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1801阅读:8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牛奶灭菌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



背景技术:

牛奶的加工处理主要是一个灭菌(杀菌)并包装的过程,主要有两种方法:巴氏灭菌法和超高温灭菌法。超高温灭菌大法是将原奶加温到摄氏135-140度,保持1-3秒,彻底消灭原奶中的一切微生物,从而达到商业无菌的杀菌方法,这是目前最先进的杀菌方法。

中国专利(授权公告号:CN204930207U)公开了一种新型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其通过电加热管加热,将水蒸气通入内桶中,从而得到牛奶杀菌的目的,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将牛奶中的细菌蛋白质消灭,但是牛奶在升温的过程中受热不均匀,从而造成局部蛋白质变质现象的产生,且加热效率慢,同时牛奶灭菌结束后仅仅通过自然冷却不仅冷却效果差,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牛奶加工效率,严重影响着牛奶后续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包括机体和内桶,所述内桶内部设有搅拌轴,搅拌轴上均匀连接有搅拌叶,搅拌轴下端连接有搅拌电机,内桶两端设有蒸汽管,蒸汽管外侧设有加热器,所述蒸汽管上端连接有出气管,出气管中部连接有出气三相阀,出气三相阀左侧连接有出水管,出气三相阀下端连接有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下端连接有进气管,进气管中部连接有进气三相阀,进气三相阀下端连接有进水管,所述内桶上端设有进料口,内桶下端两侧设有支撑座,内桶下端中部连接有出料口,所述机体左右两端设有保温层,机体下端两侧设有支撑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出料口上设有蝶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气管右端连接有蒸汽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蒸汽管以螺旋形方式缠绕于内桶外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桶内部设有温度传感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所述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通过加热器将蒸汽发生器产生的100摄氏度的蒸汽再次加热,以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温度,再通过搅拌叶的搅拌作用,使得内桶中的牛奶充分与蒸汽管产生热交换,从而达到牛奶超高温灭菌的目的,大大提高了牛奶升温效率,避免牛奶升温不均匀,从而造成局部蛋白质变质现象的产生,同时通过设有的进水管和出水管实现了牛奶灭菌后高效冷却,大大提高了牛奶后续生产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包括机体1和内桶19,所述内桶19内部设有搅拌轴18,搅拌轴18上均匀连接有搅拌叶17,搅拌轴18下端连接有搅拌电机7,为搅拌叶17的旋转提供动力,内桶19两端设有蒸汽管2,蒸汽管2以螺旋形方式缠绕于内桶19外侧,大大提高蒸汽管2与内桶19内的牛奶的热交换效率,蒸汽管2外侧设有加热器3,所述蒸汽管2上端连接有出气管15,出气管15中部连接有出气三相阀13,出气三相阀13左侧连接有出水管14,出气三相阀13下端连接有蒸汽发生器12,蒸汽发生器12下端连接有进气管11,进气管11右端连接有蒸汽管2,进气管11中部连接有进气三相阀10,进气三相阀10下端连接有进水管9,所述内桶19上端设有进料口16,内桶19下端两侧设有支撑座8,内桶19下端中部连接有出料口5,出料口5上设有蝶阀,用于控制出料口5的开启与关闭,内桶19内部设有温度传感器,所述机体1左右两端设有保温层4,减小了内桶19的热散失率,机体1下端两侧设有支撑脚6。

所述一种超高温蒸汽牛奶灭菌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首先通过蒸汽发生器12产生100摄氏度的水蒸气,通过加热器3将蒸汽管2的水蒸气再次加热,以达到我们所需要的温度,再通过搅拌叶17的搅拌作用,使得内桶19中的牛奶充分与蒸汽管2产生热交换,从而达到牛奶超高温灭菌的目的,大大提高了牛奶升温效率,避免牛奶升温不均匀,从而造成局部蛋白质变质现象的产生,当牛奶高温灭菌结束后,同时进气三相阀10和出气三相阀13的作用,往进水管9通入冷水,冷水在蒸汽管2中流动,再从出水管14流出,从而带走大量的热,实现了牛奶灭菌后高效冷却,大大提高了牛奶后续生产的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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