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1042阅读:5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化工工业历来是工业生产中很重要的生产工业,由于化工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具有很强的污染性质,污染与治理也是大部分化工工业的重点与难点。随着对工业排放标准的逐渐严格,目前,大多数的化工企业在原有环保设备的基础上不断的增加环保设备以保证达标排放各种尾气,但是产生的中间副产物不断增加。对于熔硫生产而言,熔硫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二氧化硫就是一种较难处理的中间副产物,具有极强的腐蚀性,不易储存,给化工工业的持续正常生产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目前国内大部分熔硫生产的尾气都是就地排入大气,未经过统一收集和处理,熔硫装置的生产操作环境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处理后的废气能够达标排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包括管道洗涤器、尾吸塔、除沫器、尾气风机、尾气排气筒、清洗地槽和清洗液泵,所述管道洗涤器的入口与熔硫尾气排放口相连,所述管道洗涤器的出口插入尾吸塔内,所述除沫器设于尾吸塔的内侧上部,所述尾吸塔的底部设有液相出口、顶部设有气相出口,所述气相出口通过尾气风机与尾气排气筒相连;

所述液相出口与清洗地槽相连,所述清洗地槽的内腔由溢流隔墙分隔为沉淀槽和回流槽,所述回流槽与管道洗涤器和尾吸塔之间设有洗涤液循环管道,所述清洗液泵设于洗涤液循环管道上。

上述的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还包括渣浆泵,所述沉淀槽通过渣浆泵与污水处理系统相连。

其中,所述回流槽上设有加碱液口,所述加碱液口与碱液槽相连。

优选地,所述碱液槽为32%氢氧化钠(NaOH)碱液槽。

其中,所述尾吸塔的上部设有位于除沫器上方的第一加水口。

其中,所述清洗地槽上设有第二加水口,第一加水口和第二加水口均与工艺水槽相连。

其中,所述尾气排气筒的底部出口与沉淀槽相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工艺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将熔硫废气中的硫化氢、二氧化硫、升华硫、酸雾等污染成分洗涤干净,使经过处理的废气能够达标排进大气环境中。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管道洗涤器;2、尾吸塔;3、除沫器;4、尾气风机;5、尾气排气筒;6、清洗地槽;60、沉淀槽;61、回流槽;7、清洗液泵;8、渣浆泵;9、碱液槽;10、污水处理系统;11、洗涤液循环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阅说明书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熔硫尾气净化处理装置,包括管道洗涤器1、尾吸塔2、除沫器3、尾气风机4、尾气排气筒5、清洗地槽6、清洗液泵7、渣浆泵8和碱液槽9,所述管道洗涤器1的入口与熔硫尾气排放口相连,所述管道洗涤器1的出口插入尾吸塔2内,所述除沫器3设于尾吸塔2的内侧上部,所述尾吸塔2的底部设有液相出口、顶部设有气相出口,所述气相出口通过尾气风机4与尾气排气筒5相连。

所述液相出口与清洗地槽6相连,所述清洗地槽6的内腔由溢流隔墙分隔为沉淀槽60和回流槽61,所述尾气排气筒5的底部出口与沉淀槽60相连。所述回流槽61与管道洗涤器1和尾吸塔2之间设有洗涤液循环管道11,所述清洗液泵7设于洗涤液循环管道11上。

本实施例中的清洗地槽内腔被溢流隔墙分成沉淀槽和回流槽,洗涤液从尾吸塔先流入沉淀槽,再溢流到回流槽,设置的溢流隔墙可将洗涤液里带有的固体硫膏沉淀在沉淀槽内,方便人工清理,并减少了硫膏对液相系统带来的堵塞。

所述沉淀槽60通过渣浆泵8与污水处理系统10相连,所述回流槽61上设有加碱液口,所述加碱液口与碱液槽9相连,所述碱液槽9优选32%氢氧化钠碱液槽。本实施例中,熔硫废气中的硫化氢、二氧化硫、升华硫、酸雾等成分溶于洗涤液中,在清洗地槽中加入氢氧化钠碱液对洗涤液进行中和,洗涤液经过一段时间的循环洗涤达到一定浓度后能够方便地由渣浆泵送至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由于管路中洗涤液有所消耗,所以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在尾吸塔2的上部设有位于除沫器3上方的第一加水口,清洗地槽6上设有第二加水口,第一加水口和第二加水口均与工艺水槽相连,向尾吸塔和清洗地槽补水。

本实用新型多处设有温度计和压力计,对进出尾气、洗涤液和尾吸塔的操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测。

本实用新型的工艺流程为:熔硫尾气排出后,经管道洗涤器、尾吸塔、除沫器进行洗涤除沫处理,硫化氢、二氧化硫、酸雾溶于洗涤液,升华硫等固体颗粒不溶于洗涤液,会被洗涤液带入液相形成硫膏,最终进入清洗地槽沉淀,洗涤液可循环使用;其它未溶于水的尾气经尾气风机、尾气排气筒后排空。

以上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为本创作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创作,凡在本创作的精神及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创作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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