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包括一支架(1)和一座椅本体(5),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还包括一对相互平行布置的第一连接杆(2)、一对相互平行布置的第二连接杆(3)和一个液压装置(4);
所述的支架(1)包括两个相互平行且竖直布置的直角三角形板,所述的两个直角三角形板通过多个定距杆(11)固定连接,所述的定距杆(11)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的直角三角形板板相互垂直连接;所述的直角三角形板的一条直角边放置在地面上且所述的一条直角边的一端与一“工”形架(12)的一端组成可拆卸的固定连接结构,所述的“工”形架(12)水平放置在地面上;
所述的第一连接杆(2)的下端与所述的直角三角形板的上端铰接,所述的第二连接杆(3)的下端与所述的直角三角形板的中部铰接;
所述的座椅本体(5)为“L”形结构、横截面为“U”形结构;
所述的第一连接杆(2)的上端与所述的座椅本体(5)的底面的前部铰接,所述的第二连接杆(3)的上端与所述的座椅本体(5)的底面的中部铰接;
所述的液压装置(4)的下端与所述的“工”形架(12)的一端铰接、上端与所述的座椅本体(5)的底面的中部铰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还包括一腿部支撑板(6),所述的座椅本体(5)的前端与所述的腿部支撑板(6)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的腿部支撑板(6)为“S”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腿部支撑板(6)的下端的两侧向上翘起形成一“U”形端部(6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连接杆(2)的长度小于所述的第二连接杆(3)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液压装置的摇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压装置(4)与一油泵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