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光材料以及其制造方法和用图_3

文档序号:8547585阅读:来源:国知局
升的丁酮加入至该溶液,以形成混合物。而且,将约3mg(例如,约2纳摩尔)的谷氨酰胺加入至混合物。随后,将未分散的活化的羧化配体和溶剂从混合物中去除,并且在氮(N2)存在下将混合物干燥约3分钟,以形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2]实施例5:由纯化的原材料合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3]使用纯化的3-甲基己烷、酞菁和对苯甲酰基苯丙氨酸一一获得自SigmaAldrich一一形成有机磷光材料。此处,3-甲基己烷、酞菁和对苯甲酰基苯丙氨酸的摩尔比是约1: 1.5:2。此处,将约Img(例如,约0.9纳摩尔)的酞菁与以约2ml水稀释的约5毫升(ml)的二甲基亚砜(DMSO)混合,以形成有机溶液。将溶液加热至约100°C的温度,并且将约500微升的3-甲基己烷添加至溶液,以形成混合物。而且,将约3mg(例如,约2纳摩尔)的对苯甲酰基苯丙氨酸添加至混合物。随后,在氮(N2)存在下干燥混合物约3分钟,以形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4]实施例6:由纯化的原材料合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5]使用纯化的2-甲基丁酸、B卜啉和酪氨酸--获得自Sigma Aldrich--形成有机磷光材料。此处,2-甲基丁酸、扑啉和酪氨酸的摩尔比是约1:1.5:2。此处,将约Img (例如,约0.9纳摩尔)的卟啉与以约2ml水稀释的约3毫升(ml)的氯仿混合,以形成有机溶液。将溶液加热至约100°C的温度,并且将约500微升的2-甲基丁酸加入至溶液,以形成混合物。而且,将约3mg(例如,约2纳摩尔)的酪氨酸添加至混合物。随后,在氮(N2)存在下干燥混合物约3分钟,以形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6]实施例7:由纯化的原材料合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7]使用纯化的1-氯-3-甲基戊烷、富勒烯衍生物和半胱氨酸一一获得自SigmaAldrich——形成有机磷光材料。此处,将约Img(例如,约0.9纳摩尔)的富勒烯衍生物与约3毫升(ml)的丙酮和以约2ml水稀释的约3ml氯仿混合,以形成有机溶液。将溶液加热至约100°C的温度,并且将约500微升的1-氯-3-甲基戊烷添加至溶液,以形成混合物。而且,将约3mg(例如,约2纳摩尔)的半胱氨酸添加至混合物。随后,将未分散的溶剂从混合物中去除,并且在氮(N2)存在下干燥混合物约3分钟,以形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8]实施例8:由纯化的原材料合成有机磷光材料。
[0059]使用纯化的2-氯丁烷、卩卜啉-富勒烯对和酪氨酸——获得自Sigma Aldrich——形成有机磷光材料。此处,将约Img(例如,约0.9纳摩尔)的卟啉-富勒烯对与以约2ml水稀释的约3毫升(ml)的氯仿混合,以形成有机溶液。将溶液加热至约100°C的温度,并且将约500微升的2-氯丁烷添加至溶液,以形成混合物。而且,将约3mg (例如,约2纳摩尔)的酪氨酸添加至混合物。随后,将未分散的溶剂从混合物中去除,并且在氮(N2)存在下干燥混合物约3分钟,以形成有机磷光材料。
[0060]实施例9:产生磷光的试剂盒。
[0061]使用实施例1和4的有机磷光材料形成用于产生磷光的试剂盒。试剂盒包括具有
4-羟基丁酸酯、谷氨酰胺和丁酮的多脂族多晶有机磷光材料和照明源,所述照明源用UV光辐射多脂族多晶有机磷光材料以产生磷光。此处,照明源包括UV光源,以发射具有约350纳米至约380纳米波长的UV光。当有机磷光材料暴露至UV光时,三重态产生被增强,并且脂肪族化合物的三重态发射被激活,并且产生磷光。
[0062]本公开不受在本申请中所描述的特定实施方式限制,这些特定实施方式意在为各个方案的示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能够进行各种改进和变型,而不偏离其精神和范围。根据前面的说明,除了本文列举的那些之外,在本公开范围内的功能上等同的方法和装置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旨在这些改进方案和变型落在随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0063]本公开仅由随附权利要求书以及随附权利要求所给予权利的等同方案的整个范围来限定。将理解的是,本公开不限于特定的方法、试剂、化合物、组合物或生物系统,这些当然可以变化。还应理解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特定实施方式的目的,而不意在限制。
[0064]关于本文中基本上任何复数和/或单数术语的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上下文和/或应用适当地从复数变换成单数和/或从单数变换成复数。为了清晰的目的,本文中明确地阐明了各单数/复数的置换。
[0065]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一般地,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尤其是随附权利要求(例如,随附权利要求的主体)中所使用的术语,通常意在为“开放式”术语(例如,术语“包括”应当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具有”应解释为“至少具有”,术语“包括”应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等等)。本领域技术人员还理解,如果意图表达引导性权利要求记述项(recitat1n)的具体数量,该意图将明确地记述在权利要求中,并且在不存在这种记述的情况下,不存在这样的意图。例如,为辅助理解,下面的随附权利要求可能包含了引导性短语“至少一个”和“一个或多个”的使用以引导权利要求记述项。然而,这种短语的使用不应解释为暗指不定冠词“一”或“一个”引导的权利要求记述项将包含该所引导的权利要求记述项的任何特定权利要求局限于仅包含一个该记述项的实施方式,即使当同一权利要求包括了引导性短语“一个或多个”或“至少一个”以及诸如“一”或“一个”的不定冠词(例如,“一”和/或“一个”应当解释为表示“至少一个”或“一个或多个”);这同样适用于对于用于引导权利要求记述项的定冠词的使用。
[0066]另外,即使明确地记述了被引导的权利要求记述项的具体数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到这些记述项应当解释为表示至少所记述的数量(例如,仅仅记述“两个记述项”而没有其它修饰语表示至少两个记述项,或两个或多个记述项)。此外,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的至少一个”的惯用法的那些实例中,通常这样的造句旨在表达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该惯用法的含义(例如,“具有A、B和C中的至少一个的系统”将包括但不限于仅具有A、仅具有B、仅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和C等等的系统)。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的至少一个”的惯用法的那些实例中,通常这样的造句旨在表达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该惯用法的含义(例如,“具有A、B和C中的至少一个的系统”将包括但不限于仅具有A、仅具有B、仅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和C等等的系统)。
[0067]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进一步理解,呈现两个或更多可选项的几乎任何转折性词语和/或短语,无论是在说明书、权利要求或附图中,实质上都应理解为设想包括一项、任一项或两项的可能性。例如,术语“A或B”将理解为包括“A”或“B”或“A和B”的可能性。
[0068]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的是,为了任何以及全部的目的,诸如在提供所撰写的说明书方面,本文所公开的全部范围也涵盖了任何和全部的可能的亚范围及其亚范围的组合。能够容易地认识到任何所列范围都充分地描述了同一范围并且使同一范围分解成至少均等的一半、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等等。作为非限制示例,本文所论述的每个范围能够容易地分解成下三分之一、中三分之一和上三分之一,等等。
[0069]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将理解的是,诸如“多达”、“至少”、“大于”、“小于”等所有的语言包括所记述的数量并且是指如上文所论述的随后能够分解成亚范围的范围。最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的是,范围包括每个独立的成员。因此,例如,具有1-3个单元的组是指具有I个、2个或3个单元的组。类似地,具有1-5个单元的组是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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