5的部件组集中在前罩221内。因此,容易在前罩221的下方确保用于配置警音器70的空间。换句话说,抑制前罩221的大型化,并且能够提高警音器70的布局自由度。因此,在包括可倾斜的车身框架21、以及在该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并列配置的两个前轮3的车辆1上搭载警音器70的情况下,能够确保警告音的充分的声压,并且能使车身更加小型化。但是,连杆机构5可以采用双横臂方式的构成。
[0156]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及表达是为了说明而使用的,而不是为了限定性地解释而使用的。必须认识到的是本说明书中所示且叙述的特征事项的任意的等同物也没有被排除在外,且允许本发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内的各种变形。
[0157]本说明书中使用的“平行”的术语是指也包括在±40°的范围内倾斜但作为部件不相交的两条直线。本说明书中关于方向以及部件而使用的“沿”的术语是指也包括在±40°的范围内倾斜的情况。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方向延伸”的术语是指也包括相对于该方向在±40°的范围内倾斜的情况。
[0158]本发明是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具体化而得到的发明。本说明书应看作是提供本发明的原理的实施方式的说明书。应理解的是,实现本说明书中记载和图示的至少一者的优选的实施方式并不意味着将本发明限定于该实施方式。
[0159]本发明也包括以下的所有实施方式,这些实施方式包括基于该本说明书公开的实施方式例子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认识的等同的构件、修正、删除、组合(例如,跨各种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组合)、改良、变更。权利要求的限定事项应基于该权利要求所使用的用语而作宽泛性的解释,不应限定为本说明书或本申请的执行中记载的实施方式。这样的实施方式应解释为不是排他性的。例如,在本公开中,“优选”或“良好”这样的用语不是排他性的,是表示“虽然优选,但没有限定于此”或“虽然良好,但没有限定于此”的意思。
[0160]作为构成本申请的记载的一部分的文献,引用2013年7月1日提出的日本专利申请2013-138487的内容。即,下面列举的构成也构成本申请的记载的一部分。
[0161](1):
[0162]一种跨骑型车辆,包括:
[0163]车身框架;
[0164]第一前轮以及第二前轮,所述第一前轮以及第二前轮从前方观察时被配置于左右,并能够转向;
[0165]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被所述车身框架支承,并与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连结;
[0166]第一车身罩,所述第一车身罩被配置于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的上方,并覆盖所述连杆机构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0167]警音器,所述警音器与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的各车轮轴相比被配置于上方且后方,
[0168]在所述车辆处于直立状态下,所述警音器被配置成在正面观察时在所述第一车身罩的下方能够看到所述警音器的至少一部分。
[0169](2):
[0170]根据(1)所述的跨骑型车辆,包括:
[0171]第二车身罩,所述第二车身罩被安装在所述车身框架,并与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对置,
[0172]所述警音器被配置于所述第二车身罩的前方。
[0173](3):
[0174]根据⑴或者⑵所述的跨骑型车辆,其中,
[0175]所述警音器被固定于所述车身框架。
[0176](4):
[0177]根据⑴所述的跨骑型车辆,包括:
[0178]第二车身罩,所述第二车身罩被安装在所述车身框架,并与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对置,
[0179]所述第二车身罩具备开口,
[0180]所述警音器被配置于所述开口的后方。
[0181](5):
[0182]根据(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跨骑型车辆,其中,
[0183]所述警音器与直立状态下的所述第一前轮和所述第二前轮的各后端位置相比被配置于后方。
[0184](6):
[0185]根据⑴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跨骑型车辆,其中,
[0186]所述连杆机构包括:
[0187]第一侧向部件,所述第一侧向部件被配置于所述第一前轮的上方,并沿上下方向延伸;
[0188]第二侧向部件,所述第二侧向部件被配置于所述第二前轮的上方,并沿上下方向延伸;以及
[0189]第一横向部件,所述第一横向部件沿左右方向延伸;以及
[0190]第二横向部件,所述第二横向部件在所述第一横向部件的下方沿左右方向延伸,
[0191]所述第一横向部件、所述第二横向部件、所述第一侧向部件以及所述第二侧向部件被连结成使得所述第一横向部件与所述第二横向部件保持相互平行的姿势、所述第一侧向部件与所述第二侧向部件保持相互平行的姿势。
【主权项】
1.一种车辆,包括: 车身框架; 左前轮以及右前轮,所述左前轮和所述右前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左右方向上被并列配置; 转向装置,所述转向装置使所述左前轮以及所述右前轮转动; 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与所述左前轮以及所述右前轮相比被配置于上方,通过改变所述左前轮以及所述右前轮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的相对位置而使所述车身框架向所述车辆的左方或者右方倾斜; 连杆罩部,所述连杆罩部覆盖所述连杆机构的至少一部分,并被设置为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不能移位,并且具有与所述左前轮的车轮轴以及所述右前轮的车轮轴相比被配置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的前部,并且在从所述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该前部的下端与所述左前轮的上端以及所述右前轮的上端相比被配置于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的上方;以及 警音器,在从所述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且所述左前轮和所述右前轮未被所述转向装置转动的状态下的所述车辆时,所述警音器的下端与所述左前轮的车轮轴以及所述右前轮的车轮轴相比配置在所述上下方向的上方、且与所述连杆机构的下端相比配置在所述上下方向的下方、且与所述左前轮的左端相比配置在所述左右方向的右侧、且与所述右前轮的右端相比配置在所述左右方向的左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且所述左前轮以及所述右前轮未被所述转向装置转动的状态下,所述警音器与所述左前轮的车轮轴以及所述右前轮的车轮轴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后方。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且所述左前轮和所述右前轮未被所述转向装置转动的状态下,所述警音器与所述左前轮的后端以及所述右前轮的后端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后方。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还包括: 护腿罩,所述护腿罩被安装在所述车身框架,并与所述左前轮的后端以及所述右前轮的后端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后方, 所述警音器与所述护腿罩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前方。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警音器被固定在所述车身框架。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还包括: 护腿罩,所述护腿罩被安装在所述车身框架,并与所述左前轮的后端以及所述右前轮的后端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后方,并且具有开口, 所述警音器与所述开口相比配置于所述前后方向的后方。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连杆机构包括: 上横向部件; 下横向部件,所述下横向部件与所述上横向部件相比配置于下方; 左侧向部件,所述左侧向部件与所述左前轮相比配置于所述上下方向的上方;以及 右侧向部件,所述右侧向部件与所述右前轮相比配置于所述上下方向的上方, 所述上横向部件、所述下横向部件、所述左侧向部件以及所述右侧向部件被连结使得所述上横向部件与所述下横向部件保持相互平行的姿势、所述左侧向部件与所述右侧向部件保持相互平行的姿势。
【专利摘要】在从前方观察头管(211)处于直立状态且左前轮(31)和右前轮(32)未被转向装置转动的状态的车辆(1)时,警音器(70)的下端(HD)被配置于与左前轮(31)的左支承轴(314)以及右前轮(32)的右支承轴(324)相比靠近上方、且与连杆机构(5)的下端(LD)相比靠近下方、且与左前轮(31)的左端(LWL)相比靠近右侧、且与右前轮(32)的右端(RWL)相比靠近左侧的位置。
【IPC分类】B62K5/05, B62J23/00, B62J3/00, B62K5/027
【公开号】CN105358416
【申请号】CN201480037208
【发明人】饭塚利男
【申请人】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6月30日
【公告号】EP3006312A1, EP3006312A4, WO201500217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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