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号断路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4114阅读:4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路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涉及一种信号断路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日常生活中,当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时,有时会遇到意外断电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电源,在无人情况下电力恢复后,用电设备就会在无人情况下工作,造成电力资源浪费,存在安全隐患,烧坏电器等。

针对上述现象,一般需对电路断路进行保护,现一般采用继电器或电子电路,但继电器保护功能不全,只能适用于特定场合;电子电路则成本高,使其不易普及应用。

因此,研发一种成本低且适用于多种场合的信号断路保护装置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成本低且适用于多种场合的信号断路保护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信号断路保护装置,其创新点在于:所述保护装置包括信号控制模块和电源控制模块,

所述信号控制模块包括信号输入接口单元、信号输出接口单元、取样电阻、比较器、三极管、二极管、继电器和基准电压单元;所述取样电阻设置于信号控制路A上以检测信号输入接口单元的输入电流,并将电流信号转换为检测电压;所述比较器具有两个输入端,其中一输入端通过控制路B连接至所述取样电阻以接收所述检测电压,另一输入端通过控制路C连接至所述基准电压单元以便检测电压与基准电压进行比较,所述比较器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三极管;所述三极管的一输出端连接至所述二极管,另一输出端通过控制路D连接至所述信号输出接口单元,且基准电压单元与控制路D并联,所述控制路B与控制路D之间还连接有一控制路E;

所述电源控制模块包括电源输入接口单元、电源输出接口电源、稳压电路单元、开关和电磁阀;所述稳压电路单元的输入端连接至所述电源输入接口单元,输出端连接至所述电源输出接口单元,所述稳压电路单元还通过电路连接至所述电磁阀的输入端,电磁阀的输出端连接至所述电源输出接口单元,且所述继电器与开关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信号断路保护装置,是实现当输入电信号超出设定值时,该信号断路保护装置输出一个量值去控制被控对象,从而自动引发一系列动作,进而可使现场执行器进入自保护状态,从而避免了意外断电后又恢复,用电器自动开启工作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能源浪费问题,并且,本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且成本低;使用场合广泛,根据需要可灵活选择使用在不同的场合,如24V的直流电压或220V的交流电压。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信号断路保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

本实施例信号断路保护装置,该保护装置包括信号控制模块和电源控制模块。

如图1所示,信号控制模块包括信号输入接口单元1、信号输出接口单元2、取样电阻3、比较器4、三极管5、二极管6、继电器7和基准电压单元8;取样电阻3设置于信号控制路A上以检测信号输入接口单元的输入电流,并将电流信号转换为检测电压;比较器4具有两个输入端,其中一输入端通过控制路B连接至取样电阻3以接收检测电压,另一输入端通过控制路C连接至所述基准电压单元8以便检测电压与基准电压进行比较,该比较器4的输出端连接至三极管5;三极管5的一输出端连接至二极管6,另一输出端通过控制路D连接至信号输出接口单元2,且基准电压单元8与控制路D并联,在控制路B与控制路D之间还连接有一控制路E。

电源控制模块包括电源输入接口单元9、电源输出接口电源10、稳压电路单元11、开关12和电磁阀13;稳压电路单元11的输入端连接至电源输入接口单元9,输出端连接至电源输出接口单元10,且稳压电路单元11还通过电路连接至电磁阀13的输入端,电磁阀13的输出端连接至电源输出接口单元10,且继电器7与开关12连通。

本实施例信号断路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信号由信号输入接口单元1输入,当电信号正常时,取样电阻3上电压值大于基准电压单元8的电压时,通过比较器4输出高电平使三极管5导通,进而传输至二极管6使继电器得电使开关12闭合,输出电压使电磁阀13得电工作;当输入信号断电时,比较器4为低电平,继电器7失电开路,进而使得电磁阀12失电停止工作;从而避免了意外断电后又恢复,用电器自动开启工作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能源浪费问题,并且,本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且成本低;使用场合广泛,根据需要可灵活选择使用在不同的场合,如24V的直流电压或220V的交流电压。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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