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是使用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以及i)BET比表面积为300m2/g至1500m2/g且ii)孔隙率为50%或更大的颗粒获得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基于100重量份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以0.001重量份至5.0重量份的量使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的阳离子包括选自以下的任一种或更多种:Al3+、Zr4+、Sc3+、Ti4+、V5+、Cr3+、Mn2+、Fe3+、Ni2+、Cu2+、Zn2+、Ag+、Pt4+和Au+,并且其阴离子包括选自以下的任一种或更多种:硫酸根(SO42-)、亚硫酸根(SO32-)、硝酸根(NO3-)、偏磷酸根(PO3-)和磷酸根(PO4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为硫酸铝(Al2(SO4)3)或硫酸锆(Zr(SO4)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的颗粒尺寸为2nm至50μ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2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的颗粒尺寸为2nm至50μm并且具有水接触角为12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的BET比表面积为500m2/g至1500m2/g。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的BET比表面积为700m2/g至1500m2/g。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40°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11.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4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其中所述颗粒的孔隙率为90%或更大。
13.一种制备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的方法,包括:
a)提供超吸收性聚合物;
b)向a)中提供的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中添加i)BET比表面积为300m2/g至1500m2/g且ii)孔隙率为50%或更大的颗粒;以及
c)向b)中经预处理的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中添加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并将其混合在一起,由此对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的表面进行改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研磨所述经表面改性的超吸收性聚合物使得经研磨的超吸收性聚合物分级成尺寸小于150μm的颗粒、尺寸为150μm至小于300μm的颗粒、尺寸为300μm至小于600μm的颗粒、尺寸为600μm至小于850μm的颗粒、和尺寸为850μm或更大的颗粒。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的阳离子包括选自以下的任一种或更多种:Al3+、Zr4+、Sc3+、Ti4+、V5+、Cr3+、Mn2+、Fe3+、Ni2+、Cu2+、Zn2+、Ag+、Pt4+和Au+,并且其阴离子包括选自以下的任一种或更多种:硫酸根(SO42-)、亚硫酸根(SO32-)、硝酸根(NO3-)、偏磷酸根(PO3-)和磷酸根(PO43-)。
1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为硫酸铝(Al2(SO4)3)或硫酸锆(Zr(SO4)2)。
17.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的颗粒尺寸为2nm至50μm。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2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1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的颗粒尺寸为2nm至50μm并且具有水接触角为12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的BET比表面积为500m2/g至1500m2/g。
21.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的BET比表面积为700m2/g至1500m2/g。
22.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40°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23.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具有水接触角为145°或更大的超疏水性。
24.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颗粒的孔隙率为90%或更大。
2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100重量份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i)BET比表面积为300m2/g至1500m2/g且ii)孔隙率为50%或更大的所述颗粒以0.001重量份至5.0重量份的量使用。
26.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100重量份所述超吸收性聚合物,所述具有多价阳离子的水溶性盐以0.001重量份至5.0重量份的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