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0423阅读:964来源:国知局
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尤其涉及一种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1吨~4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驱动桥上采用的是蹄式制动器,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功能集为一体,近年来,用户对叉车的制动性能要求越来越高,既要满足整车稳定的制动能力,又要方便制动器的维护保养。由于蹄式制动器制动力稳定性和维护性差,给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制动性能强、便于维护保养的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包括变速箱以及与所述变速箱连接的差速器和液力变矩器,所述变速箱上装设有驻车制动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变速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上装设有分别与差速器和液力变矩器传动连接的制动齿轮轴,所述驻车制动器装设在制动齿轮轴的一端部。

所述驻车制动器包括底盘、蹄片、制动鼓、制动拉索和连接法兰,所述底盘装设在箱体上,所述制动鼓通过连接法兰套装在制动齿轮轴端部,所述蹄片装设在底盘上并与制动鼓连接,所述制动拉索装设在蹄片上。

所述箱体上设有安装座,所述底盘装设在安装座上。

所述差速器包括壳体、半轴齿轮和齿圈,所述壳体与箱体,所述半轴齿轮装设在壳体内并与叉车的驱动桥连接,所述齿圈装设在壳体上并与制动齿轮轴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包括变速箱以及与变速箱连接的差速器和液力变矩器,变速箱上装设有驻车制动器。该结构中,驻车制动器安装在变速箱上,实现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功能的分离和独立,可以不吊机拆装驻车制动器,方便维护保养;另一方面,分离式的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使得叉车的制动性能增强,保证了整车稳定的制动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标号表示:

1、变速箱;11、箱体;111、安装座;12、制动齿轮轴;2、差速器;21、壳体;22、半轴齿轮;23、齿圈;3、液力变矩器;4、驻车制动器;41、底盘;42、蹄片;43、制动鼓;44、制动拉索;45、连接法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带驻车制动器的叉车液力传动装置的一种实施例,包括变速箱1以及与变速箱1连接的差速器2和液力变矩器3,变速箱1上装设有驻车制动器4。该结构中,驻车制动器4安装在变速箱1上,实现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功能的分离和独立,可以不吊机拆装驻车制动器4,方便维护保养;另一方面,分离式的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使得叉车的制动性能增强,保证了整车稳定的制动能力。

本实施例中,变速箱1包括箱体11,箱体11上装设有分别与差速器2和液力变矩器3传动连接的制动齿轮轴12,驻车制动器4装设在制动齿轮轴12的一端部。该结构中,驱动桥将动力传递给差速器2和液力变矩器3,差速器2再传递给制动齿轮轴12,当要实现驻车制动时,则操作驻车制动限制制动齿轮轴12转动,即可实现驻车制动。

本实施例中,驻车制动器4包括底盘41、蹄片42、制动鼓43、制动拉索44和连接法兰45,底盘41装设在箱体11上,制动鼓43通过连接法兰45套装在制动齿轮轴12端部,蹄片42装设在底盘41上并与制动鼓43连接,制动拉索44装设在蹄片42上。该结构中,利用手操纵杆或驻车踏板拉紧制动拉索44,操纵驻车制动器4的杠件扩展蹄片42锁住制动鼓43防止制动齿轮轴12转动,起到停车制动作用,使得汽车不会溜动;松开制动拉索44,回位弹簧使蹄片42恢复原位,制动力消失。

本实施例中,箱体11上设有安装座111,底盘41装设在安装座111上。通过设置安装座111能方便驻车制动器4的拆装,便于维护。

本实施例中,差速器2包括壳体21、半轴齿轮22和齿圈23,壳体21与箱体11,半轴齿轮22装设在壳体21内并与叉车的驱动桥连接,齿圈23装设在壳体21上并与制动齿轮轴12连接。该结构中,当叉车处于斜坡上时,叉车下滑分力作用在车轮上,通过驱动桥半轴传递到半轴齿轮22上,再通过壳体21传递到齿圈23和制动齿轮轴12上,当拉紧制动拉索44时,使蹄片42张开,实现停车制动。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的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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