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02026阅读:9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叉车领域,特别是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蓄电池作为叉车系统部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件,其主要作用使作为叉车启动、灯光照明、仪表显示、控制功能实现及信号指示的电源设备。由于叉车日常的作业工况比较复杂,这样对蓄电池的日常安装固定的可靠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蓄电池在日常维护保养或检查更换时需要拆装和更换,一方面由于蓄电池自重较重同时需要从相对封闭的安装保护箱体中取出给作业人员带来不便,另一方蓄电池在在拆卸搬运过程要安全并避免磕碰,以防止对其损害,所以蓄电池拆装的方便性和便捷性及固定和锁紧的可靠性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在保证叉车蓄电池固定和锁紧的可靠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蓄电池拆装时的方便性和便捷性,减低维保和检查人员的劳动强度,同时提高蓄电池安装拆卸的安全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包括蓄电池安装箱体,所述蓄电池安装箱体为单面开口的六面体结构,蓄电池安装箱体内于下部固定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并列固定有两根限位螺杆,支撑板上还拆卸式连接有一根挂钩螺杆,所述挂钩螺杆与两根限位螺杆不在同一直线上,且于支撑板上所述挂钩螺杆的所在位置至两根限位螺杆所在位置连线的距离与蓄电池的宽度相匹配;所述限位螺杆及挂钩螺杆的上端共同穿接有固定压板,所述固定压板的上方于限位螺杆及挂钩螺杆的端部分别安装有蝶形螺帽;所述挂钩螺杆为由直杆以及连接在直杆下端的U形弯头组成的J形杆,所述支撑板上对应设有与U形弯头宽度相配合的条形孔,以及与U形弯头的外径相配合的圆孔;所述挂钩螺杆的直杆穿过条形孔,挂钩螺杆的U形弯头穿过圆孔伸出于支撑板上方。

进一步,所述固定压板为三角板,所述两根限位螺杆及挂钩螺杆分别穿接于固定压板的三个角上。

进一步,所述支撑板的下方至蓄电池安装箱体底部的间距大于U形弯头的高度,所述条形孔的长度大于U形弯头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成本低、便于加工制造;对蓄电池采用固定压板配合三个螺杆以及支撑板进行全方位的锁紧和固定,可靠性高,同时挂钩螺杆和固定压板可方便拆卸组装,安装操作简单,蓄电池拆装便利,易于人员作业,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就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沿A-A面的剖视图;

其中:1-蓄电池安装箱体、2-蝶形螺帽、3-固定压板、4-限位螺杆、5-挂钩螺杆、6-蓄电池、7-支撑板、8-条形孔、9-圆孔、10-U形弯头、11-直杆。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叉车蓄电池快速固定锁紧装置,包括蓄电池安装箱体1,所述蓄电池安装箱体1为单面开口(供蓄电池6进出)的六面金属箱体,蓄电池安装箱体1内于下部焊接固定有支撑板7,所述支撑板7上并列焊接固定有两根限位螺杆4,支撑板7上还拆卸式连接有一根挂钩螺杆5。

所述挂钩螺杆5与两根限位螺杆4不在同一直线上,且于支撑板7上所述挂钩螺杆5的所在位置至两根限位螺杆4所在位置连线的距离与蓄电池6的宽度相匹配。

所述限位螺杆4及挂钩螺杆5的上端共同穿接有固定压板3,固定压板3为三角板,所述两根限位螺杆4及挂钩螺杆5分别穿接于固定压板3的三个角上;所述固定压板3的上方于限位螺杆4及挂钩螺杆5的端部分别安装有蝶形螺帽2。

所述挂钩螺杆5为折弯而成的J形杆,由上部的直杆11以及直杆11下端的U形弯头10构成,所述支撑板7上对应设有与U形弯头10宽度相配合的条形孔8,以及与U形弯头10的外径相配合的圆孔9;所述挂钩螺杆的5直杆11穿过条形孔8,同时挂钩螺杆5的U形弯头10穿过圆孔9伸出于支撑板7上方。

为了方便挂钩螺杆5与支撑板7的拆卸,支撑板7的下方至蓄电池安装箱体1底部的间距Y1大于U形弯头10的高度Y,所述条形孔8的长度X1大于U形弯头10的宽度X。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如下:

安装蓄电池6前,挂钩螺杆5及固定压板3拆卸,将蓄电池6自蓄电池安装箱体1的开口处送入支撑板7上,蓄电池6的侧面与两根限位螺杆4接触,然后将挂钩螺杆5下端的U形弯头10自条形孔8伸入至支撑板7下方与蓄电池安装箱体1之间的空隙内,然后旋转挂钩螺杆5使得其U形弯头10端对准圆孔9,向上拉起挂钩螺杆5,U形弯头10伸出圆孔9,挂钩螺杆5与蓄电池6的另一侧贴合限位;然后将固定压板3同时穿接在挂钩螺杆5及两根限位螺杆4上,通过蝶形螺帽2旋转锁紧,即可完成蓄电池的固定。待拆卸蓄电池6时,依次拆卸蝶形螺帽2、固定压板3及挂钩螺杆5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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