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家禽养殖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酵型鸡饲料。
背景技术:
现代化大规模畜牧业饲养方式,提高了生产速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畜产品品质降低和畜禽容易发生各种疾病,以及饲料中大量的添加抗生素类药物和添加剂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优质饲料是生产优质畜产品的保证,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能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对动物健康生长有益,对消费者的健康有益无害的饲料。微生物经口服足够剂量后会改变肠道微生物区系,进而对宿主产生有益影响。总结几项公开发表的试验,多数结果显示益生菌可以起到促生长的作用。但在饲养试验当中,只有一部分观察到了显著的促进效果。这说明不同动物个体对这种饲料添加剂的反应存在很大的差异。益生菌主要通过改变肠道微生物区系来实现促生长的作用,其效果与鸡群以及鸡只个体当中微生物区系的具体情况有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是为解决鸡消化不良导致的营养不良的问题而提供的一种发酵型鸡饲料。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45%~50%,豆粕粉10%~15%,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再加入细米糠。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草粉由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组成。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草粉中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之间的重量比为:荨麻∶苜蓿∶马齿苋= 50:25:25。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草粉中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之间的重量比为:荨麻∶苜蓿∶马齿苋=45 ∶ 25 ∶ 3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1)本饲料解决了鸡只的消化不良问题,使营养的吸收更加充分;(2)本饲料所含的草粉成分可以代替抗生素,维护鸡只的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本发明实施例1: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45%,豆粕粉10%,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再加入细米糠。
本发明实施例2: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50%,豆粕粉15%,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再加入细米糠。
本发明实施例3: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50%,豆粕粉15%,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 再加入细米糠。所述草粉由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组成。
本发明实施例4: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50%,豆粕粉15%,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 再加入细米糠。所述草粉由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组成,所述的草粉中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之间的重量比为:荨麻∶苜蓿∶马齿苋=50:25:25。
本发明实施例5:一种发酵型鸡饲料,包括将玉米粉和豆粕粉加入配方中,玉米的重量百分比为50%,豆粕粉15%,所述饲料加入蒸馏水呈溶液状,所述饲料的溶液中加入嗜酸乳酸菌扩培液与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再采用半固体培养基对产朊假丝酵母进行扩大培养成扩培基,将上述饲料溶液与嗜酸乳酸菌扩培液、枯草芽胞杆菌扩培液与产朊假丝酵母扩培基混合密封发酵80小时,发酵后加入草粉, 再加入细米糠。所述草粉由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组成,所述的草粉中荨麻粉、苜蓿粉和马齿苋粉之间的重量比为:荨麻∶苜蓿∶马齿苋=45:15:4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