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33934发布日期:2019-11-05 22:06阅读:883来源:国知局
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



背景技术:

现阶段人们经常会用到一些需要充气后才能使用的物品,如充气式千斤顶、充气的游乐玩具、橡皮艇等,为了在使用这些物品时更加方便、快速地充气,人们研发了一种利用汽车排气时的压力将排出的尾气充入到这些需要充气物品中的充气装置。

当前常见的一种利用汽车尾气的充气装置,它用来套在尾气管上的连接器接口是喇叭口的软胶,这在使用时存在如下不足:

首先,这种喇叭型软胶需要用两只手将口掰大一些后才能套在尾气管外,这不仅比较费力,而且人手容易被尾气管烫伤;另外,喇叭型软胶只适合套在直筒的尾气管上,当遇到汽车尾气管的排气口为隐藏式设计或不规则设计(比如排气口为斜口)时,软胶难以套上去,即当遇到汽车尾气管的排气口为隐藏式设计或不规则设计时,就不适合用当前的充气装置来进行充气,从而导致当前的充气装置适用范围窄;

其次,在充气时需要三个人来共同完成:一人需要坐在驾驶座上,用脚踩踏汽车的油门来加油,以加大尾气的输出;一人用工具夹住连接器的喇叭口,以防连接器有尾气的推力下脱出尾气管;还有一人则将充气装置的出气口插入到气囊或橡皮艇等的充气口上,并时刻观察充气的情况,因此当前的充气装置使用起来非常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使用更加方便和适用范围广的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包括内管、从该内管的出气端依次套入的弹性膨胀气囊和外管,在所述的内管的入气端上设有第一挡台,在所述内管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外螺纹;在所述的外管的套入端上设有第二挡台,在所述外管的内壁上设有与第一外螺纹匹配的第一内螺纹;所述的弹性膨胀囊的两端分别与第一挡台和第二挡台的内壁接触,所述的弹性膨胀囊受到第一挡台和第二挡台的挤压后能够往中部膨胀;在所述内管的出气端上设有导气管,在所述导气管的出气口处设有能够与待充气物品连接的充气嘴、充气接头或气囊;所述第一挡台、第二挡台和自然状态下的弹性膨胀囊的外径均不会大于尾气管的内径。

在对上述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的改进方案中,在所述内管的出气端上设有分气接头,所述的分气接头呈“十”字型;所述导气管通过分气接头与该内管连接;在所述分气接头的每个接口内壁上设有第二内螺纹;在所述内管的出气端外壁上设有与该第二内螺纹匹配的第二外螺纹。

在对上述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的改进方案中,所述的第一内螺纹与第二内螺纹的螺纹方向相反;所述的第一外螺纹与第二外螺纹的螺纹方向相反。

在对上述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的改进方案中,在所述外管上设有把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由于它的弹性膨胀囊、以及设在内管和外管端部的第一挡台和第二挡台的外径均小于汽车尾气管的内径,并且充气装置的入气端是在拧动外管使弹性膨胀囊向外膨胀后撑紧在尾气管中的,这样不管尾气管的排气口是直口还是隐藏式设计或不规则设计,充气装置的入气端均可以顺利插入连接到尾气管中来实现快速安装,而且不会被汽车所排出尾气的气压推出尾气管,于是在充气时两个人就能够完成,即一人坐在驾驶座上,用脚踩踏汽车的油门,以加大尾气的输出;一人则将充气嘴或充气接头连接到相应的充气口或气囊中,并时刻观察充气的情况;另外,可以用汽车油门支撑杆之类的物品来代替人用脚踩踏油门,这时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整个充气的操作,因此它的结构合理、使用更加方便、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与汽车尾气管的连接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立体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立体示意图(未安装导气管时);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在常态下的结构示意图(未安装导气管时);图5是图4局部I的放大图;图6是图4局部Ⅱ的放大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在使用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未安装导气管时);图8是图7局部Ⅲ的放大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立体示意图(未安装导气管时);

