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交易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826670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自动交易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自动交易装置,尤其涉及具有保险柜的自锁机构的自动交易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金融机构、商铺等各种场所,广泛设置有供用户进行自助交易的自动存取款机等自动交易装置(以下有时简称为ATM,也被称为自助设备等)。为了存放在自助交易中使用的现金,在ATM中一般设置有保险柜。为了防止ATM中的保险柜被恶意毁坏,保证其中存放的现金不被盗取,对保险柜设置自锁构造是非常有效的。
[0003]作为对ATM中的保险柜设置的自锁构造的现有技术,专利文献I公开了一种保险柜门的重锁构造,对设有圆筒锁的保险柜的柜门部分设置了重锁构造。
[0004]在专利文献I中,保险柜的柜门由门闩固定。该门闩与门闩解除连杆连接,通过该门闩解除连杆的上下运动,门闩从门内伸出或收回至门内,从而对门进行固定或解除固定。具体而言,在打开圆筒锁时,保险柜的柜门的开闭杆转动,引起门闩解除连杆的上下运动,从而使门闩收纳在门内而解除对门的固定。在锁上圆筒锁时,开闭杆向反方向转动,引起门闩解除连杆向反方向上下运动,从而使门闩从门内伸出而对门进行固定。
[0005]针对上述保险柜的柜门,专利文献I设置了重锁机构。在保险柜受到外部的攻击时,该重锁机构对门闩解除连杆进行固定,以使保险柜的柜门的上锁状态不被解除。该重锁机构由重锁金属件、重锁传动轴、离合杆簧、开门检测传感器和控制基板构成。重锁金属件与圆筒锁受到的攻击相连动而移位,重锁传动轴对门闩解除连杆的动作进行锁定,离合杆簧使重锁传送轴动作,开门检测传感器检测开门并发出警报,控制基板对整体进行控制。
[0006]根据专利文献I所公开的重锁机构,如果圆筒锁受到攻击而脱落,则重锁金属件被圆筒锁推动而移位,重锁传动轴从重锁金属件脱离。由此,离合杆簧按压重锁传动轴,使得重锁传动轴的前端与门闩解除连杆嵌合,从而对门闩解除连杆进行固定。通过上述结构,在ATM的保险柜门上设置的圆筒锁受到外部攻击时,施加紧急门锁,确保保险柜门不被打开。
[0007]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229677号公报
[0008]根据专利文献I等现有技术,在保险柜上安装的门锁受到外部攻击(从外部击入)的情况下,对保险柜进一步上锁的自锁(重锁)仅有一处。也就是说,在保险柜上安装的门锁受到外部攻击的情况下,自锁的上锁方向仅为一个方向。
[0009]但是,近年来针对ATM等的犯罪有增加的趋势,对ATM中的保险柜的防犯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保险柜上安装的门锁受到外部攻击时,仅对保险柜施加一处(一个方向)的自锁,在防犯安全性上存在很大欠缺。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提高防犯安全性,中国公安行业相关标准也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标准,对ATM的保险柜设置的自锁必须有两处以上,而且自锁的方向必须为两个方向以上。
[0010]为了适应上述情况,提高ATM中的保险柜的防犯安全性,可以考虑对保险柜简单地追加自锁构造。但是,对保险柜简单地追加自锁构造,会产生以下技术问题。即,不但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成本过于增加,而且由于产生无用的动作而引起可靠性下降。

【发明内容】

[0011]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其目的在于,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12]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具备自锁机构的自动交易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自锁机构具有:第一锁部;第二锁部;以及连结部,对所述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连动地进行控制;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锁部与所述第二锁部向彼此不同的方向运动。
[0013]根据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能够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14]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二锁部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相反的方向运动。
[0015]由此,在受到外力作用时施加相反方向的自锁,能够更可靠地固定保险柜的柜门,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
[0016]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二锁部通过自重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相反的方向运动。
[0017]由此,能够省去对第二锁部设置的弹簧等施力部件,能够进一步减少部件数量,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
[0018]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连结部具有连结所述第一锁部与所述第二锁部的连杆机构,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二锁部通过所述连杆机构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不同的方向运动。
[0019]由此,通过具有连杆机构的连结部来实现自锁机构,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能够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弓I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20]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连杆机构与所述第一锁部及/或所述第二锁部之间的连结构造设为U形槽形状。
[0021]由此,即使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之中的一方由于外部攻击而解除锁闭,另一方也能够继续保持上锁状态,能够更好地保证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
[0022]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连结部具有能够保持所述第二锁部的板簧机构,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板簧机构所受的按压被解除,所述第二锁部由此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不同的方向运动。
[0023]由此,通过具有板簧机构的连结部来实现自锁机构,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能够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弓I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24]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板簧机构与所述第二锁部一体形成。
[0025]由此,能够进一步减少部件数量,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
[0026]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连结部具有保持所述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的丝线机构,所述丝线机构以所述第一锁部从第一方向经由该丝线机构向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牵引所述第二锁部的方式,保持所述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二锁部在所述丝线机构的保持下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不同的方向运动。
[0027]由此,通过具有丝线机构的连结部来实现自锁机构,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能够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弓I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28]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连结部具有能够保持所述第二锁部的钩挂机构,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钩挂机构对所述第二锁部的保持被解除,所述第二锁部由此向与所述第一锁部的运动方向不同的方向运动。
[0029]由此,通过具有钩挂机构的连结部来实现自锁机构,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两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而且能够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弓I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0030]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自锁机构还具有第三锁部;所述连结部对所述第一锁部、第二锁部和第三锁部连动地进行控制;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锁部、所述第二锁部和所述第三锁部至少向彼此不同的两个方向运动。
[0031]由此,能够对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设置三处以上且两个方向以上的自锁,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
[0032]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锁部与所述第二锁部同时开始运动,或者所述第一锁部比所述第二锁部先开始运动。
[0033]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所述第一锁部开始运动并上锁时,所述第二锁部尚未上锁。
[0034]由此,通过如此设置第一锁部与第二锁部上锁的先后次序,能够既保证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又防止自锁机构受到损坏。
[0035]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在所述连结部受到外力作用,所述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上锁后,所述第一锁部与所述第二锁部相互独立地动作。
[0036]由此,即使在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进行自锁动作之后,第一锁部和第二锁部中的一方由于外部攻击而解除锁闭,另一方也能够继续保持上锁状态,从而更好地保证了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
[0037]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也可以为:所述自动交易装置的保险柜具备多个柜锁,多个柜锁中的至少一个柜锁设置了所述自锁机构。
[0038]由此,能够进一步提高自动交易装置的防犯安全性,并且抑制由于部件数量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同时避免无用的动作从而提高可靠性。
【附图说明】
[0039]图1是表示本发明的自动交易装置的概略示意图。
[0040]图2A是用于说明自锁原理的一例的TJK意图,表TJK未启动自锁的状态。
[0041]图2B是用于说明自锁原理的一例的TJK意图,表TJK启动自锁后的状态。
[0042]图3A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自动交易装置中设置的保险柜的自锁构造的示意主视图,表示未启动自锁的状态。
[0043]图3B是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自动交易装置中设置的保险柜的自锁构造的示意主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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