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继电器用壳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94229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继电器用壳体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继电器用壳体,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有用来放置线圈的外壳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的顶面上设有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底座(1)上对应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的位置处设有第一转动轴(5)和第二转动轴(6),所述第一转动轴(5)上设有与第一凹槽(3)配合使用的第一搭扣(7),第二转动轴(6)上设有与第二凹槽配合(4)使用的第二搭扣(9),所述第一搭扣(7)和第二搭扣(9)的结构大小相同;本实用新型操作简单方便,可以防止继电器在使用的时候外壳脱落,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便于推广使用。
【专利说明】一种继电器用壳体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气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继电器用壳体。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现有的继电器,线圈、外壳和底座,在使用的过程中是将线圈安装在底座上,外壳套设在线圈上,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继电器动作比较平凡,易导致底座和外壳之间发生松动,从而导致外壳脱落。综上所述,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特别需要一种继电器用壳体。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提供了一种继电器用壳体。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一种继电器用壳体,包括底座,底座上设有用来放置线圈的外壳,所述外壳的顶面上设有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底座上对应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位置处设有第一转动轴和第二转动轴,所述第一转动轴上设有与第一凹槽配合使用的第一搭扣,第二转动轴上设有与第二凹槽配合使用的第二搭扣,所述第一搭扣和第二搭扣的结构大小相同。
[0004]由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的底面为弧形。
[0005]由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底座上位于外壳的一侧设有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内设有LED照明灯。
[0006]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在使用的过程中,首先将外壳、线圈和底座固定好,然后将第一搭扣和第二搭扣完全扣入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内即可,这样操作简单方便,可以防止继电器在使用的时候外壳脱落,这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便于推广使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8]图中,1、底座;2、外壳;3、第一凹槽;4、第二凹槽;5、第一转动轴;6、第二转动轴;7、第一搭扣;9、第二搭扣;10、矩形槽;11、LED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一种继电器用壳体,包括底座1,底座I上设有用来放置线圈的外壳2,所述外壳2的顶面上设有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底座I上对应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的位置处设有第一转动轴5和第二转动轴6,所述第一转动轴5上设有与第一凹槽3配合使用的第一搭扣7,第二转动轴6上设有与第二凹槽配合4使用的第二搭扣9,所述第一搭扣7和第二搭扣9的结构大小相同。
[0010]由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凹槽和3第二凹槽4的底面为弧形。
[0011]由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底座I上位于外壳2的一侧设有矩形槽10,所述矩形槽10内设有LED照明灯11。
[0012]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的过程中,首先将外壳、线圈和底座固定好,然后将第一搭扣和第二搭扣完全扣入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内即可,这样操作简单方便,可以防止继电器在使用的时候外壳脱落,这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便于推广使用。
[001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继电器用壳体,包括底座(1),底座(I)上设有用来放置线圈的外壳(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2)的顶面上设有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底座(I)上对应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的位置处设有第一转动轴(5)和第二转动轴(6),所述第一转动轴(5)上设有与第一凹槽(3)配合使用的第一搭扣(7),第二转动轴(6)上设有与第二凹槽(4)配合使用的第二搭扣(9),所述第一搭扣(7)和第二搭扣(9)的结构大小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继电器用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3)和第二凹槽(4)的底面为弧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继电器用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位于外壳(2)的一侧设有矩形槽(10 ),所述矩形槽(10 )内设有LED照明灯(11)。
【文档编号】H01H50/02GK204167209SQ201420658887
【公开日】2015年2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7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7日
【发明者】史志敏, 黄韩宏, 李风振, 司长雷, 厉云娜, 李天旭, 朱亚洲, 孔德明, 王林静 申请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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