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体和至少两个连接件,各所述连接件均与所述支撑体相连接,所述支撑体和各所述连接件围成用于容置电池的容置空间,且在各所述连接件中,至少有两个所述连接件分设于彼此相对的两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括有第一支撑支件,所述第一支撑支件和所述连接件均为条形部件,所述第一支撑支件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连接件的数量,所述第一支撑支件的第一端部连接所述连接件,且所述第一支撑支件和所述连接件相互垂直,各所述第一支撑支件的第二端部相互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主体板和连接板体,所述连接板体设置于所述主体板的端部,所述连接板体上设有与紧固件相配合的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件为紧固螺栓。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固定支架还包括至少一个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与所述支撑体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括有第二支撑支件,所述第二支撑支件的数量大于或等于所述限位件的数量,所述第二支撑支件和所述限位件均为条形部件,所述限位件与所述第二支撑支件的第一端部相连接,且所述限位件与所述第二支撑支件相互垂直,各所述第二支撑支件的第二端部与各所述第一支撑支件的第二端部相互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支件、所述第二支撑支件、所述连接件和所述限位件均为条形板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支件、所述连接件、所述第二支撑支件和所述限位件的数量均设为两个,且两个所述连接件呈对角设置,两个所述限位件也呈对角设置,在其中一个所述限位件上还连接有延伸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滑板车的电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固定支架为一体成型的支架。
10.一种电动滑板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滑板车体、电池以及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固定支架,所述电池通过所述电池固定支架固定安装在所述滑板车体的底部,且所述电池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中,各所述连接件均与所述滑板车体的底部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