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覆膜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3876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覆膜机。



背景技术:

覆膜机可分为即涂型覆膜机和预涂型覆膜机两大类。是一种用于纸类、板材、裱膜专用设备,经橡皮滚筒和加热滚筒加压后合在一起,形成纸塑合一的产品。覆膜机可分为即涂型覆膜机和预涂型覆膜机两大类。是一种用于纸类、薄膜专用设备。即涂型覆膜机包括上胶、烘干、热压三部分,其适用范围宽,加工性能稳定可靠,是目前国内广泛使用的覆膜设备。预涂型覆膜机,无上胶和干燥部分,体积小、造价低、操作灵活方便,不仅适用大批量印刷品的覆膜加工,而且适用自动化桌面办公系统等小批量、零散的印刷品的覆膜加工,很有发展前途。

这种机器覆膜是一次成型,所用耗材上已经涂好胶水,覆膜时通过加热融化胶水,再通过加压将膜粘合在印刷品上。这种覆膜设备便宜、操作简单、并且操作时不产生有害气体,是覆膜发展的一个趋势,在日益注重环保的当今社会,相信该种技术有一天会取代既涂型预涂膜,成为国内印刷界主要的覆膜技术。其缺点是该种技术在国内尚不是很成熟,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单面覆膜卷曲(已有单面防卷曲的机器,但是价格较高)、带有硅油的印刷品难以覆膜等。广泛适用于短版印刷、数码快印行业。

目前现有的覆膜机加热不均匀,不可以使用不同宽度的薄膜进行加工,调节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加热均匀,可以使用不同宽度的薄膜进行加工,调节方便的覆膜机。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覆膜机,包括机架、工作台、驱动装置和转辊,所述工作台设在机架上,工作台与机架焊接且工作台呈水平,所述驱动装置设在工作台两侧,所述转辊设在驱动装置内,转辊设有两根,可以与驱动装置壳体内的电机连接,电机可以设有两个,所述驱动装置一侧设置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与机架固定连接,使得机架结构牢固,所述安装板顶部设置有缺口,所述缺口内安装有转轴,转轴可以通过缺口放置在安装板上,转轴可以在缺口内活动,所述转轴上安装有转盘,所述转盘与转轴活动连接,转盘中部设有通孔,这样就可以套在转轴上,所述工作台上设置有限位槽和圆孔,限位槽是设在工作台两侧的,圆孔均布在工作台中部,所述限位槽上设置有挡板和固定螺母,所述固定螺母依次穿过挡板和限位槽,固定螺母可以调节挡板在限位槽上的位置,同时挡板可以限定宽度的薄膜通过,所述机架底部安装有热风机,所述热风机上安装有风管,所述热风机通过风管与圆孔连通,风管的末端可以悬挂在工作台底部。

作为优选,所述工作台与机架固定连接,保持工作台结构牢固。

作为优选,所述转辊与驱动装置传动连接,保持转辊能够转动。

作为优选,所述转辊设有两根,转辊之间可以对覆膜进行挤压。

作为优选,所述转轴与安装板活动连接,保持转轴结构灵活。

作为优选,所述转盘设有两个,转盘上可以卷绕薄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置的热风机通过风管能够将热气通到工作台的圆孔内,保持加热均匀;设置的挡板位置可以调节,两个转盘的位置可以调节,可以使用不同宽度的薄膜进行加工,调节方便;设置的两根转辊能够挤压薄膜,转动时可以带动薄膜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覆膜机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覆膜机,包括机架1、工作台2、驱动装置3和转辊4,所述工作台2设在机架1上,所述驱动装置3设在工作台2两侧,所述转辊4设在驱动装置3内,所述驱动装置3一侧设置有安装板5,所述安装板5与机架1固定连接,所述安装板5顶部设置有缺口6,所述缺口6内安装有转轴7,所述转轴7上安装有转盘8,所述转盘8与转轴7活动连接,所述工作台2上设置有限位槽9和圆孔10,所述限位槽9上设置有挡板11和固定螺母12,所述固定螺母12依次穿过挡板11和限位槽9,所述机架1底部安装有热风机13,所述热风机13上安装有风管14,所述热风机13通过风管14与圆孔10连通。

所述工作台2与机架1固定连接,保持工作台2结构牢固。所述转辊4与驱动装置3传动连接,保持转辊4能够转动。所述转辊4设有两根,转辊4之间可以对覆膜进行挤压。所述转轴7与安装板5活动连接,保持转轴7结构灵活。所述转盘8设有两个,转盘8上可以卷绕薄膜。

在使用时,将需要覆膜的材料卷绕在转盘8上,末端伸入到两根转辊4之间,通过驱动装置3带动转辊4相对转动即可带动覆膜前移,启动热风机13热风从风管14末端透过圆孔10吹到覆膜下表面,使得覆膜受热,即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置的热风机通过风管能够将热气通到工作台的圆孔内,保持加热均匀;设置的挡板位置可以调节,两个转盘的位置可以调节,可以使用不同宽度的薄膜进行加工,调节方便;设置的两根转辊能够挤压薄膜,转动时可以带动薄膜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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