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密封胶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6746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密封件领域,具体是一种应用于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密封胶条。



背景技术:

装配式建筑外围护系统是建筑的外墙围护,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并且凭借其加工方便、运输快捷、安装简单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建筑领域,而密封胶条的设计在装配式建筑外围护系统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密封胶条的性能决定了建筑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水密性、气密性以及耐久性。但是现有的密封胶条仅仅是通过其外侧结构与单元板块紧贴以实现密封,密封性能一般,一旦外侧结构发生变形,则密封性即被破坏,并且其安装方式一般为穿槽式或粘接式,在固定时需要穿条安装或者采用胶带粘接,操作不方便并且容易脱落,无法满足密封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而设计了一种应用于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密封胶条,能够通过多道密封结构提高单元板块之间的密封性能,并且使安装更加简洁、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应用于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密封胶条,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密封面和背面的主体部分,所述主体部分的背面为一平面,所述主体的密封面上沿密封面的宽度方向间隔设置有密封突起,所述密封突起至少设置有两个,所述主体部分的背面外伸有与板块固定连接的固定支腿。

上述密封突起的横截面设置为半圆形,在使用时,密封胶条上的密封突起受到挤压,发生弹性变形,形成紧密的密封墙,能够有效防止雨水、灰尘等进入,保证密封。

上述固定支腿设置为楔形结构,所述固定支腿的自由端为楔形结构的尖端,以便于将固定支腿嵌入板块相应的卡槽中,操作方便。

上述固定支腿中与板块紧密连接的外侧面上设置有摩擦波纹,以便于增大固定支腿外表面的抗滑系数,通过固定支腿与板块之间接触面的摩擦防止密封胶条发生滑动,防止胶条脱落。

上述固定支腿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在安装密封胶条时,通过将固定支腿嵌入板块相应的卡槽中,以实现密封胶条的固定,安装简洁、紧密、牢固。

该密封胶条一体加工而成,以保证胶条的整体强度以及较好的密封性能,所述固定支腿硬化处理,以便于增强其硬度和表面耐磨特性,以保证固定支腿与板块相应的卡槽之间连接紧密、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可通过上述方案得出:通过在密封胶条的密封面上设置至少两个密封突起,能够实现多道密封,当第一道密封突起受损、失去密封作用时,第二道密封突起仍能有效组织雨水或灰尘的进入,有效提高了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气密性和水密性,并且通过设置固定支腿,使密封胶条安装更加简洁、紧密,相比于用胶带粘接密封胶条,本实用新型安装牢固,不易脱落,具有极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实施的有益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密封突起,2为密封面,3为摩擦波纹,4为固定支腿,5为背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来详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装配式外围护系统的密封胶条,包括具有密封面2和背面5的主体部分,主体部分的背面5为一平面,以保证与待密封件紧密贴合,主体部分的密封面2上沿其宽度方向间隔设置有密封突起1,密封突起1至少设置有两个,密封突起1的横截面设置为半圆形,在使用时,密封突起1受到挤压,发生弹性变形,形成紧密的密封墙,防止雨水、灰尘等进入,在第一道密封突起1受损、失去密封作用,雨水等通过第一道密封突起1后,第二道密封突起1仍能有效起到密封作用,有效提高了外围护系统的气密性和水密性,由于主体部分的背面5外伸有与板块固定连接的固定支腿4,固定支腿4设置为楔形结构,固定支腿4的自由端为楔形结构的尖端。固定支腿4中与板块紧密连接的外侧面上设置有摩擦波纹3,以便于增大固定支腿4外表面的抗滑系数,通过固定支腿4与板块之间接触面的摩擦防止密封胶条发生滑动,防止胶条脱落。固定支腿4设置有一个或多个,以实现密封胶条的固定,使安装简洁、紧密、牢固。该密封胶条一体加工而成,以保证胶条的整体强度以及较好的密封性能,所述固定支腿4硬化处理,以便于增强其硬度和表面耐磨特性,以保证固定支腿4与板块相应的卡槽之间连接紧密、牢固。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密封胶条的密封面2上设置至少两个密封突起1,能够实现多道密封,当第一道密封突起1受损、失去密封作用时,第二道密封突起1仍能有效组织雨水或灰尘的进入,有效提高了外围护系统的气密性和水密性,并且通过设置固定支腿4,在安装密封胶条时,通过将固定支腿4嵌入板块相应的卡槽中,使密封胶条安装更加简洁、紧密,相比于用胶带粘接密封胶条,本实用新型安装牢固,不易脱落,具有极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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