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524182阅读:703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食品加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刺梨其花、叶果、籽可入药,有健胃、消食、滋补,特别是刺梨果实富含超氧化物歧化酶(简称SOD),SOD是国际公认具有抗衰、防癌作用的活性物质,还具有抗病毒、抗辐射的作用,在心血管、消化系统和各种肿瘤疾病防治方面,应用十分广泛。刺梨果实同时也是加工保健食品的上等原料,成熟的刺梨果实肉质肥厚、味酸甜、果实富含糖、维生素、胡萝卜素、有机酸和20多种氨基酸、10余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以及过氧化物歧化酶。尤其是维生素C含量极高,是当前水果中最高的,每100克鲜果中含量841.58~3541.13毫克,是柑橘的50倍,猕猴桃的10倍,具有“维生素C之王”的美称。刺梨的果实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其味酸、涩、平;其独特性异于其他水果,其深加工最为不易,刺梨对热敏感且易褐变,其营养及风味在加工过程中不易保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其步骤包括:

(1)选材、清洗:将优质的果实,清洗干净;

(2)加热、压榨:将洗净的果实加热至60-75℃,持续3-5分钟,再将加热后的果实压榨出汁,并冷却至30-45℃;

(3)酶解:加入果浆重量0.04%的果胶酶和0.02%的纤维素酶,在pH3~4、温度40~50℃搅拌1小时,加热至70~80℃灭酶10分钟,静置澄清,取上清液;

(4)浓缩:将取得的上清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5-35%;

(5)调配添加剂:将海藻糖,甜菊糖苷,麦芽糊精,刺梨浓缩液均匀混合;

(6)喷雾干燥:将混合后的混合液喷雾干燥,得到刺梨营养果粉。

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海藻糖、甜菊糖苷、麦芽糊精和刺梨浓缩液的份数,按0.1~0.4:0.2~0.5:0.2~0.6:1的比例均匀混合。

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其中步骤(6)中采用真空喷雾干燥机喷雾干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有益效果,从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生产的刺梨果粉能最大限度保留刺梨的香味及营养成分。

2.刺梨果粉与其他添加剂混合后,采用喷雾机干燥,能使它们混合的更加均匀。

3.刺梨水果纯粉味香易溶、卫生干燥、调配时不添加防腐剂、色素、人工香料、完全是利用其本身优秀质感加以调配,纯天然、安全卫生。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其步骤包括:

(1)选材、清洗:将优质的果实,清洗干净;

(2)加热、压榨:将洗净的果实加热至60-75℃,持续3-5分钟,再将加热后的果实压榨出汁,并冷却至30-45℃;

(3)酶解:加入果浆重量0.04%的果胶酶和0.02%的纤维素酶,在pH3~4、温度40~50℃搅拌1小时,加热至70~80℃灭酶10分钟,静置澄清,取上清液;

(4)浓缩:将取得的上清液浓缩至原体积的35%;

(5)调配添加剂:将海藻糖、甜菊糖苷、麦芽糊精、刺梨浓缩液按0.1:0.2:0.2:1均匀混合;

(6)喷雾干燥:将混合后的混合液喷雾干燥,得到刺梨营养果粉。

实施例2:

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其步骤包括:

(1)选材、清洗:将优质的果实,清洗干净;

(2)加热、压榨:将洗净的果实加热至60-75℃,持续3-5分钟,再将加热后的果实压榨出汁,并冷却至30-45℃;

(3)酶解:加入果浆重量0.04%的果胶酶和0.02%的纤维素酶,在pH3~4、温度40~50℃搅拌1小时,加热至70~80℃灭酶10分钟,静置澄清,取上清液;

(4)浓缩:将取得的上清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5-35%;

(5)调配添加剂:将海藻糖、甜菊糖苷、麦芽糊精、刺梨浓缩液按0.4:0.5:0.6:1均匀混合;

(6)喷雾干燥:将混合后的混合液喷雾干燥,得到刺梨营养果粉。

实施例3:

1.一种刺梨营养果粉及其制作方法,其步骤包括:

(1)选材、清洗:将优质的果实,清洗干净;

(2)加热、压榨:将洗净的果实加热至60-75℃,持续3-5分钟,再将加热后的果实压榨出汁,并冷却至30-45℃;

(3)酶解:加入果浆重量0.04%的果胶酶和0.02%的纤维素酶,在pH3~4、温度40~50℃搅拌1小时,加热至70~80℃灭酶10分钟,静置澄清,取上清液;

(4)浓缩:将取得的上清液浓缩至原体积的25-35%;

(5)调配添加剂:将海藻糖,甜菊糖苷,麦芽糊精,刺梨浓缩液均匀混合;

(6)喷雾干燥:将混合后的混合液喷雾干燥,得到刺梨营养果粉。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而并非限制本发明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发明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发明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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