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61285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生产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薯粉已经完全实现了机械化生产,在机械生产过程中,薯粉在加工的过程中会出现加热不均匀导致薯粉没有全部熟透,并且薯粉的弹性等也会受到影响,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在操作人员磨薯粉过程中临时离开机器,忘记回来关掉,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为此我们设计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用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包括蒸笼、壳罩和底座,所述蒸笼和壳罩为一体,所述蒸笼为圆筒形,所述外壳为正方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设有水槽,所述水槽上坐落有壳罩,所述水槽下侧设有加热炉,所述蒸笼中央贯穿有主轴,所述主轴上设有主机轮,所述蒸笼内部固定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个数为4-6个,所述底座内部设有计时联动装置,所述计时联动装置与主机轮电连接,所述底座上设有操作屏,所述操作屏与计时联动装置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蒸笼一侧设有加料门,所述加料门边缘设有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加料门上固定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上设有橡胶套。

优选的,所述壳罩上设有透气孔。

优选的,所述蒸笼的材质为竹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可通过加热水槽里的水变成水蒸气,然后滚动式加热蒸笼内的薯粉,使得薯粉均匀受热,所述蒸笼内部固定设置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个数为4-6个,使得薯粉受热更加均匀,可所述底座内部设有计时联动装置,所述计时联动装置与主机轮电连接,所述底座上设有操作屏,所述操作屏与计时联动装置电连接,避免操作人员过长时间离开机器而造成机器磨损,也可避免安全隐患。所述蒸笼一侧设有加料门,所述加料门边缘设有密封圈,使得密封牢固,防止薯粉泄露。所述加料门上固定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上设有橡胶套,可防止手拉把手时打滑。所述壳罩上设有透气孔,可适当减低壳罩内的压力。所述蒸笼的材质为竹子,既有透气性,也使得蒸出来的薯粉色香味俱全。

附图说明

图 1为本实用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蒸笼和底座纵切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主机轮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加料门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新型薯粉加工设备的把手横切面图。

其中,1—蒸笼,2—壳罩,3—底座,4—水槽,5—加热炉,6—主轴,7—主机轮,8—隔板,9—计时联动装置,10—操作屏,11—加料门,12—密封圈,13—把手,14—橡胶套,15—透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图3、图4和图5所示,该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包括蒸笼1、壳罩2和底座3,所述蒸笼1和壳罩2为一体,所述蒸笼1为圆筒形,所述外壳为正方体,所述底座3设有水槽4,所述水槽4上坐落有壳罩2,所述水槽4下侧设有加热炉5,可加热水槽4里的水变成水蒸气后加热蒸笼1内的薯粉,所述蒸笼1中央贯穿有主轴6,所述主轴6上设有主机轮7,可带动蒸笼1转动,使得薯粉均匀受热,所述蒸笼1内部固定设置有隔板8,所述隔板8的个数为4-6个,使得薯粉受热更加均匀,可所述底座3内部设有计时联动装置9,所述计时联动装置9与主机轮7电连接,所述底座3上设有操作屏10,所述操作屏10与计时联动装置9电连接,避免操作人员过长时间离开机器而造成机器磨损,也可避免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蒸笼1一侧设有加料门11,所述加料门11边缘设有密封圈12,使得密封牢固,防止薯粉泄露。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加料门11上固定设置有把手13,所述把手13上设有橡胶套14,可防止手拉把手13时打滑。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壳罩2上设有透气孔15,可适当减低壳罩2内的压力。

此外,所述蒸笼1的材质为竹子,既有透气性,也使得蒸出来的薯粉色香味俱全。

基于上述,该种新型薯粉加工设备,包括蒸笼1、壳罩2和底座3,所述蒸笼1和壳罩2为一体,所述蒸笼1为圆筒形,所述外壳为正方体,所述底座3设有水槽4,所述壳罩2坐落在水槽4上,所述水槽4下侧设有加热炉5,可加热水槽4里的水变成水蒸气后加热蒸笼1内的薯粉,所述蒸笼1中央贯穿有主轴6,所述主轴6上设有主机轮7,可带动蒸笼1转动,使得薯粉均匀受热, 所述蒸笼1内部固定设置有隔板8,所述隔板8的个数为4-6个,使得薯粉受热更加均匀,可所述底座3内部设有计时联动装置9,所述计时联动装置9与主机轮7电连接,所述底座3上设有操作屏10,所述操作屏10与计时联动装置9电连接,避免操作人员过长时间离开机器而造成机器磨损,也可避免安全隐患。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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