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后排烟装置的热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2560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热处理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后排烟装置的热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热处理设备是对工件进行退火、回火、淬火、加热等热处理工艺操作的设备。热处理设备有许多类型和种类,自动化生产的箱式多用炉生产线是其中一种,箱式多用炉生产线包括加热炉,回火炉,清洗机,升降台,输送料车等,可根据需要配置不同规格数量的设备。其中加热炉主要负责工件的渗碳、碳氮共渗和调质处理,回火炉主要负责工件的回火处理,清洗机负责清洗工件表面的油污,升降台备料存料,输送料车的作用是在各个设备之间和单台设备不同工位间转送工件。

在箱式多用炉生产线中,回火炉主要负责工件的回火处理,根据工件工艺,有的工件在回火前进行清洗,有的不进行清洗。在进回火炉时如果工件表面有油残留,在加热过程中就会产生油烟。在此期间产生大量油烟,如不能及时排出,油烟就会从炉门处溢出,污染环境,影响工人工作。一条设备齐全的箱式多用炉生产线设备一般需设置多台回火炉,且传统回火炉只靠前排烟罩及通风烟道很难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油烟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导致生产环境将非常恶劣,故需研制具有后排烟成功的热处理回火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大幅度减少工件回火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工作环境污染的具有后排烟装置的热处理设备。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具有后排烟装置的热处理设备,包括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后侧上安装有鼓风机和导风管,所述鼓风机上连接有变压组件,所述导风管上装有电磁阀,所述变压组件与导风管连通,在变压组件的另一端连接有排烟管道,所述排烟管道上装有烟雾检测器及电接点压力表;还包括其内装有人机界面、变频器、蜂鸣器警示灯和PLC程序控制器的控制柜,所述控制柜通过导线与炉体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所述人机界面分别与变频器和PLC程序控制器电连接,所述蜂鸣器警示灯与PLC程序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烟雾检测器、电磁阀和电接点压力表分别与PLC程序控制器电连接。

所述鼓风机与控制柜上的变频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热处理设备通过后置的排烟装置可以有效的排净炉内油烟,减少由于加热产生的油烟对环境的污染,优化工人工作环境;同时通过烟雾检测(过滤)器可以实时检测过滤油烟,并与PLC程序控制器结合可以实现对烟雾、风量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通过电接点压力表实时监控设备管路压力,及时发出异常报警。采用本结构可大幅度减少工件回火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工作环境的污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炉体;2、导风管;3、鼓风机;4、电接点压力表;5、烟雾检测器;6、排烟管道;7、变压组件;8、PLC程序控制器;9、人机界面;10、控制柜;11、变频器;12、蜂鸣警示灯;13、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具有后排烟装置的热处理设备,包括炉体1,所述炉体后侧上安装有鼓风机3和导风管2,所述鼓风机上连接有变压组件7,所述导风管上装有电磁阀13。所述变压组件与导风管连通,在变压组件的另一端连接有排烟管道6,所述排烟管道上装有烟雾检测器5及电接点压力表4。还包括其内装有人机界面9、变频器11、蜂鸣器警示灯12和PLC程序控制器8的控制柜10,所述控制柜通过导线与炉体电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烟雾检测器5采用具有过滤功能的烟雾检测器。

本实施例中,所述人机界面9分别与变频器11和PLC程序控制器8电连接,所述蜂鸣器警示灯12与PLC程序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烟雾检测器5、电磁阀13和电接点压力表4分别与PLC程序控制器电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鼓风机3与变频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当热处理设备开始排出油烟时,电磁阀13打开,由鼓风机3向变压组件7内通入空气使导风管2内形成负压,从而带动炉体1内的油烟通过变压组7件以及排烟管道6,排入厂房烟道。通过具有过滤功能的烟雾检测器5根据PLC程序控制器8控制对产生烟雾进行监测过滤,并将信号传递给PLC程序控制器8,再通过变频器11控制鼓风机3的风量输出。当达到程序设定值时,PLC程序控制器8发出指令给鼓风机3停止工作,使导风管2上得电磁阀13关闭,在排烟过程中,可通过电接点压力表4监测系统内压力,以确定系统是否工作正常,如压力出现异常,则蜂鸣警示灯12将响起并闪烁。

本实用新型根据空气动力原理,利用空气高速流动后其两侧会产生负压,从而带动设备内油烟排出,并通过程序自动控制整个系统动作精准到位。

本实用新型附图中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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