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废氨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废氨排放管、布氨装置、废水池、水雾喷洒装置;
所述废氨排放管引入所述废水池底部,所述布氨装置接在所述废水排放管的末端;所述布氨装置包括主干管道、支干管道;所述主干管道为柱型的管道,所述主干管道的其中一端有第一进水口,所述主干管道的侧面管壁有出水口;所述支干管道安装在所述主干管道的所述侧面管壁上,所述支干管道包括有第二进水口,所述第二进水口与所述侧面管壁上的所述出水口相连接,所述支干管道开设有喷洒孔;所述布氨装置系鱼翅式结构,安装在所述废水池底部;所述废水池中装有预设液位的液体;所述水雾喷洒装置系辐射式结构,安装在所述废水池的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氨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雾喷洒装置包括圆形底座和柱型喷洒管,所述柱型喷洒管安装在所述圆形底座上,所述柱型喷洒管上开设有第一水雾喷洒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废氨吸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形底座上开设有第二水雾喷洒孔。
4.一种液氨排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将液氨经过废氨排放管排放至废水池底部,以使得所述液氨通过布氨装置的孔眼均匀被所述废水池的水吸收;
从水雾喷洒装置向所述废水池喷洒水雾。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液氨排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水雾喷洒装置向所述废水池喷洒水雾之后还包括:
当所述废水池中的废水的液面高度低于预设高度时,向所述废水池加水,使得所述废水的液面高度达到所述预设高度;
当所述废水池中的废水的液面高度超过所述预设高度时,将所述废水排出以使得所述废水的液面高度达到所述预设高度。
6.一种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排放模块,用于将液氨经过废氨排放管排放至废水池底部,以使得所述液氨通过布氨装置的孔眼均匀被所述废水池的水吸收;
喷洒模块,用于从水雾喷洒装置向所述废水池喷洒水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加水模块,用于当所述废水池中的废水的液面高度低于预设高度时,向所述废水池加水,使得所述废水的液面高度达到所述预设高度;
所述加水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废水池中的废水的液面高度超过所述预设高度时,将所述废水排出以使得所述废水的液面高度达到所述预设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