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80210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装置,能应用于机动车、加油站、电动车等地方的燃油及电瓶的防盗。
背景技术
目前,可以通过油箱中的液位传感器来检测油箱中的燃油量的大小,但无法检测燃油是否被盗。现有的油箱防盗装置主要是通过对油箱加固、加锁,以及在油箱外围加钢制护拦等传统的防盗方法。这些装置的成本普遍较高,而且防盗效果不理想。主要有以下缺点首先是不能主动报警;其次,当使用其他工具将防护设备撬开或剪断对燃油施行盗窃时,这些装置将失效;第三,当油箱被钻孔后盗窃燃油时,这些装置也无法起作用。

发明内容
为了检测油箱中的燃油及电瓶是否被盗,且及时报警。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只要油箱内的燃油超过正常范围的减少,该防盗报警器将立即检测到并发出报警,而且,当有人试图破坏该油箱燃油防盗报警装置或者该装置工作不正常时,该燃油防盗报警器也将自动发出报警;当电瓶出现故障或被盗后停止供电时,该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将自动发出报警。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为避免人为破坏,将该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安装在机动车辆驾驶室或者加油站值班室内,用导线将其与油箱中的液位传感器连接。通过油箱中的液位传感器对油箱进行检测,将检测到的油箱内部液位信号传至本发明专门设计的电子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在报警器内),如果电子处理系统发现有异常情况(如油箱液位下降过快,超过正常范围;检测油箱的导线断开;液位传感器损坏;电源断线。),电子处理系统将自行发出报警。为了避免机动车电瓶被盗后该装置不工作,该装置配备了备用电源,如果电瓶被盗或断电该装置会自动启动备用电源并发出报警。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可以随时对油箱燃油进行防盗报警,检测油箱内部燃油情况、液位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同时也通过检测电源是否工作正常,对机动车辆电瓶进行防盗报警,
3实用可靠。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l是本发明的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电路原理图。
图3是油箱传感器信号调理电路。
图4是单片机系统检测控制电路。
图5是检测汽车启动/关闭自动控制本装置主电源电路。
图6是检测主电源不存在时辅助电池投入工作电路。
图7是报警喇叭驱动电路。
图8是运行状态指示灯电路。
图l中l.报警喇叭,2.内置备用电源,3.主控电路板,4.电瓶,5.油箱,6.导线,7.机动车开关(钥匙),8.导线接口。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图l中,本发明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包括报警喇叭(1)、内置备用电源(2)、
主控电路板(3)、导线接口 (8)四个部分。本发明的主控电路板(3)通过导线接口 (8)由导线(6)分别与电瓶(4)、油箱(5)及机动车开关(钥匙)(7)连接。当机动车开关(钥匙)(7)关闭,即表示机动车停车息火,此时防盗报警器自动开启。电瓶(4)开始对该防盗报警供电,主控电路板(3)开始接收油箱(5)和电瓶(4)的信号,并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异常情况性质做出处理,如通知报警喇叭(1)报警;启动内置备用电源(2)。
权利要求
1.一种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用于对机动车、加油站、电动车的油箱及电瓶进行监测和报警,其特征是通过油箱内的液位传感器监测油箱内燃油的液,位判断油箱内燃油是否正常;通过监测供电系统判断电瓶是否正常以及自动切换供电电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其特征是有内置备用电源,油箱燃 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与油箱的液位传感器通过导线连接用来监测油箱燃油;油箱燃油及电瓶 防盗报警器与机动车或电动车的电瓶连接,用于正常情况下的供电,同时监测电瓶供电是否 正常。
3. 根据权利要求1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其特征是安装在机动车驾驶室或加油站 值班室内,当其监测到油箱内燃油液位下降过快时立即报警,当其监测到电瓶断电时自动启 用其内置备用电源并报警。
4. 根据权利要求l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其特征是当机动车息火时,自动启动油箱 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当机动车开动时,自动关闭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
全文摘要
一种油箱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装置,能应用于机动车、加油站、电动车等地方的燃油及电瓶的防盗。通过液位传感器监测油箱内燃油的液位,判断油箱内燃油是否正常;通过检测电路监测供电系统,判断电瓶是否正常以及自动切换供电电源。只要油箱内的燃油超过正常范围的减少,该防盗报警器将立即检测到并发出报警,而且,当有人试图破坏该油箱燃油防盗报警装置或者该装置工作不正常时,该燃油防盗报警器也将自动发出报警;当电瓶出现故障或被盗后停止供电时,该燃油及电瓶防盗报警器将自动发出报警。
文档编号B60R25/10GK101654095SQ20081003211
公开日2010年2月24日 申请日期2008年8月19日 优先权日2008年8月19日
发明者凯 张, 李阳保, 勇 林 申请人:林 勇;李阳保;张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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