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59149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冰箱零部件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冰箱组装前,箱胆包括多个子箱胆,多个子箱胆分别与各个间室对应, 且彼此独立。在组装冰箱时,先将防露管安装在多个子箱胆上,然后在相邻两个子箱胆之间强制卡入中梁,以将多个子箱胆连接起来。冰箱防露管是用在电冰箱内胆上防止结霜的管子,不同型号的冰箱,内胆规格各有不同,位于相邻两个子箱胆之间的防露管的尺寸无法调节,卡入中梁时需强行将相邻两个子箱胆之间拉开一定距离以便卡入中梁,组装过程费时费力,且冰箱防露管精度不容易保证。在制作过程中,防露管的弯制成型是个难题,防露管弯制成型工装解决了防露管弯制成型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解决了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问题,精度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加工成型速度快,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用性较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用于冰箱防露管的弯制成型,包括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均设置在固定板上,冰箱防露管由框部和弯曲部组成,内圈定位销位于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内侧,外圈定位销设置在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外侧,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均由小定位销II组成,冰箱防露管的框部能够通过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固定成型,冰箱防露管的弯曲部进一步通过小定位销I和大定位销固定成型,小定位销I和至少一个大定位销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优选的是,所述小定位销I和小定位销II均为同等口径大小的小滚轮。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大定位销为大滚轮,大滚轮的口径大于小滚轮的口径。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均由六个小定位销II组成。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四个夹角处均设有小定位销II。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外圈定位销紧贴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外侧,外圈定位销的小定位销II和相邻的内圈定位销的小定位销II均不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大定位销的数量为两个。

上述任一方案优选的是,所述两个大定位销交错设置且不在同一水平面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包括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均设置在固定板上,冰箱防露管由框部和弯曲部组成,内圈定位销位于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内侧,外圈定位销设置在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外侧,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均由小定位销II组成,冰箱防露管的框部能够通过内圈定位销和外圈定位销固定成型,冰箱防露管的弯曲部进一步通过小定位销I和大定位销固定成型,小定位销I和至少一个大定位销位于同一水平面上。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解决了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问题,精度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加工成型速度快,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用于冰箱防露管的弯制成型,包括内圈定位销1和外圈定位销2,内圈定位销1和外圈定位销2均设置在固定板3上,冰箱防露管由框部4和弯曲部5组成,内圈定位销1位于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内侧,外圈定位销2设置在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外侧,内圈定位销1和外圈定位销2均由小定位销II6组成,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能够通过内圈定位销1和外圈定位销2固定成型,冰箱防露管的弯曲部5进一步通过小定位销I7和大定位销8固定成型,小定位销I7和至少一个大定位销8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本发明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小定位销I7和小定位销II6均为同等口径大小的小滚轮,用于冰箱冰箱防露管框部4的弯制成型。大定位销8为大滚轮,大滚轮的口径大于小滚轮的口径。内圈定位销1和外圈定位销2均由六个小定位销II6组成。

本发明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四个夹角处均设有小定位销II6,用于冰箱冰箱防露管框部4的夹角处的弯制成型。外圈定位销2紧贴同一冰箱防露管的框部4外侧,外圈定位销2的小定位销II6和相邻的内圈定位销1的小定位销II6均不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本发明进一步优化的技术方案,所述大定位销8的数量为两个。两个大定位销8交错设置且不在同一水平面上,用于冰箱防露管弯曲部5的弯制成型。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的加工机构,解决了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问题,精度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加工成型速度快,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冰箱防露管弯制成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用性较强。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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