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线束护套结构及汽车。
背景技术:
汽车中,线束护套结构主要用于线束在前围钣金处的安装,传统的线束护套结构仅有一层密封层和一层隔声层,导致发动机噪声容易从安装过孔泄露和透射至驾驶室,降低乘员的舒适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线束护套结构及汽车,能够提高线束在安装过孔的密封和隔声性能,从而降低从安装过孔传递至车内的发动机噪声,提升乘员的舒适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技术方案如下:
一方面,提供一种线束护套结构,包括:
线束护套本体,所述线束护套本体上设置有供线束穿过的安装过孔;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一侧的用以与所述线束形成过盈装配的第一密封结构;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二侧的用以与所述线束形成过盈装配的第二密封结构;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一侧的第一隔声层;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二侧的第二隔声层。
进一步地,
所述第二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大于所述第一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
进一步地,
所述第一隔声层呈圆台状。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将线束安装在车身前围钣金处的线束护套结构。
进一步地,
所述第二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大于所述第一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
进一步地,
所述第一隔声层呈圆台状。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上述方案中,在线束装配到线束护套结构上时,线束和线束护套的第一密封结构形成过盈装配,形成第一道密封;线束和线束护套的第二密封结构形成过盈装配,并且过盈量比第一道密封大,形成第二道密封,同时可以减小线束和线束护套结构之间的装配力矩。同时通过第一隔声层和第二隔声层形成两道隔声措施,通过本实用新型的线束护套结构能够有效隔绝发动机噪声传递至驾驶室内,从而提升了车内舒适性。
附图说明
图1和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线束护套结构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A截面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线束护套结构的装配示意图;
图5为图4的BB截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
1 线束护套结构 2 第一密封结构 3 第二密封结构
4 第一隔声层 5 第二隔声层 6 线束 7 车身前围钣金
8 第一密封区域 9 第二密封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针对现有技术中线束护套结构仅有一层密封层和一层隔声层,导致发动机噪声容易从安装过孔泄露和透射至驾驶室,降低乘员的舒适性的问题,提供一种线束护套结构及汽车,能够提高线束在安装过孔的密封和隔声性能,从而降低从安装过孔传递至车内的发动机噪声,提升乘员的舒适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线束护套结构,如图1-图3所示,线束护套结构1包括:
线束护套本体,所述线束护套本体上设置有供线束穿过的安装过孔;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一侧的用以与所述线束形成过盈装配的第一密封结构2;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二侧的用以与所述线束形成过盈装配的第二密封结构3;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一侧的第一隔声层4;
位于所述线束护套本体第二侧的第二隔声层5。
进一步地,如图4-图5所示,所述第二密封结构3与所述线束6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大于所述第一密封结构2与所述线束6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
进一步地,如图1-图3所示,所述第一隔声层4呈圆台状。
本实用新型的线束护套结构1,主要用于线束6安装在车身前围钣金7的过孔处,安装示意图如图4所示。如图5所示,在线束6装配到线束护套结构1上时,线束6和线束护套的第一密封结构2在第一密封区域8形成过盈装配,形成第一道密封;线束6和线束护套的第二密封结构3在第二密封区域9形成过盈装配,并且过盈量比第一道密封大,形成第二道密封,同时可以减小线束6和线束护套结构1之间的装配力矩。同时通过第一隔声层4和第二隔声层5形成两道隔声措施,通过本实用新型的线束护套结构能够有效隔绝发动机噪声传递至驾驶室内,从而提升了车内舒适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将线束安装在车身前围钣金处的线束护套结构。
进一步地,
所述第二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大于所述第一密封结构与所述线束之间过盈装配的过盈量。
进一步地,
所述第一隔声层呈圆台状。
本实施例中,在线束装配到线束护套结构上时,线束和线束护套的第一密封结构形成过盈装配,形成第一道密封;线束和线束护套的第二密封结构形成过盈装配,并且过盈量比第一道密封大,形成第二道密封,同时可以减小线束和线束护套结构之间的装配力矩。同时通过第一隔声层和第二隔声层形成两道隔声措施,通过本实用新型的线束护套结构能够有效隔绝发动机噪声传递至驾驶室内,从而提升了车内舒适性。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