图10是本实用新型的进气端插入到尾气管中常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实用新型的进气端插入到尾气管中充气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汽车尾气快速充气装置,如图1至9所示,包括内管1、从该内管1的出气端依次套入到内管外的弹性膨胀气囊3和外管2,在所述的内管1的入气端上设有第一挡台11,在所述内管1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外螺纹12;在所述的外管2的套入端上设有第二挡台21,在所述外管2的内壁上设有与第一外螺纹12匹配的第一内螺纹22;所述的弹性膨胀囊3的两端分别与第一挡台11和第二挡台21的内壁接触,所述的弹性膨胀囊3受到第一挡台11和第二挡台21的挤压后能够往中部膨胀(即在中部往外膨胀),在所述内管1的出气端上设有导气管4(其通常是套在内管上的软管,然后用扎线、卡环等将其卡住),在所述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设有能够与待充气物品连接的充气嘴5、充气接头或气囊等,即是人们可以根据需要来在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安装充气嘴5或充气接头来使用,如:给充气的游乐玩具或橡皮艇充气时,则在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安装充气嘴5;给充气式千斤顶充气时则在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安装充气接头,或者直接与气囊固定连接在一起;在本实施例中,在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安装了充气嘴5。本实用新型在不使用时(即常态下),弹性膨胀囊3呈自然复位状态。所述的内管1和外管2是硬质的钢性管(塑料管或钢管等),弹性膨胀囊3通常是耐高温的胶质材料;所述第一挡台11、第二挡台21和自然状态下的弹性膨胀囊3的外径均不会大于尾气管20的内径,通常是稍小于尾气管20的内径即可。在使用本实用新型进行充气时,先将内管1的入气端、弹性膨胀囊3和外管2的套入端从汽车30的尾气管20的排气口插入到尾气管20中(如图10所示);然后拧动外管2使之往内管1的第一挡台11方向运动,此时弹性膨胀囊3就会受到第一、第二挡台11、21的挤压,使得弹性膨胀囊3中部慢慢膨胀起来,并开始往尾气管20的内壁方向撑开,直至弹性膨胀囊3的外壁与汽车30的尾气管20内壁接触,此时弹性膨胀囊3将尾气管20的排气口密封住并卡紧在汽车30的尾气管20中(如图11所示),从而使得充气装置的入气端不易脱落出来;接着把导气管4出气口处的充气嘴5连接到待充气物品的充气口中,这样就可以进行充气了。在充气过程中,由于充气装置的入气口在弹性膨胀囊3膨胀的作用下始终卡紧在汽车30的尾气管20中,于是在给充气物品充气时,只需要两个人就能够完成充气,即一人坐在驾驶坐上,用脚踩踏汽车30的油门,以加大尾气的输出;一人则将充气嘴5插入到相应的充气口中,时刻观察充气的情况;当然也可以使用汽车油门支撑杆来代替人用脚踩踏油门,这时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整个充气的操作。在充完气之后,再反向拧松外管2,使第二挡台21往远离第一挡台11的方向移动,此时弹性膨胀囊3在其自身弹性作用下恢复到自然状态,然后便可以将充气装置入气的那一段从汽车30的尾气管20中拔出来。

从上可以看出,由于充气装置是通过硬质的内、外管端部插入到汽车的尾气管20中后,再拧动外管来将弹性膨胀囊3夹紧后使之向外膨胀来撑紧在尾气管20中的,这样不管尾气管20的排气口是直口还是隐藏式设计或不规则设计,都可以顺利插入连接到尾气管20中来实现快速安装;而且,一旦将弹性膨胀囊3撑紧在尾气管20中,汽车所排出尾气的气压就完全不足以将内、外管推出尾气管20,这样在充气时两个人就能够完成,即一人坐在驾驶座上,用脚踩踏汽车30的油门,以加大尾气的输出;一人则将充气嘴5或充气接头连接到相应的充气口或气囊中,并时刻观察充气的情况;另外,可以用汽车油门支撑杆之类的物品来代替人用脚踩踏油门,这时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整个充气的操作,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合理、使用更加方便、适用范围广。

我们知道,一些需要充气的物品是较大型的,如橡胶艇,它往往有两个或三个充气口,为了更加快速给这种类型的物品充气,人们通常会在内管1的出气端上安装一个分气接头6,在如图1、2、3所示的实施例一中,所述的分气接头6呈“十”字型,它有四个接口;所述导气管4通过分气接头6与该内管1连接;在所述分气接头6的每个接口内壁上设有第二内螺纹61;在所述内管1的出气端外壁上设有与该第二内螺纹61匹配的第二外螺纹13,在此其中一个接口与内管1的出气端通过第二内、外螺纹61、13固定连接,其余三个接口能够根据使用的需要来连接使用;如图2所示,在这三个接口中,其中一个接口上安装了气压表10,另外两个接口则各安装一个导气管4,每个导气管4的出气口处均安装了充气嘴5,这样在给较大型的充气物品充气时,就可以将两个导气管4分别套装到该物品的两个充气口中来进行充气,同时在充气的过程中能够通过气压表10来观察到气压的大小。当然,也可以在三个接口上均安装导气管,每个导气管上安装不同型号的充气嘴,以便给不同类型的充气物品充气,导气管上的充气嘴通常是常闭式的,这样在没有同时使用所有的充气嘴来充气时,那些未使用的充气嘴就不会漏气。分气接头6还可以是呈“T”型的,如图9的实施例二所示,此时它有三个接口。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内螺纹22与第二内螺纹61的螺纹方向相反;所述的第一外螺纹12与第二外螺纹13的螺纹方向相反;即是内管1和外管2拧紧时的拧动方向与分气接头6和内管1的出气端拧紧时的拧动方向是相反的,以避免当拧动夹紧弹性膨胀囊时却带动内管与分气接头之间的松动。

优选地,在所述外管2上设有把手7,以便于拧动外管2。

尽管参照上面实施例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但是通过本公开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而在不脱离所述的权利要求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精神范围的情况下,可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详细描述仅用来解释,而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而是由权利要求的内容限定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