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53335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可装置于汽车后座箱体上或其他可供后车注意的位置,配合汽车方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于一体,具有同步警示作用的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
目前所用的车辆刹车灯、倒车灯、后方向灯一般均装置于后保险杆上方车辆牌照位置两旁,位置似嫌太低,因此后方车辆往往不易注意到前方车辆的灯号变化,甚至有些厂牌的车辆后方之号志灯仅有一排包括刹车灯、方向灯及夜视灯制成一组且无明显区隔及其颜色区分。特别是,这种号志灯在夜间使用时,根本无法辨视是前车在使用那种号志灯,看来仅红光一片,极易影响后车的行车判断,而不切实用。还有,以目前车辆所使用的号志灯警示装置,除第三刹车灯可独立外接外,其它的有方向性的号志灯并无独立设置以增加其警示之范围,所以,若一般加装于上方处的第三刹车灯,给人一种刹车状况警示,而疏忽对方向灯、倒车灯之注意;当前车车辆如作方向之变换或是倒车行驶,而后车仅注视前车的第三刹车灯,同理亦是一件极危险的事,尤其在高速超车时即易造成车祸意外事件等。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它具有一组合的方向灯、刹车灯、倒车灯,以给后车提供一种完全的号志警示装置,使警示的视线范围扩大,供后车对前车的状况变化获得一快速反应。
本实用新型以一较佳而快速简易的装设,意即将具有方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组合设计为一体,并将本实用新型的所有号志灯线路与原车的号志灯线路予以并联,使原有车辆号志灯在灯泡损坏的情况下仍具警示之作用,不因原有装设的灯号故障而影响后车的行车安全。车辆在装上本装置后,使车辆有两套主要的号志灯,可更增加车辆行车的安全性,不仅可保驾驶员生命安全,更可减少车辆因号志灯损坏造成车祸的人车损失。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将刹车灯、方向灯与倒车灯装设于一长方体内,并区隔左、右两侧为方向灯,中间为一倒车灯,在倒车灯的左、右两侧及方向灯的内侧边设有一对刹车灯,并将各灯的连接导线以一插座插接并连于一号志控制供电电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灯体可装设于车后座的行李箱上、挡风玻璃内,使后车对前车的注意不仅限于原车的号志灯,并可依据组合警示灯号同步警示而增加后车对前车的注意力与警示范围,有效增进现有车辆警示号志的功效。
以下通过一具体实施例,配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一详细说明,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连线、组合构造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号说明1号志控制供电电路
2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20左方向灯21左刹车灯22倒车灯23右刹车灯24右方向灯3导线4车后座挡风玻璃内侧请参阅
图1,它是本实用新型的连线、组合构造示意图。如图所示主要系以一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2为主体,该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2为一具有隔间是之灯号区设计,它的外侧的左右端部设有一左方向灯区20与右方向灯区24,中央则设有一倒车灯区22,在倒车灯区22两侧与左右方向灯区20、24间各设有一左刹车灯21区与右刹车灯区23,在该各灯区内设有一灯泡,并将该灯泡所连接的导线3,以一插座插接并联于一号志控制供电电路1,使该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2的方向灯、倒车灯、刹车灯与原车的方向灯、倒车灯、刹车灯具有同步警示闪烁之作用,并可扩大警示的范围以增加后车的警示注意力。
请参阅图2,它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示意图,如图所示,可将本实用新型的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安装于车后座的挡风玻璃内侧4或其它可供后车注意的地方装设,由于本实用新型的组合装置具有方向灯、倒车灯、刹车灯之整体组合式灯号警示装置,不同以往仅第三刹车的设计,除了增加后车对前车的警示作用之外,尤指当前车的刹车、倒车或方向灯泡坏掉丧失功用时,本实用新型的备用功效即显现出来而能增进功效同时更具有安全性。
权利要求一种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它以一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为主体,该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为一具有隔间式的灯号区,其特征为在该组合式辅助灯号壳体外侧的左右端部设有一左方向灯区与右方向灯区,中央则设有一倒车灯区,在该倒车灯区两侧与左右方向灯区之间各设有一左刹车灯区与右刹车灯区,在该各灯区内设有一灯泡,并将该灯泡所连接的导线,以一插座插接并联于一号志控制供电电路。
专利摘要一种车辆安全辅助灯号装置,它将刹车灯、倒车灯、方向灯装设于一长方体内,并区隔左、右两侧为方向灯区,中间为一倒车灯区,在倒车灯的左、右两侧和方向灯区的内侧边设有一对刹车灯,而可将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灯体装设于车后座的行李箱挡风玻璃内侧,使后车对前车的注意不仅限于原车的号志灯,并可依据组合警示灯号同步警示而增加后车对前车的注意力与警示范围,有效增进现有车辆警示号志的功效。
文档编号B60Q1/00GK2169570SQ93218480
公开日1994年6月22日 申请日期1993年7月12日 优先权日1993年7月12日
发明者蔡宜富 申请人:蔡宜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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