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7296阅读:535来源:国知局
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属于电动家具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高端沙发/座椅/床的靠背上方都设有头枕,头枕主要用于支持人体头部,因个体差异以及人体实时需求的不同,使用者为达到最佳的头部支撑效果需要调节头枕的支撑,而目前的头枕调节机构存在一安全问题,头枕在复位时,使用者或其他人不注意将手至于头枕与相对固定的靠背部之间时极易夹伤人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简单合理,安全可靠的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包括头枕部、靠背部、仅具有单向推力的推杆电机、铰链装置、拉簧;所述头枕部与靠背部采用铰链装置相对转动安装;推杆电机的机座端相对靠背部转动连接,推杆电机的推杆相对头枕部转动连接,拉簧施加给头枕部与靠背部受推杆电机伸长推动后相远离后复位的作用力。

进一步说,所述铰链装置包括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滑动安装,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相互滑动的轨迹为圆弧形。

进一步说,所述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设有圆弧形的开槽,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设有导向柱,导向柱穿设在开槽。

进一步说,所述拉簧一端连接靠背部,拉簧另一端连接头枕部。

进一步说,所述拉簧一端连接靠背部,拉簧另一端连接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

进一步说,还包括横杆,所述头枕部与靠背部采用至少两个铰链装置相对转动安装,横杆两端与位于其两端的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固定连接。

进一步说,所述拉簧一端连接靠背部,拉簧另一端连接横杆。

进一步说,所述推杆电机的机座端与靠背部转动连接,推杆电机的推杆与横杆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简单合理,解决了在头枕部与靠背部交界处产生夹伤伤害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所示A部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3所示,防夹伤头枕调节机构,包括头枕部1、靠背部2、仅具有单向推力的推杆电机3、铰链装置4、拉簧5;所述头枕部1与靠背部2采用铰链装置4相对转动安装;推杆电机3的机座端相对靠背部2转动连接,推杆电机3的推杆相对头枕部1转动连接,拉簧5施加给头枕部1与靠背部2受推杆电机3伸长推动后相远离后复位的作用力。头枕部1受推杆电机3推动作用,头枕部1与靠背部2相对转动,头枕部1远离靠背部2;而头枕部1的复位靠拉簧5施力。

本实施例所述铰链装置4包括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2,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2滑动安装,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和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2相互滑动的轨迹为圆弧形。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2与头枕部1、靠背部2的安装位置可以对换,相对换的技术方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本实施例所述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设有圆弧形的开槽410,与靠背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2设有导向柱421,导向柱421穿设在开槽410。导向柱421受开槽410限位沿开槽410轨迹位移。

本实施例所述拉簧5一端连接靠背部2,拉簧5另一端连接头枕部1。

本实施例所述拉簧5一端连接靠背部2,拉簧5另一端连接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

本实施例还包括横杆6,所述头枕部1与靠背部2采用至少两个铰链装置4相对转动安装,横杆6两端与位于其两端的与头枕部固定连接的铰链41固定连接。横杆6起到增强稳定性的作用。

本实施例所述拉簧5一端连接靠背部2,拉簧5另一端连接横杆6。

本实施例所述推杆电机3的机座端与靠背部2转动连接,推杆电机3的推杆与横杆6转动连接。

本实施例所述的推杆电机3都是仅具有单向推力的推杆电机3,该电机在伸长动作时具有推力,而电机在复位时外界施加与推力相反的作用力;本实施例在工作时,头枕部1的抬起动作靠推杆电机3推杆的伸长,推杆电机3克服拉簧5的拉力和头枕部1的作用力伸长;头枕部1的复位依靠拉簧5的收缩拉力而复位,头枕部1位移至最末端时,头枕部1与靠背部2之间夹伤区的作用力仅仅是拉簧5的作用力,而此时的拉簧5已经完全收缩,其作用力也是微乎其微。

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本实用新型说明书的内容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