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6321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管矫直设备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钢管在应用过程中容易折弯,现有的钢管矫直机需要通过多个矫直轮进行矫直,现有市场上虽然出现了很多全自动化的矫直机,但该矫直机价格昂贵,维护成本较高,不适合一般的中小型企业使用,中国专利CN203991789U提出了一种半自动异型钢管专用矫直设备,本实用新型的矫直设备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成本低,适合中小型的企业,能够有效对异型钢管进行矫直,但该矫直机在使用过程中,因更换钢管时需要不断的拆卸钢管的固定装置,在拆卸钢管的固定装置的时间内,矫直机无法持续工作,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矫直效果不够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能够使设备将待矫直的钢管从矫直筒中拉过,将钢管拉直,矫直效果好,同时设备效率高,操作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包括底座、矫直筒、拉管架、拉管电机、转盘、主传动轴、摇杆和拉管固定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固设有矫直筒,所述矫直筒内径大于钢管的直径,所述矫直筒的长度大于300mm,所述矫直筒两侧分别设置有拉管架,所述拉管架上通过转轴安装有转盘,所述拉管架上安装有拉管电机,所述拉管电机与转轴连接,所述拉管架上部安装有主传动轴,所述主传动轴和转轴通过链条和链轮连接,所述转盘的边缘通过销轴铰接安装有摇杆,所述摇杆上铰接安装有拉管固定部,所述拉管固定部用于将钢管从矫直筒中拉出。

作为优选,所述拉管固定部包括外筒、弹簧和内夹紧套,所述外筒呈锥状,所述内夹紧套的数量至少为2个,内夹紧套组成锥筒状,所述内夹紧套设置在外筒中,所述内夹紧套大直径的一端与外筒之间设置有弹簧,通过外筒和内夹紧套配合夹紧钢管。

作为优选,所述内夹紧套的数量为3个。

作为优选,所述矫直筒的长度大于500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拉管固定部应用在钢管矫直机中,通过将钢管强行通过直的矫直筒,通过往复的拉钢管,能够使设备将待矫直的钢管从矫直筒中拉过,将钢管拉直,矫直效果好,同时设备效率高,操作方便,通过更换不同的矫直筒直径,可以适合不同的钢管矫直。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的三维图;

图5是拉管固定部的主视剖视图;

图6是拉管固定部的左视图。

图中:1-底座、2-矫直筒、3-拉管架、4-拉管电机、5-转盘、6-主传动轴、7-摇杆、8-拉管固定部、81-外筒、82-内夹紧套。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6,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包括底座1、矫直筒2、拉管架3、拉管电机4、转盘5、主传动轴6、摇杆7和拉管固定部8,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固设有矫直筒2,所述矫直筒2内径大于钢管的直径,所述矫直筒2的长度大于300mm,所述矫直筒2两侧分别设置有拉管架3,所述拉管架3上通过转轴安装有转盘5,所述拉管架3上安装有拉管电机4,所述拉管电机4与转轴连接,所述拉管架3上部安装有主传动轴6,所述主传动轴6和转轴通过链条和链轮连接,所述转盘5的边缘通过销轴铰接安装有摇杆7,所述摇杆7上铰接安装有拉管固定部8,所述拉管固定部8用于将钢管从矫直筒2中拉出。所述拉管固定部8包括外筒81、弹簧和内夹紧套82,所述外筒81呈锥状,所述内夹紧套82的数量至少为2个,内夹紧套82组成锥筒状,所述内夹紧套82设置在外筒81中,所述内夹紧套82大直径的一端与外筒81之间设置有弹簧,通过外筒81和内夹紧套82配合夹紧钢管。所述内夹紧套82的数量为3个。所述矫直筒2的长度大于500mm。

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在工作过程中,首相将钢管穿过矫直筒2和拉管固定部8,然后启动拉管电机4电机,拉管电机4带动转盘5转动,转盘5通过摇杆7带动拉管固定部8往复运动,拉管固定部8在向远离矫直筒2运动过程中,通过内夹紧套82夹紧钢管,将钢管从矫直筒2中拉出,当拉管固定部8在靠近矫直筒2运动过程中,内夹紧套82放开钢管,并使光管从外筒81穿过。

本实用新型一种抽拉式钢管矫直机,通过将拉管固定部8应用在钢管矫直机中,通过将钢管强行通过直的矫直筒2,通过往复的拉钢管,能够使设备将待矫直的钢管从矫直筒2中拉过,将钢管拉直,矫直效果好,同时设备效率高,操作方便,通过更换不同的矫直筒2直径,可以适合不同的钢管矫直。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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