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身以及照明装置,
所述照明装置固定在所述车身的外侧面,所述照明装置包括用于发出光束的发光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用于光束穿过的透光面及用于与车身固定连接的安装部,所述发光件固定在所述壳体内,且所述发光件连接有导线,所述车身上开设有通孔,所述导线背离所述发光件的一端用于穿过所述通孔与所述车身的电源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第一壳体以及与所述第一壳体可拆卸连接的第二壳体;
所述第一壳体上设置有所述透光面,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所述安装部,且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共同形成用于容纳所述发光件的密闭的容纳腔;所述第二壳体上还形成有走线孔,所述导线从所述走线孔及所述通孔内穿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之间设置有密封垫,所述导线外还套设有密封套,所述密封套的内表面与所述导线贴合,所述密封套的外表面与所述走线孔贴合。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包括本体、格栅以及透光件,所述本体上开设有安装孔,所述透光件固定在所述安装孔内,所述格栅罩设在所述安装孔的外侧,且与所述本体位于安装孔周围的部分固定连接,所述透光件的表面形成所述透光面。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散热件,所述壳体为金属壳体,所述散热件固定在所述第二壳体上,且所述散热件位于所述发光件背离所述透光面的一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件及所述发光件之间还设置有导热件,所述导热件的一侧与所述发光件贴合,另一侧与所述散热件贴合。
8.根据权利要求3-7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与所述车身之间还设置有弹性密封件。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件为板状发光件,所述板状发光件上排列有多个LED灯。
10.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照明装置沿所述车身的延伸方向间隔设置在所述车身上。