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6722阅读:58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液体过滤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



背景技术:

医用生物制剂的生产,如疫苗,广谱生物制剂等的生产除具有像所有药物生产的要求外,还具有一系列的特点。如在生产上必然存在第一阶段---微生物,病毒,活体细胞的培养,随后进行后续加工取得的生物物质,同时还有过滤、洁净、钝化、提取、冷冻、冻干等特点。

目前一些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过滤方法单一,一般只是过滤液体中的残渣,且过滤产生的残渣清除麻烦,过滤效果差,对于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中的色素和异味没有很好的过滤清除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包括第一过滤器和第二过滤器,所述第一过滤器上方安装有水流导向阀,所述第一过滤器一侧连接有第一进液口,所述第一过滤器另一侧连接有第一出液口,所述第一过滤器内部套接有过滤网,且过滤网内部设置有圆形挡板,所述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还包括与之配套使用的第二过滤器,所述第二过滤器一侧连接有第二进液口,且第二进液口与第一出液口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过滤器另一侧连接第二出液口,所述第二进液口上表面安装有关闭阀,且关闭阀下方焊接有密封挡板,所述第二过滤器内部沿水平方向由右向左依次设置有微孔过滤层、色素吸附层和活性炭吸附层。

优选的,所述过滤网为圆柱形结构,设置在第一过滤器内部,进口套接再第一进液口内部。

优选的,所述圆形挡板焊接在水流导向阀上,位于过滤网内部。

优选的,所述过滤网一侧焊接有排渣口。

优选的,所述排渣口下方设置有密封阀。

本实用新型中,过滤网为圆柱形结构,设置在第一过滤器内部,进口套接再第一进液口内部,过滤网一侧焊接有排渣口,进入第一过滤器内部的液体从过滤网进过,废渣会留在过滤网中,可以利用排渣口排口,排渣方便,其次通过设置有第二过滤器、且第二过滤器内部设置有微孔过滤层、色素吸附层和活性炭吸附层,可以有效的将液体中的细小残渣、色素和异味清除,过滤效果好,提高了该液体过滤装置的过滤性能,功能齐全,市场竞争力更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的第二过滤器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进液口、2,第一过滤器、3,水流导向阀、4,圆形挡板、5,第一出液口、6,第二进液口、7,关闭阀、8,第二过滤器、9,第二出液口、10,过滤网、11,排渣口、12,密封阀、13,密封挡板、14,微孔过滤层、15,色素吸附层、16,活性炭吸附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包括第一过滤器2和第二过滤器8,第一过滤器2上方安装有水流导向阀3,第一过滤器2一侧连接有第一进液口1,第一过滤器2另一侧连接有第一出液口5,第一过滤器2内部套接有过滤网10,且过滤网10内部设置有圆形挡板4,一种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还包括与之配套使用的第二过滤器8,第二过滤器8一侧连接有第二进液口6,且第二进液口6与第一出液口5固定连接,第二过滤器8另一侧连接第二出液口9,第二进液口6上表面安装有关闭阀7,且关闭阀7下方焊接有密封挡板13,第二过滤器8内部沿水平方向由右向左依次设置有微孔过滤层14、色素吸附层15和活性炭吸附层16,过滤网10为圆柱形结构,设置在第一过滤器2内部,进口套接再第一进液口1内部,圆形挡板4焊接在水流导向阀3上,位于过滤网10内部,过滤网10一侧焊接有排渣口11,排渣口11下方设置有密封阀12。

工作原理:当使用该生物制剂生产用液体过滤装置时,首先可以通过第一进液口1连接液体排出口,液体通过第一进液口1进入到第一过滤器2内部的过滤网10中,残渣会留在过滤网10中,过滤后的液体通过第一出液口5排出,然后从第二进液口6进入到第二过滤器8,液体通过第二过滤器8内部的微孔过滤层14和色素吸附层15和活性炭吸附层16,将液体中细小残渣、色素和异味清除,过滤好的液体从第二出液口9排出,清理过滤网10内部的残渣时,首先关闭关闭阀7断开第一出液口5和第二进液口6的连接,此时在关闭水流导向阀3,利用圆形挡板4密封住过滤网10,此时可以利用第一出液口5灌入清水,进行反冲洗,打开密封阀12,利用排污口11进行残渣的排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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