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89889发布日期:2019-08-21 00:46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轴类吊装领域,尤其涉及到热处理过程中轴类的吊装,具体是指一种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



背景技术:

在轴类的生产过程中,热处理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如果对质量较大、长度较长的轴类零件进行加热时,需要将轴类零件进行吊入和吊出,由于轴类零件容易变形,因此需要将其保持立放状态。目前所采用的方式如图1所示,在轴端留有工艺台,在工艺台上钻吊装孔,通过在吊装孔内穿设吊环进行吊装。由于工艺台的直径较大,因此吊装孔的加工难度大,并且吊装孔容易偏离中线,造成吊装时发生偏斜,使得轴类被加热后容易发生弯曲变形;并且吊环结构复杂,安装和拆卸比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不仅可以保持轴类工件的立放,而且可以同时吊挂两根轴,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包括吊挂板和垂直固接于吊挂板上的吊杆,吊挂板上开设有关于吊杆对称的两个U型豁口,两个U型豁口沿远离吊杆的方向贯穿至吊挂板边缘;所述吊杆上穿设有起吊横梁,所述起吊横梁下方设有套设在吊杆上的起吊板,吊杆上设有支撑所述起吊板的台阶,起吊板上连接有起吊环。

本优化方案在使用时,将轴竖向放入U型豁口,轴端的工艺台支撑在U型豁口的边缘,起吊时,起吊设备的吊钩挂在起吊环上,依次通过起吊板、起吊横梁和吊杆将装有轴类工件的吊挂板吊起,通过设置起吊板,增加了与起吊横梁的接触面积,有效防止起吊横梁变形。

作为优化,所述吊挂板的厚度为20~30mm。本优化方案的吊挂板厚度设置既满足了起吊要求,使吊挂板具有足够的抗弯强度,同时又避免了由于板厚过大而导致吊装重量增加的问题。

作为优化,所述U型豁口的长度为其宽度的1.5~2倍。本优化方案的设置,在吊装的两轴重量不一致时,可以调整轴在U型豁口内的位置,以保证吊装时的平衡。

作为优化,所述起吊环为倒U型,起吊环的两边向下穿过起吊板,起吊环上设有分别位于起吊板两侧的限位螺母。本优化方案将起吊环为倒U型,方便吊装设备的挂钩与起吊环连接,避免行车移动时挂钩位置发生变化,保证吊装的安全;通过起吊板两侧的限位螺母将起吊板与起吊环固定在一起,方便调整起吊环的高度,满足不同轴长的起吊高度要求。

作为优化,所述起吊环的弧形段的两侧面为平面,两平面的顶部和底部通过弧面过渡。本优化方案起吊环的截面设置,方便与挂钩挂接,并且可有效防止起吊工件摆动时发生脱钩现象,保证吊装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在吊挂板上开设对称的U型豁口,使得本工装可以同时起吊两根轴类工件,并且无需在轴端工艺台上加工吊装孔,大幅简化了加工程序,节约了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去掉起吊环);

图4为图1中A-A剖视图;

图5为图1中B-B剖视图;

图中所示:

1、轴类工件,2、吊挂板,3、吊杆,4、起吊板,5、限位螺母,6、起吊环,7、起吊横梁,8、U型豁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如图2所示一种井式炉两轴吊挂工装,包括吊挂板2和垂直固接于吊挂板2上的吊杆3,吊挂板2的厚度为20~30mm,吊挂板2上开设有关于吊杆3对称的两个U型豁口8,两个U型豁口沿远离吊杆的方向贯穿至吊挂板边缘,U型豁口8的长度为其宽度的1.5~2倍。作为优先方案,本实施例的吊挂板厚度为20mm,U型豁口的长度为其宽度的1.5倍,以满足多数轴类工件的吊装强度要求,同时降低起吊设备的负载。

吊杆3上穿设有截面为圆形的起吊横梁7,起吊横梁可采用圆钢制成,抗弯强度高,加工难度低。起吊横梁7下方设有套设在吊杆上的起吊板4,吊杆上设有支撑所述起吊板的台阶,台阶的外径比起吊板上穿过吊杆的孔径大20mm,以保证支撑的可靠。

起吊板4上连接有起吊环6,本实施例的起吊环6为倒U型,起吊环6的两边向下穿过起吊板4,起吊环上设有分别位于起吊板两侧的限位螺母5。起吊环的弧形段的两侧面为平面,两平面的顶部和底部通过弧面过渡,以避免起吊设备的挂钩与起吊环脱离,保证吊装的安全。

使用时,将行车的挂钩挂在起吊环上,两U型豁口内均挂有轴类工件1,如果两轴类工件的重量不相同,可通过调整工件在U型豁口内的位置实现两侧的平衡,通过该工装,满足了井式炉加热轴的吊装要求,使轴类工件处于竖直状态,避免发生弯曲变形,并可同时完成两根轴的吊装,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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